浮動信號燈

浮動信號燈系以規定之時間上互動更迭之光色訊號,設定於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點,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轉向之交通管制設施。

信號燈

19世紀初,在英國中部的約克城,紅、綠裝分別代表女性的不同身份。其中,著紅裝的女人表示我已結婚,而著綠裝的女人則是未婚者。後來,英國倫敦議會大廈前經常發生馬車軋人的事故,於是人們受到紅綠裝啟發,1868年12月10日,信號燈家族的第一個成員就在倫敦議會大廈的廣場上誕生了,由當時英國機械師德·哈特設計、製造的燈柱高7米,身上掛著一盞紅、綠兩色的提燈--煤氣交通信號燈,這是城市街道的第一盞信號燈。在燈的腳下,一名手持長桿的警察隨心所欲地牽動皮帶轉換提燈的顏色。後來在信號燈的中心裝上煤氣燈罩,它的前面有兩塊紅、綠玻璃交替遮擋。不幸的是只面世23天的煤氣燈突然爆炸自滅,使一位正在值勤的警察也因此斷送了性命。
從此,城市的交通信號燈被取締了。直到1914年,在美國的克利夫蘭市才率先恢復了紅綠燈,不過,這時已是“電氣信號燈”。稍後又在紐約和芝加哥等城市,相繼重新出現了交通信號燈。
隨著各種交通工具的發展和交通指揮的需要,第一盞名副其實的三色燈(紅、黃、綠三種標誌)於1918年誕生。它是三色圓形四面投影器,被安裝在紐約市五號街的一座高塔上,由於它的誕生,使城市交通大為改善。
黃色信號燈的發明者是我國的胡汝鼎,他懷著“科學救國”的抱負到美國深造,在大發明家愛迪生為董事長的美國通用電器公司任職員。一天,他站在繁華的十字路口等待綠燈信號,當他看到紅燈而正要過去時,一輛轉彎的汽車呼地一聲擦身而過,嚇了他一身冷汗。回到宿舍,他反覆琢磨,終於想到在紅、綠燈中間再加上一個黃色信號燈,提醒人們注意危險。他的建議立即得到有關方面的肯定。於是紅、黃、綠三色信號燈即以一個完整的指揮信號家族,遍及全世界陸、海、空交通領域了。
中國最早的馬路紅綠燈,是於1928年出現在上海的英租界。
從最早的手牽皮帶到20世紀50年代的電氣控制,從採用計算機控制到現代化的電子定時監控,交通信號燈在科學化、自動化上不斷地更新、發展和完善。
交通指揮燈是非裔美國人加萊特摩根在1923年發明的。此前,鐵路交通已經使用自動轉換的燈光信號有一段時間了。但是由於火車是按固定的時刻表以單列方式運行的,而且火車要停下來不是很容易,因此鐵路上使用的信號只有一種命令:通行。公路交通的紅綠燈則不一樣,它的職責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告訴汽車司機把車輛停下來。
開車的人誰也不願意看到停車信號。美國夏威夷大學心理學家詹姆斯指出,人有一種將剎車和油門與自尊相互聯繫的傾向。他說:駕車者看到黃燈亮時,心裡便暗暗作好加速的準備。如果此時紅燈亮了,馬上就會產生一種失望的感覺。他把交叉路口稱作“心理動力區”。如果他的理論成立的話,這個區域在佛羅伊德心理學理論中應該是屬於超我(superego)而非本能(id)的範疇。
新式的紅綠燈能將闖紅燈的人拍照下來。犯事的司機不久就會收到罰款單。有的紅綠燈還具備監測車輛行駛速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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