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機構名稱:洪江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地址:洪江區政府大院1樓
根據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洪江區管理委員會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懷委[2005]3號)和中共洪江區工委、區管委《關於印發<洪江區管理委員會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區發[2005]12號)精神,洪江區發展計畫局更名為懷化市洪江區發展和改革局,為洪江區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是綜合研究擬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巨觀調控、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經濟部門。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區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的和政策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管理委員會委託,向區人大工委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區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區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解決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證券、價格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巨觀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專項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安排利用外資項目;安排國家、省、市和區撥款的建設項目;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項目稽查。
(六)負責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具體指導全區區域內的招標投標工作。確定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核准項目的招標方式、組織形式,對招標投標爭議進行協調、仲裁。依法規範管理招標投標市場。
(七)負責對國家、省、市、區出資的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投資概算的控制等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國家投資的正確使用,提高經濟效益。
(八)做好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區重點項目前期考察論證、審查和呈報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工作,建立重點建設項目庫。
(九)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以工代賑扶貧、庫區建設規劃和計畫,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發展規劃;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規劃、政策,指導協調全區技術創新體系的發展,實施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負責經濟開發區的規劃,協調有關管理工作。
(十)負責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制定和完善作戰經濟動員方案,落實物質保障能力;落實軍民兼容項目;建設經濟動員信息網路。
(十一)研究提出全區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總量、結構、布局和政策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研究第三產業發展動態;監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方向,促進第三產業最佳化及其與第一、第二產業的協調發展。
(十二)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統籌城鄉、區域發展,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協作。負責湘西開發戰略、規劃編制和實施及項目布局和安排實施工作。
(十三)研究分析市場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區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管理糧食、棉花、食糧、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十四)做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五)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社會及自然和諧發展,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研究擬定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七)研究提出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推進信息化建設和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措施;規劃和建設政府網,協調促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八)擬定或參與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有關地方性行政法規、規章,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實施。
(十九)貫徹黨和國家移民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移民工作法規、規章。研究制定移民安置和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十)受區管理委員會委託,領導和管理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區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區以工代賑辦公室。
(二十一)承辦區工委、區管委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移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局長喻鐵城:主持發改局行政全面工作,聯繫工業、農業、城建、勞動、體育工作。
黨組書記賀春輝:
主持系統、局黨組黨務工作,聯繫財貿、商務、糧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移民、統計工作。分管法制、綜治、安全、文明創建工作。
副局長席煒:
協助局長分管投資、農業、重大項目前期、以工代賑、交能、林業、社發口的項目策劃、包裝、申報資金爭取工作及招投標工作。
副局長汪業新:
協助局長分管支電和移民辦工作。
副局長陳繼發:
協助局長分管工業、三產、湘西開發、地區經濟、財貿口的項目策劃、包裝、申報資金爭取工作及綜合信息工作。
紀檢組長劉長順:
負責發改局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項目稽查、國動、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招商引資、鐵路項目前期工作。
系統黨組副書記、黨組成員鄒朝霞:
協助書記分管系統黨委、黨組黨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工會、計生、雙聯、財務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發展和改革局設3個職能股室:辦公室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年度工作計畫制訂、會議組織、文電管理、檔案管理、秘書事務、要情信息、工作督辦、提案和議案辦理等機關日常政務和對外宣傳接待、信訪、機關財務、綜合治理、資產管理、保密保衛、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小車管理和退休幹部服務等行政事務。
綜合經濟股(加掛洪江區政策法規和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洪江區第三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洪江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分析研究全區經濟形勢,對巨觀經濟運行進行監督、預測並提出相應政策措施;研究相關政策,提出農村經濟、第三產業、工業、高新技術、能源、交通、社會發展、現代物流業等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研究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設;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申報和安排農業、林業、水利、氣象、工業、能源、交通、高新技術、社會發展事業等相關行業項目,承擔國家、省、市安排我區相關行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就業、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社會保障、新聞出版等發展政策;根據國家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產業發展方向,提出貫徹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參與確定有價證券的發行規模、結構和投向;負責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管理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指導監督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敏感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監測分析全區利用外資情況,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的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情況;提出相關的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負責本系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與管理,推進辦公自動化工作。
投資股(加掛洪江區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洪江區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牌子)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調控政策;提出全區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安排國家、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根據國家、省、市的規定,審批、核准、登記備案和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需區發展和改革局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職能,安排相應的技術改造投資計畫;負責研究、編制全區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建設和管理重點項目庫,負責全區重點項目前期考察論證,審查和呈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辦公室(人事與科教科)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制訂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衛生宣傳、機關黨務、精神文明建設、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綜合調研、檔案、信訪、保衛、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鎮街道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等工作;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區繼續醫學教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衛生系列各類考試、考務工作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醫學新技術引進和推廣套用,醫學科技成果的轉化、普及和套用;負責衛生信息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負責全區衛生事業費的財務年報彙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的建議;負責衛生專項投資、區級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全區衛生裝備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區衛生基礎設施以及外資引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衛生經濟政策調研工作;負責各項民生工程及國債項目等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
(三)醫政(中醫)科(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區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制訂並監督實施全區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和服務標準等;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和對醫療機構醫療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康復醫療、老年衛生、精神衛生規劃的組織實施,推動初級衛生保健的農村醫療制度改革;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事件傷病員實施緊急救護。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擬訂重大傳染病和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病症的防治計畫,制訂疾病控制的規章制度和預防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完善疫情上報、分析制度;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協助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實施兒童計畫免疫和婦幼衛生保健工作。制訂全區中醫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規劃,負責全區中醫院和綜合性醫院中醫科的巨觀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醫療、科學和科研發展計畫。負責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協調、監督與指導工作;指導全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區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由區管委委派,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具體組織和管理。主要職責任務是:負責對國家、省、市、區出資的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提出和實施稽查工作計畫;負責稽查報告的審核、上報和下達;負責重大項目稽查意見和信息的綜合處理及通報反饋工作;研究指定稽查工作有關政策性措施;負責稽查特派員的管理和培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