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責。
(二)劃出協助縣政府做好上級政府及部門等重要賓客的接待工作職責。
(三)劃入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職責。
(四)增加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職責。強化政府公共機構節能、政務督查、政務信息化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市委、政府及其各部、委、辦、局傳送縣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和省、市、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縣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工作。省、市和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省和市駐浦單位、駐軍等關係,對相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全縣支前工作。做好部隊各類軍事行動和搶險救災、維穩保全、經濟建設等行動的支前保障工作。
(六)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七)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和省政府辦公廳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負責縣直單位工作會議的審核,負責縣政府駐外辦事處及歸口單位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文電運轉、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機關的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和監督;縣政府住宅小區的管理與服務;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一)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後勤保障與服務工作,縣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編制與管理工作。組織縣直機關開展計畫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決定;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落實情況。綜合管理、統籌協調全縣涉外、涉僑和港澳事務;牽頭處置我縣的涉外突發事件,維護我縣機構、人員在海外的安全與合法權益;負責對全縣外僑幹部和工作人員進行外事紀律、僑務政策的教育;承辦我縣因公出國(境)和赴港澳工作及邀請外國人來訪的審核申報。
(十三)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務院、省市縣政府有關依法行政的規定,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責任。承擔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責任。指導、檢查、協調全縣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辦理縣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規範性檔案監督工作,承辦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頒布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清理等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文電室)
協助辦公室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指導全縣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做好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等會務工作和會議議題收集;負責縣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日常活動的協調、安排,編制領導活動計畫;負責縣政府黨組、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等印鑑的管理、使用;負責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各單位印章的刻制和監督管理;認真搞好縣政府及辦公室公文(含電子公文)的收發、登記、分辦、催辦、傳閱、送簽、保管、清退、編號、立卷、歸檔、保密等工作,把好行文制度關;負責辦公室室務會議的準備、記錄工作;建立健全辦公室值班制度,負責安排好辦公室的正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並經常檢查督促,確保辦公室電話暢通無阻;負責機要通信、機要檔案交換、公文交換平台、文印室和收發室及通訊員、打字員工作的管理。
(二)綜合股
負責縣政府有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做好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縣政府新聞發布和有關新聞報導的文稿準備;做好縣政府會議材料和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做好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的記錄、紀要工作;負責縣長交辦有關重要事項的前期協調,縣長文字材料的整理、編輯和歸檔工作。圍繞縣委、縣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搞好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負責做好《情況通報》的編髮工作。
(三)信息股
負責制定、實施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計畫;圍繞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黨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專題信息調研,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服務;負責本辦《浦城要訊》刊物的編髮,向省、市辦公廳(室)報送信息和完成信息約稿任務,按照程式,及時上報處置突發事件等重要信息;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政府網站建設等工作,健全、完善全縣政府系統信息網路,指導、培訓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做好政務信息工作。
(四)法制股
負責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決策和處理問題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負責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涉及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帶普遍性問題的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組織、協調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所屬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宣傳、培訓和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全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組織指導全縣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協調指導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工作;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制發的規範性檔案起草、合法性審查、報備、清理、彙編等;負責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調研、論證工作;組織或參與檢查重要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承辦縣政府依法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參與或受委託代表縣政府開展行政訴訟應訴工作,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應訴等政府法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證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五)外事僑務股
負責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決定;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落實情況;綜合管理、統籌協調全縣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調查研究分析外事、僑務和港澳有關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按照有關因公出國(境)審核審批的政策規定,加強管理本縣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審核申報事宜;負責我縣因公臨時赴港澳人員的審核、申報及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的承辦工作;審核並承辦本縣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的有關工作,對出國(境)人員進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及時掌握了解他們在國(境)外活動情況和出訪成果,督促出訪團組回歸後按時上交出訪報告、按時繳交護照;承辦縣政府授權範圍的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自願捐贈;依法保護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在國內的合法權益,保護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眷屬的合法權益;協同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對貧困歸僑的扶貧救濟工作;統籌安排縣領導的外事活動,統籌協調和指導各部門、各單位的外事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服務在浦城外國人;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浦城活動及我縣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組織、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維護我縣機構、人員在海外的安全與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
(六)行政股
負責縣政府機關行政經費的管理,合理安排好機關各部門包乾經費的使用,確保機關工作正常運行;負責縣政府車輛及車輛用油的管理,按照車輛管理規範,安排好縣政府領導用車,搞好車輛的維護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定編、配備、調劑、回收處理等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的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縣政府機關宿舍、水電的管理,合理安排機關辦公用房,及時進行檢查和維修;負責管理機關財產,建立財產登記制度和辦公用品領用制度;負責機關的環境衛生和機關綠化、美化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工作。
(七)應急辦
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牽頭做好突發事件前期處置與救援等工作,協助做好善後處理及恢復重建等工作;辦理縣人民政府、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指示;承辦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制定、應急保障和風險排查等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體系、應急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八)支前工作股
負責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戰備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支前動員物資潛力統計調查和資料庫的建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搞好軍需物資的安排和供應,協助部隊做好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縣工貿企業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技術研究與推廣,會同有關部門搞好企業轉產軍需用品生產;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支持部隊做好軍事鬥爭準備;會同有關部門搞好軍民共建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扶持部隊做好生產、生活項目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軍事設施的保護、維護、保密等工作。
(九)人秘股(黨務辦)
負責辦公室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保密、人事培訓、工資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辦公室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機關效能建設、政風行風評議、文明創建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會議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督促檢查省、市政府領導和縣長重要指示的貫徹落實;負責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進展情況的反饋和總結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重大事項督查工作,編髮《浦城政務督查》;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縣長信箱的答覆工作;負責創業競賽工作進展情況的落實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0名(含縣政府正副縣長和正副調研員、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及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編制)。其中:主任1名、黨委書記1名、副主任3名、紀委書記1名。股級職數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