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洪江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2001年11月由原區勞動局更名而來,內設辦公室、勞動爭議仲裁與監察股(加掛洪江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勞動工資與社會保險股(加掛洪江區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培訓股、就業股。下設企業社會保險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就業服務管理局、醫療保險管理局、工傷保險管理中心五個二級局。勞動系統共有幹部職工71人(在職51人,退休22人)。
辦公地址:洪江區政府大院1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改革總體方案;結合全區實際,擬定相應措施和具體改革方案;編制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組織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工作規範,指導和監督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機構工作;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
(三)擬定促進全區就業基本措施;規劃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管理指導職業介紹機構;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對全區外來人員就業進行管理;負責就業和再就業經費管理。
(四)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組織擬定全區職業技能培訓、鑑定、競賽等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特種職業(工種)資格認定工作;推行勞動預備制度,指導區職業技術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以職業技能為主職業培訓機構的工作;制定全區企業職工、社會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的發展規劃。
(五)擬定全區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組織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負責勞動契約鑑定、集體契約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仲裁工作;指導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指導企業勞動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歸口管理的政策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評審上報國家、省、市和區級企業勞動模範。
(六)組織擬定企業工資制度改革方案、措施並指導實施;參與協調各類人員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分配關係;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擬定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和發布全區最低工資標準並監督實施;審核企業工資基金和企業工資總額及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督檢查;擬定企業福利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貫徹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擬定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征繳、支付、運營和管理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區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指導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區管委授權的各項社會保險工作;按分工承辦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八)組織建立全區社會保險服務體系;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和內部審計,並認證內部審計人員資格;制定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劃,審定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並實施監督。
(九)根據上級的政策精神,結合我區的實際,制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審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業務的資格。
(十)負責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的管理;承擔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和信息工作;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
(十一)組織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地方性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負責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承辦區工委、區管委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
機構領導
俞 勇:黨組成員、局長
主持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企業社會保險局、就業服務管理局、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再就業辦、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米長壽:黨組書記
主管局黨務、局總支、工會工作。分管勞動仲裁、勞動監察、信訪、政務公開、8件實事、“雙聯”幫困工作。
趙世芬:區工委督辦專員
主管計生綜治、女工工作。分管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醫療保險管理局。
蘭卓雲:黨組成員、副局長、工傷保險管理中心主任
主持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張勇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
主持就業服務管理局全面工作。
李 慧: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局長
主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全面工作。
譚世其: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主管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勞動仲裁、勞動監察、信訪、基金監督工作。
鄧潤華:黨組成員、副局長、醫療保險管理局局長
主持醫療保險管理局全面工作。
寧川峰:黨組成員、副局長、企業社會保險局局長
主持企業社會保險局全面工作。
蔣志云: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局辦公室、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綜治工作,負責為民辦實事、政務公開、最佳化經濟環境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組織制訂機關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機關文秘、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保密、政務信息、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二級單位事務協調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協調內外關係和有關公務接待工作。
(二)勞動爭議仲裁與監察股
負責集體契約審核備案、職工個人勞動契約審核備案;指導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並督促其在單位內部公示,指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負責勞動爭議的受理、立案、調查、勘驗、處理,依法開展勞動爭議仲裁;對企業調解人員、基層勞動保障機構人員進行仲裁調解業務培訓。宣傳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律、法規;受理全區範圍內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檢舉和投訴;監督檢查全區範圍內的用人單位和就業服務中介機構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及時、準確地向黨政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
(三)培訓就業股
負責城鄉勞動就業統計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內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監督指導各類就業培訓工作;負責全區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勞動者提供免費就業服務。
(四)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股
負責全區社會保險行政工作;負責因工和病(非因工)殘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的具體組織,負責工傷認定材料審核和相關文書的送達;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考核工作;負責城鎮企業職工及個體勞動者正常退休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