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洪江區文化局現有幹部職工14人,其中公務員4人,合署辦公二級事業單位幹部職工10人,具有本科學歷的1人,大專學歷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6人,平均年齡38.7歲。文化局內設"一室二股"即辦公室、文管股、文藝股。基層單位有文化館、圖書館、電影公司、影劇院、文物管理所、文化稽查隊、演出管理站、音像發行管理站和7個鄉、街文化站。作為文化工作部門,近年來,負責指導、規劃、管理全區的文化工作,繁榮了山城的文化藝術事業,不斷促進了圖書、文博、電影、新聞出版、文化市場等各項工作平衡向前發展,為促進兩個文明建設提供了精神支柱。根據《區工委、區管委關於印發〈懷化市洪江區管理委員會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區發[2005] 12號)和《關於調整懷化市洪江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設定的通知》(洪區發[2005]13號)的精神,設定懷化市洪江區文化局。懷化市洪江區文化局是主管全區文化市場的區管理委員會的部門管理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區文化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制度,並對基層及直屬單位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二)研究、制定全區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事業發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三)指導區文化館、區圖書館、區社會文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區影劇院等事業單位的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鄉、鎮文化站的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研究、組織、指導全區性的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文藝創作和生產,強化特色文化創建和實施文化品牌戰略,推動社會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
(五)組織、指導文化市場的依法監督和稽查工作,制定管理細則。
(六)加強全區的文物保護、利用、發掘和管理,加快發展文博事業。
(七)管理本系統國有和集體資產、統籌安排、規劃、指導全區的文化設施建設,指導文化產業的發展,推動文化經濟政策的貫徹執行。
(八)組織、領導全區文化系統的改革和本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九)完成區管委、區工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領導
局 長:肖 軍,主持局行政工作;書 記:江智成,主持局黨務工作,分管人事工作;
副局長:陳 征,分管新聞出版、“掃黃打非”、鄉村文化站工作;
副局長:陳春梅,分管文化產業、辦公室工作。
職能部門
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區文化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1個二級單位:
(一)辦公室
研究全區文化事業發展戰略;指導文化政策研究和文化法制工作。
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政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管理局機關事務,負責文秘、保衛、保密、信訪、宣傳、信息和老幹部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包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紀檢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文化系統人事制度、勞動制度、工資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人事等方面具體業務工作,組織本系統人才交流。負責直屬單位知識分子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
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藝術事業。草擬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事業改革、文藝創作、藝術生產和電影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的演出、展出,比賽及社會文化活動;調查研究民眾文化和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問題,組織全市圖書情報系統的協作、協調;負責圖書文獻古籍保護工作;推進圖書館事業的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負責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
(三)文化市場管理科
管理文化市場。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精神產品和文化娛樂活動,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會同有關部門草擬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意見,並監督執行,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全市電影工作。負責文化系統音像經營單位和錄像放映單位的審批、管理;負責全市娛樂市場、演出市場的審批、管理。
(四)文化市場稽查隊
其主要職責有以下幾項:
1、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依法對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
3、保護合法經營,制止和查處文化經營中的違法行為;
4、總結、交流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的經驗,並向有關立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建議。
洪江區文化稽查隊在主管部門文化局的領導下,依法對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實行稽查監督。具體依據是:
1、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2、國務院《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3、國務院《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4、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
5、國務院《印刷業管理條例》。
6、國務院《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六)監察室
主要職責:
協助局紀檢組抓好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協助抓好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協助抓好黨員幹部、廉政勤政和廉潔自律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行政監察和執法監督,調查信訪舉報,查處違反黨紀政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