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北魏建都平城時期的佛教
三北魏遷都洛陽時期的佛教
四楊炫之與洛陽伽藍記
五洛陽伽藍記的評價(上)
六洛陽伽藍記的評價(下)
附註
例言
原序
洛陽伽藍記校注
卷一城內
永寧寺芒山馮王寺
建中寺
長秋寺
瑤光寺
景樂寺
昭儀尼寺願會寺光明寺
胡統寺
修梵寺嵩明寺
景林寺
建春門
卷二城東
明懸尼寺
龍華寺
瓔珞寺慈善寺暉和寺通覺寺暉玄寺宗聖寺(見後)魏昌寺(見後)
熙平寺崇真寺(見後)因果寺
宗聖寺
崇真寺寶明寺城內般若寺城西融覺寺(見後)禪林寺靈覺寺
魏昌尼寺
石橋南景興尼寺
建陽里靈應寺
莊嚴寺
秦太上君寺
正始寺
平等寺
景寧寺建中寺寶明寺歸覺寺
卷三城南
景明寺
大統寺招福寺秦太上公二寺
報德寺文覺寺三寶寺寧遠寺承光寺正覺寺
龍華寺追聖寺
宣陽門歸正寺
菩提寺
高陽王寺
崇虛寺
卷四城西
沖覺寺
宣忠寺
王典御寺
白馬寺
寶光寺
法雲寺靈仙寺開善寺河間寺
追光寺
融覺寺
大覺寺
永明寺
卷五城北
禪虛寺
凝圓寺
聞義里宋雲家紀
又馮王寺齊獻王寺元領軍寺劉長秋寺閒居寺棲禪寺嵩陽寺道場寺
中頂寺升道寺石窟□/FONT>
附編一
佚文
楊炫之傳略
附編二
歷代著錄及序跋題識
附編三
北魏洛陽京城圖及圖說
附編四
年表
<表格、圖、表解>
洛陽伽藍記校注
序
一 洛陽伽藍記與北魏佛教
我國南北朝時代,在經濟上和文化上都較落後的北魏拓跋王朝,百六十年間留下的著作不多,賈思勰的齊民要術、酈道元的水經注、楊炫之的洛陽伽藍記,可稱北魏的三部傑作。齊民要術是我國最早的一部完整的而有科學價值的農書。水經注是一部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的地理書。洛陽伽藍記以記北魏京城洛陽佛寺的興廢為題,實際記述了當時的政治、人物、風俗、地理以及掌故傳聞,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和歷史價值。這三部書因鈔刻舛誤,錯字脫文太多,都很難讀。水經注一書,清代的學者,從全祖望、戴震到王先謙、楊守敬,都還下過不少的工夫,而其他兩書,校訂注釋的工作,不是絕少人做,即是有人做了,也還不夠。這就是洛陽伽藍記校注一書的來由罷。
我們知道,南北朝時代是承魏晉以來五胡十六國長期大動亂的時代,也就是黃河流域南北兩岸人民大遭苦難的時代;同時它是我國中古時期宗教狂熱的時代,也就是佛教臻於極盛的時代。
南朝梁釋僧佑弘明集,唐釋道宣廣弘明集,反映到這一時代關於宗教的發展及其在教理上和政治上的衝突。魏收魏書特撰釋老志,記載了這一時代北魏王朝的宗教史實。雲岡、龍門、敦煌等石窟都留下了這一時代北朝方面的佛教藝術,最可珍視的是造像和壁畫。洛陽伽藍記也特寫了這一時代北魏王朝遷都洛陽以後的佛教寺塔。
二 北魏建都平城時期的佛教
北魏王朝遷都洛陽以前對於佛教是怎樣的情形呢?
北魏崛起於極北鮮卑遊牧民族,〔二〕到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天興元年,(東晉安帝司馬德隆安二年,公元三九八年)定國號為魏,遷都平城,開始營宮室,建宗廟,立社稷,〔三〕才算具有國家規模,初步完成了向漢族社會轉化的過程,同時也開始了修建佛寺。釋老志載著拓跋珪的詔書說:
夫佛法之興,其來遠矣。濟益之功,冥及存歿。神蹤遺軌,信可依憑。其敕有司於京城建飾容範,修整官舍,令信向之徒,有所居止。
廣弘明集還載拓跋珪的與朗法師書,遣使者送太山朗和尚“素二十端,白□五十領,銀缽二枚”。〔四〕表示敬意。可以想見他對佛教的態度了。
經過太宗明元帝拓跋嗣到世祖太武帝拓跋燾太平真君●年,(宋文帝劉義隆元嘉二十三年,公元四四六年)三月,下滅佛法詔〔五〕說:
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偽,妄假睡夢,事胡妖鬼,以亂天常,自古九州之中無此也。誇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闇君亂主,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鬼道熾盛,視王者之法蔑如也。自此已來,代經亂禍,天罰亟行,生民死盡。五服之內,鞠為丘墟。千里蕭條,不見人跡,皆由於此。朕承天緒,屬當窮運之敝,欲除偽定真,復羲農之治。其一切盪除胡神,滅其蹤跡,庶無謝於風氏矣。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象泥人銅人者,門誅。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雲無有。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彊之徒,乞胡之誕言,用老莊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至使王法廢而不行,蓋大奸之魁也。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歷代之偽物?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
這是在太平真君五年正月下了禁容匿沙門師巫詔〔六〕之後,又下的一道嚴詔。‘詔諸州坑沙門,毀諸佛像。’〔七〕這是中國宗教史上的一件大事。這和後來北周武帝、唐武帝的滅佛法相類似,佛家稱為“三武之厄。’先是拓跋燾太延四年(公元四三八年)三月,詔‘ 罷沙門年五十已下’。〔八〕通鑑採用了這條史實,胡三省註:‘以其彊壯,罷使為民,以從征役。’明年改元為太平真君。又二年而‘親至道壇,受符籙。備法駕,旗幟盡青’。〔九〕這當是由於他篤信道教天師寇謙之的緣故。釋老志說:
世祖即位,富於春秋,既而銳志武功,每以平定禍亂為先。雖歸宗佛法,敬重沙門,而未存覽經教,深求緣報之意。及得寇謙之道,帝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帝以其辯博,頗信之。會蓋吳反杏城,關中搔動,帝乃西伐至於長安。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內,御騶牧馬於麥中。帝入觀馬,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藏有弓矢矛楯,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當與蓋吳通謀,規害人耳’。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財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又為屈(窟)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詔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
這是記拓跋燾下滅佛法詔之前的事,促成了他下詔的動機和決心。由此可見這一歷史事件的複雜,不僅是由於道教佛教間的衝突。同時也由於當時佞佛招致了政治經濟和軍事上的許多不利。比如說,僧徒不事生產,不從‘征役’,‘虛誕為世費害’。佛寺暗藏兵器,有陰謀反抗嫌疑。並有收寄贓賄,敗壞風化,以及‘妄生妖孽’種種‘非法’行為,‘至使王法廢而不行’。拓跋燾毀滅佛法,想要‘除偽定真,復羲農之治,’儼然‘ 具有張中華王道正統之義’。〔一0〕我們懂得了當時在宗教上或說在佛教上這件大事的現實根據、歷史意義,才會了解到這也有了可能影響到楊炫之寫作洛陽伽藍記的動機和態度。
拓跋燾死,其孫浚立,是為高宗文成帝,興安元年,(宋文帝劉義隆元嘉二十九年,公元四五二年)即下修復佛法詔〔一一〕說:
夫為帝王者,必祇奉明靈,顯彰仁道。其能惠著生民,濟益群品者,雖在古昔,猶序其風烈。是以春秋嘉崇明之禮,祭典載功施之族。況釋迦如來功濟大千,惠流塵境。等生死者嘆其達觀,覽文義者貴其妙明。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開演正覺。故前代已來,莫不崇尚,亦我國家常所尊事也。世祖太武皇帝開廣邊荒,德澤遐及。沙門道士,善行純誠。惠始之倫,無遠不至。風義相感,往往如林。夫山海之深,□物多有。姦淫之徒,得容假託。講寺之中,致有凶黨。是以先朝因其瑕釁,戮其有罪。有司失旨,一切禁斷。景穆皇帝,(拓跋晃,文成帝父)每為慨然,值軍國多事,未遑修復。朕承洪緒,君臨萬邦,思述先志,以隆斯道。今制諸州郡縣,於眾居之所,各聽建佛圖一區,任其財用,不制會限。其好樂道法,欲為沙門,不問長幼,出於良家,性行素篤,無諸嫌穢,鄉里所明者,聽其出家。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遙遠台者十人,各當局分,皆足以化惡就善,播揚道教也。
拓跋燾毀滅佛法,只看到了佛教‘至使王法廢而不行 ’,對國家有害的一面。拓跋浚修復佛教,只看到了佛教‘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於人民起了安慰作用,對統治有利的一面。和平初(公元四六0年),沙門統‘曇曜,白帝於京城西武州塞,鑿山石壁,開窟五所,鐫建佛像各一,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雕飾奇偉,冠於一世。’〔一二〕這就是世界聞名的大同雲岡石窟造像的開始了。
拓跋浚既於‘興光元年(公元四五四年)秋,敕有司於五緞(級)大寺內為太祖已下五帝鑄釋迦立像五,各長一丈六尺,都用赤金二萬五千斤’。〔一三〕其子弘,即獻文帝,又於天安元年,(宋明帝劉彧泰始二年,公元四六六年)‘起永寧寺,構七級佛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為天下第一。又於天宮寺造釋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斤。皇興中,又構三級石佛圖,榱棟楣楹,上下重結,大小皆石,高十丈,鎮固巧密,為京華壯觀。’〔一四〕這可以想見當初北魏都平城時,建築寺塔,鑄造佛像,規模已經很大了,耗費已經很多了。
拓跋弘死,其子宏立,是為高祖孝文帝。太和元年,(宋順帝劉準升明元年,公元四七七年)‘京城內寺,新舊且百所,僧尼二千餘人。四方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僧尼七萬七千二百五十八人。’〔
一五〕這可以想見北魏王朝建都平城百年間(公元三九八--四九五)佛教驟興的盛況。
三 北魏遷都洛陽時期的佛教
北魏高祖孝文帝拓跋宏,太和十七年,(齊武帝蕭賾永明十一年,公元四九三年)‘定遷都之計。冬十月戊寅朔,幸金墉城。詔征司空穆亮與尚書李沖,將作大匠董爵,經始洛京。’〔一六〕‘十九年,九月庚午,六宮及文武盡遷洛陽。’〔一七〕二十年,‘詔改姓為元氏。’〔一八〕這時向中原遷移的北魏鮮卑民族算已完成了全盤接受漢化的過程,而以中國正統自居了。從高祖孝文帝遷洛,經過世宗宣武帝元恪、肅宗孝明帝元詡、敬宗孝莊帝元子攸、前廢帝廣陵王元恭、後廢帝安定王元朗、出帝平陽王元脩,到孝靜帝元善見立,天平元年(梁武帝蕭衍中大通六年,公元五三四年)京師遷鄴,是為東魏。從此東西魏分立,以迄不久都歸滅亡。總計北魏都洛凡四十年(公元四九五--五三四)。
拓跋宏既‘善談老莊,尤精釋義。’〔一九〕‘ 每與名德沙門,談論往復。’〔二0〕‘遷京之始,宮闕未就,高祖住在金墉城,城西有王南寺,高祖數詣沙門論義。’〔二一〕其子世宗宣武帝元恪又‘篤好佛理,每年常從禁中親講經論,廣集名僧,標明義旨,沙門條錄為內起居焉。上既崇之,下彌企尚。至延昌中(公元五一二--五一五),〔二二〕天下州郡僧尼等(寺)積有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七所,徒侶逾眾。’〔二三〕但不知當時京城洛陽有多少寺塔,若干僧尼。‘景明初(公元五00),世宗詔大長秋卿白整準代京靈岩寺石窟,於洛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石窟二所。初建之始,窟頂去地三百一十尺。至正始二年(公元五0五)中始出斬山二十三丈。至大長秋卿王質謂斬山太高,費功難就,奏求下移就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四十尺。永平中(公元五0八--五一二),中尹劉騰奏為世宗復造石窟一,凡為三所。從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公元五00--五二三)六月已前,用功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二四〕這可以想見最初洛陽龍門三所石窟從景明初到正光四年開鑿了二十多年,是在大同雲岡石窟之後的又一個偉大艱巨的工程。
元恪死,元詡立,是為肅宗孝明帝,而實際政權掌握在母后靈太后胡氏的手裡。她因略通佛義,〔二五〕崇奉佛教,侈靡更甚。‘肅宗熙平中(公元五一六--五一七),於城內太社西起永寧寺,靈太后親率百寮,表基立剎。佛圖九層高四十餘丈,其諸費用不可勝計,景明寺佛圖亦其亞也。至於官私寺塔其數甚眾。’〔二六〕雖說當時對於出家,對於造寺,也有詔令限制,實際並未奉行。〔二七〕反而洛陽寺塔大大興建起來,神龜元年(公元五一八)總計至五百所。〔
二八〕其中永寧寺的工程最為偉大,耗費之多不可勝計。〔二九〕這可以想見它給國計民生帶來了多大的損害!
北魏群臣單從儒家觀點,或由儒釋華夷之辯,而反對佛教的,先是裴延俊有上宣武帝疏諫專心釋典不事墳籍,〔三0〕這時李瑒有上言宜禁絕戶為沙門。李瑒斥佛教為‘鬼教’,激怒了沙門統僧暹等,泣訴於靈太后,罰瑒金一兩。〔三一〕李崇有減佛寺功材以修學校表。說是‘宜罷尚方雕靡之作,頗省永寧土木之工,並減瑤光瓦材之力,兼分石窟鐫琢之勞,及諸事役非急者。使辟雍之禮,蔚爾而復興;諷誦之音,煥然而更作。 ’〔三二〕這些迂闊空談可置而不論。我們要特別提出來說的,是從國計民生,從人民利益著想來反對佛教的幾個人。先是陽固因宣武帝廣訪時政得失,有上讜言表〔三三〕裡面說:
絕談虛窮微之論,簡桑門無用之費,以存元元之民,以救饑寒之苦!
這時崔光有諫靈太后登永寧寺九層佛圖表和諫靈太后幸嵩高表。〔三四〕前表諫人主不可輕動,後表諫不可擾民。後表里說:
往返累宿,鑾游近旬,存省民物,誠足為善。雖漸農隙,所獲棲畝,飢貧之家,指為珠玉,遺秉滯穟,莫不寶惜。步騎萬餘,來去經踐,駕輦雜遝,競騖交馳。縱加禁護,猶有侵耗。士女老幼,微足傷心。冢役困於負擔,爪牙窘於賃乘。供頓候迎,公私擾費。廚兵幕士,衣履敗穿。晝暄夜淒,罔所覆藉。監帥驅捶,泣呼相望。霜旱為災,所在不稔,饑饉荐臻,方成儉敝。自近及遠,交興怨嗟。伏願罷勞形之游,息傷財之駕。
張普惠上疏諫崇佛法不親郊廟〔三五〕里說:
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愆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從朝夕之因,求祗劫之果,未若先萬國之忻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者也。伏願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興之構,務從簡成;將來之造,權令停息。仍舊亦可,何必改作?庶節用愛人,法俗俱賴?
更其重要的,是神龜元年(公元五一八)司空公、尚書公、任城王澄,奏禁私造僧寺〔三六〕里說:
仰惟高祖,定鼎嵩瀍,卜世悠遠。慮括終始,制洽天人。造物開符,傳之萬葉。故都城制云:‘城內唯擬一永寧寺地,郭內唯擬尼寺一所,余悉城郭之外。’欲令永遵此制,無敢逾矩。逮景明之初,微有犯禁。故世宗仰修先志,爰發明旨,城內不造立浮圖,僧尼寺舍,亦欲絕其希覬。文武二帝豈不愛尚佛法?蓋以道俗殊歸,理無相亂故也。但俗眩虛聲,僧貪厚潤,雖有顯禁,猶自冒營。至正始三年(公元五0六),沙門統惠深有違景明之禁,便云:‘營就之寺不忍移毀,求自今已後更不聽立。’先旨含寬,抑典從請。前班之詔,仍卷不行。後來私竭,彌以奔競。永平二年(公元五0九),深等復主條制,啟云:‘自今已後,欲造寺者,限僧五十已上,聞徹聽造。若有輒營置者,依俗違敕之罪。其寺僧眾,擯出外州。’爾來十年,私營轉盛。罪擯之事,寂爾無聞。豈非朝格雖明,恃福共毀,僧制徒立,顧利莫從者也?比日私造,動盈百數。或乘請公地,輒樹私福。或啟得造寺,限外廣制。如此欺罔,非可稍計。臣以才劣,誠忝工務,奉遵成規,栽量是總。輒遣府司馬陸昶、屬崔孝芬,都城之中,及郭邑之內,檢括寺舍,數乘五百。空地表剎,未立塔宇,不在其數。自遷都已來,年逾二紀,寺奪民居,三分且一!高祖立制,非徒欲緇素殊途,抑亦防微深慮。世宗述之,亦不錮禁營福,當在杜塞未萌。今之僧寺,無處不有。或比滿城邑之中,或連溢屠沽之肆,或三五少僧共為一寺。梵唱屠音,連檐接響。下司因習而莫非,僧曹對制而不問。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豈湫隘是經行所宜,浮喧必棲禪之宅?當由利引其心,莫能自止。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州鎮,僧寺亦然。侵奪細民,廣占田宅,有傷慈矜,用長嗟苦!今宜加以嚴科,特設重禁,糾其來違,懲其往失。脫不峻檢,方垂容借,恐今旨雖明,復如往日。
全文太長,這裡只能節錄它一部分。案魏書張普惠傳說:‘任城王澄為司空,表議書記多出普惠。’這篇文章也可能是出自張普惠手筆。任城王澄奏上,史稱‘奏可’。但是‘未幾,天下喪亂,加以河陰之酷,朝士死者,其家多舍居宅以施僧尼,京邑第舍略為寺矣。前日禁令不復行焉。’釋老志總結北魏時佛法的流行,說: ‘自魏有天下,至於禪讓,佛經流通,大集中國,凡有四百一十五部,合一千九百一十九卷。正光(公元五二0)已後,天下多虞,王役尤甚。於是所在編民相與入道,假慕沙門,實避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
以上根據魏書紀傳和釋老志所載,簡要地敘述了北魏王朝遷都洛陽四十年間的佛教情形。我們倘要進一步研究,就得細讀記載這一時期這一史跡的一部專書洛陽伽藍記了。
四 楊炫之與洛陽伽藍記
洛陽伽藍記一書的作者楊炫之,魏書不曾為他立傳,楊或作陽,或作羊,家世爵里生卒都不甚可考。書首所署作者官銜姓名是‘魏撫軍府司馬楊炫之撰’。書中自述‘永安中(公元五二八--五二九)炫之時為奉朝請’,‘武定五年(公元五四七),余因行役,重覽洛陽’,如是而已。或說他做過‘期城郡太守’,或說他做了‘秘書監’,都不知道確否。〔三七〕據他在書首序文和書尾結語所說,洛陽興建佛教寺塔,從後漢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六八年)時開始有白馬寺。到晉懷帝永嘉(公元三0七--三一二)年間,才有佛寺四十二所。直到北魏遷都洛陽,陡然大量增加起來。他說:
逮皇魏受圖,光宅嵩洛,篤信彌繁,法教愈盛。王侯貴臣棄象馬如脫屣,庶士豪家舍資財若遺蹟。於是昭提櫛比,寶塔駢羅,爭寫天上之姿,競摸山中之影,金剎與靈台比高,廣殿共阿房等壯。豈直木衣綈繡,土被朱紫而已哉!
最盛時佛宇多到‘一千三百六十七所’。後來到了孝靜帝天平元年(
公元五三四)遷都鄴城,洛陽殘破之後,還‘余寺四百二十一所’。他說:
暨永熙(公元五三二--五三四)多難,皇輿遷鄴,諸寺僧尼亦與時徙。至武定五年(見前),歲在丁卯,余因行役,重覽洛陽。城郭崩毀,宮室傾覆,寺觀灰燼,廟塔丘墟,牆被蒿艾,巷羅荊棘。野獸穴於荒階,山鳥巢於庭樹。游兒牧豎,躑躅於九逵;農夫耕稼(老),藝黍於雙●。麥秀之感,非獨殷墟;黍離之悲,信哉周室!京城表里,凡有一千餘寺。今日寮廓,鐘聲罕聞。恐後世無傳,故撰斯記。
他把洛陽一地的狀況前後對照,兩兩相形寫來,撫今思昔,怵目驚心!前時佛寺是那樣的多而且那樣豪華壯麗,今日佛寺是這樣的少而且這樣殘破淒涼;前時洛陽是王侯貴臣庶士豪家驕奢淫佚的一大都會,今日洛陽是農夫耕老游兒牧豎種地息足的一片廢墟。這部書字面上是記洛陽城佛寺的盛衰興廢,文心裡實系作者對國家成敗得失的感慨。雖說佞佛並不一定亡國,而北魏亡國未嘗全於佞佛無關。作者本來不是佞佛之徒,藉此寄託排佛之意,這就是作者特撰這部書的動機和企圖罷?
廣弘明集卷第六敘列代王臣滯惑解,首敘唐太史傅奕,引古來王臣訕謗佛法者二十五人為高識傳,一帙十卷,有楊炫之名。卷末說:
楊炫之,北平人,元魏末為秘書監。見寺宇壯麗,損費金碧,王公相競,侵漁百姓,乃撰洛陽伽藍記,言不恤眾庶也。後上書述釋教虛誕,有為徒費,無執戈以衛國,有饑寒於色養,逃役之流,仆隸之類,避苦就樂,非修道者。又佛言有為虛妄,皆是妄想。道人深知佛理,故違虛其罪。啟又廣引財事乞貸,貪積無厭。又雲,讀佛經者,尊同帝王,寫佛畫師,全無恭敬。請沙門等同孔老拜俗,班之國史。行多浮險者,乞立嚴勤(當作勒)。知其真偽,然後佛法可遵,師徒無濫。則逃兵之徒,還歸本役。國富兵多,天下幸甚!
我們讀此,知道唐初已有學者認識到楊炫之寫作洛陽伽藍記的基本動機,和他排佛的思想見識。原來楊炫之這部書的特點就在揭露北魏王公爭先恐後地修建了成百成千豪華壯麗的寺塔,乃是‘侵漁百姓’,‘不恤眾庶 ’,使當時百姓流了不少血汗才能成功的。‘不讀華嚴經,焉知佛富貴?’不讀伽藍記,不知佛浪費。他是北魏反對佛教最激烈的一個人。他以為佛法無靈,徒然浪費。僧侶假借特權,損人利己。剝削為活,貪積無厭。逃役逃稅,不愛國家。出家修道,不孝父母。尊同帝王,不拜君主。雖然他的思想同屬於北朝儒家體系,卻不同於裴延俊、李崇、李瑒之流,反對佛教主要是為儒家衛道著想;而同於陽固、崔光、張普惠、任城王澄諸人,反對佛教側重在為國計民生著想,為人民利益著想。而且他不止在當時上書排佛,為北魏君主效忠,還怕‘ 後世無傳,故撰斯記’,以警告後世一切人。他的見識確是高人一等,不愧稱為‘高識’!
他寫這部書既有一定的目的,因而精心結撰,成為一部體系完整的著作,雖然他還自謙‘才非著述’。他說:
寺數最多,不可遍寫。今之所錄,上大伽藍。其中小者,取其詳世諦事,因而出之。先以城內為始,次及城外,表列門名,以遠近為五篇。余才非著述,多有遺漏。後之君子,詳其闕焉。
我們根據他這部書可以很正確地繪出一張北魏京城洛陽圖,還可以在這張地圖上按照城門方向,城內外里坊遠近,填出書里所記許多伽藍以及宮殿官署名勝古蹟的地點,都很正確。要不是文字記載有條理,有系統,有很大的正確性,這是可能做到的嗎?伽藍那么多,他只記錄上大的伽藍,中小的伽藍就要因為涉及年代和事實的才一起記出,可見其記載時對於主次詳略都有一定的原則。再據劉知幾史通卷五補註篇,稱許這部書的體例完善,既有正文,又有子注。(原註:注列文中,如子從母。)就是說,既能‘除煩’,又能‘畢載’;既近‘
倫敘’,又算‘該博’。可惜現在這部書的通行本子,文和注不分,久已失卻原來面目。後人想要還原也就感到不容易見功了。〔三八〕陳寅恪先生讀洛陽伽藍記書後〔三九〕說:
炫之習染佛法,其書體裁乃摹擬魏晉南北朝僧徒合本子注之體,劉子玄蓋特指其書第五卷慧生宋雲道榮等西行求法一節以立說舉例。後世章句儒生,雖精世典,而罕讀佛書,不知南北朝僧徒著作之中實有此體,故於洛陽伽藍記之制裁義例,懵然未解,固無足異。寅恪昔年嘗作支愍學說考載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紀念論文集中,詳考佛書合本子注之體。茲僅引梵夾數事,以比類楊書,證成鄙說,其餘不復備論。
楊炫之寫這部書是否摹擬當時僧徒合本子注的體例,尚待考證;但他曾讀佛書,根據書的內容和後來僧傳的記載〔四0〕可以相信。
附 注
〔一〕 世說新語賞譽篇注引車頻秦書。高僧傳五釋道安傳。
〔二〕 魏書序紀一。
〔三〕 同書紀二。
〔四〕 廣弘明集二十八。
〔五〕〔六〕魏書釋老志。全後魏文一。
〔七〕〔八〕〔九〕魏書紀四。
〔一0〕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四九六頁。
〔一一〕釋老志。全後魏文二。
〔一二〕〔一三〕〔一四〕〔一五〕釋老志。
〔一六〕〔一七〕〔一八〕〔一九〕魏書紀七。
〔二0〕魏書韋閬附韋纘傳。
〔二一〕洛陽伽藍記序錄。
〔二二〕參看本書附錄年表,以後年號同此。
〔二三〕〔二四〕魏書釋老志。
〔二五〕魏書皇后列傳宣武靈皇后胡氏傳說:‘太后性聰悟,多才藝。姑既為尼,幼相依託,略得佛經大義。’
〔二六〕釋老志。
〔二七〕〔二八〕釋老志,下引任城王澄奏。
〔二九〕詳見本書卷一永寧寺條及注。
〔三0〕魏書六十九,裴延俊傳。全後魏文三十八。自此以下,可參看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頁五一二至五二二。
〔三一〕全後魏文三十三。魏書五十三,李孝伯附傳。又北史三十三。
〔三二〕全後魏文三十五。魏書六十六,李崇傳。
〔三三〕全後魏文四十四。魏書七十二,陽尼附傳。
〔三四〕全後魏文二十四。魏書六十七,崔光傳。
〔三五〕全後魏文四十七。魏書七十八,張普惠傳。
〔三六〕全後魏文十七。魏書任城王澄傳。釋老志。
〔三七〕參看本書附編楊炫之傳略。
〔三八〕參看本書附編歷代著錄及序跋題識內史通補註篇、四庫總目提要、顧廣圻跋、朱紫貴序、吳若準序、唐晏敘例、張宗祥跋、陳寅恪書後各條。
〔三九〕同上附編內。
〔四0〕道宣續僧傳菩提流支傳內附載楊炫之撰洛陽伽藍記事。又景德傳燈錄記達摩與炫之談論的話,雖不大可靠(辨見附編傳略),但傅會傳說也有它的根據和來源,從這裡可見佛教徒早就認為炫之對佛法是有研究的。
例 言
一、本書分校與注兩部分:校文附於正文下;注文別附於正文每章後面,用數目符號標明之。
二、本書傳世刻本,我所見到的有下列各種:
(一) 如隱堂本誦芬室與四部叢刊三編即據之影印
(二) 吳琯古今逸史本
(三) 綠君亭本津逮秘書本即用此版並印,故與之實為一本
(四) 漢魏叢書本王謨刻本
(五) 徐毓卿本不題刻書年月觀其字型及款式大概在清朝初期
(六) 璜川吳氏真意堂活字本
(七) 照曠閣學津討源本
(八) 吳若準集證本
(九) 洛陽西華禪院重刊集證本
(一0)李葆恂重刊集證本
(一一)唐晏鉤沈本
(一二)日本大正藏經本
(一三)四部備要重印集證本
(一四)張宗祥合校本一九三0年商務印書館石印本
這些本子,各有長短。據內容分析,漢魏叢書本、徐毓卿本源出於吳琯本,學津討源本源出於綠君亭本,西華禪院本、李葆恂本、四部備要本源出於吳若準本。吳若準本雖出於如隱堂本,實際他據的是鈔本,因此與如隱堂刊本有些不同。真意堂本則出於曹炎志校舊鈔本。歸納起來,可以合為五類:一為一類,二、四、五為一類,三、七為一類,六為一類,八、九、十、十三為一類。歷來公認如隱堂本為最古最善,所以決定用它作為底本,而以吳琯本、漢魏叢書本(漢魏本實出於吳琯本,因為各校本多引以為據,就不嫌重複,列在吳琯本後)、綠君亭本、真意堂本、吳若準集證本作為主要校本。其他本子如有重要異文,亦為標出。
至於唐晏鉤沈本、大正藏經本、張宗祥合校本皆不專主一本,從各本中擇長而定。唐本有時以意定之,張本、大正藏則注異文於下,並非別有佳本可據。因之這裡僅引異文異說,其他從略。
三、校文除依據各本互勘外,其他類書或古籍中引用及與本書有關係的,亦搜輯異文,以資校助。本書因向未見宋、元舊刻,引他書異文校勘斷到元代為止。
四、正文雖有訛奪,仍舊不稍改動。其須補、須刪、須正之字,除於校文內說明外,還用下列各種符號分別標明之,以便省覽。
(一)校字無論校誤或校異,均於所校文旁志以黑點(.);若原文有誤,灼然無疑的,則逕將正字列於誤字之下,加以括弧()識之。
(二)原文疑衍而須刪的,則於須刪部分的起訖處加用雙線三角括弧(《》)。
(三)原本空格,據他本或他書校補的,則於所校補的文旁志以黑三角記號(▲)。
(四)原文雖不空格,但有缺文,據他本或他書校增的,則於所校增的起訖處加用單線三角括弧(〔〕)。
五、本書行款分章,主要依照如隱堂本原式,但為顧到文意首尾清楚、便於閱讀起見,隨文略分段落(決無將文字前後移動)。讀者如要知道原式如何,祇要將文字逕接上文,即可恢復。
六、依據劉知幾史通所說,楊炫之著本書時曾自為子注。不知何時子注與本文混在一起,遂難從區別。清代顧廣圻要仿全祖望整理水經注例分出子注,沒有做成。吳若準與唐晏根據此說,先後試行分析,都有缺點,有人論之已詳。張宗祥列舉本書子注不易分的理由,其說頗允。(上舉各說,均詳見於本書附編,此從略。)今天沒有找到更古的本子或文與注不同定例的確論時,還是以依照原樣不強行分別為宜。所以本書不敢襲取吳、唐二家的成規。
七、本書注本向來極少,現見的僅有周延年先生洛陽伽藍記注一種。屠敬山(寄)先生曾有注及校勘記各五卷,惜稿本於旅遊的途中被盜劫去。(據敬山先生詩稿鴛鴦濼遇盜詩自注,稿為其令孫伯范先生所示。)恐已不在人間。周注簡略,取資不多。茲將本注要點,略述如次:
(一)本注除解釋文字外,尤注重於北魏政治、宗教、社會史事的補充及考訂。
(二)解釋已詳於校文者,注從略。
(三)通常習用語,隨文自明者,注從略。
(四)引用舊說舊注及近人著作者,必標明所出,不敢掠美。
八、本書第五卷聞義里條下惠生、宋雲西域求法一文,舊有丁謙、張星烺及法國人沙畹(馮承鈞譯)等注箋。這裡注文就採用集注體例,與他注稍有不同。例別詳本注中,此略。
九、援引他書,所用標點符號,為求全書統一起見,均依照本書例標點之,故間有與原書不相同的。
十、凡與本書有關的著錄及題識等,輯錄為附編,列於書後。別輯佚文考與楊炫之傳亦列在附編內。
十一、考證史事,首重時地。按圖稽年,有助披覽,因別制洛陽城圖與年表列於附編,體例別詳本文。
十二、魏書原有闕佚,今本多經後人以北史等書補足。本書校注所援,如為北史的補篇,理應直接引證,但為了前後統一,免致瞀亂起見,仍概用‘魏書’篇名,不為別出。
洛陽伽藍記序
漢魏叢書本題作‘伽藍記序例’。唐晏鉤沈本作‘原序’。
魏撫軍府司馬楊炫之撰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魏上有後字。吳若準集證本撰作撰,同。三墳五典〔一〕之說,九流〔二〕百代(氏)各本皆作代。歷代三寶記九、大唐內典錄四、續高僧傳一引作氏。按上句‘三墳五典’為一義,此句當亦相似。百代與九流義不相侔,必誤。蓋北朝及唐人書氏字常作氏,形與代極似,遂以致誤。本書卷一景林寺下‘學極六經,說通百氏’,與此句法相同。可證。百氏猶百家。梅鼎祚釋文紀以為三寶記字誤,傎矣。今據以正。之言,並理在人區,吳集證本人作寰。按人區句系據後漢書西域傳,見注,集證本疑非。而義兼 三寶記兼作無。內典錄、續僧傳作非。 天外〔三〕。吳集證本外作下,非。至於一乘〔四〕二諦〔五〕之原,三明〔六〕六通〔七〕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皆作‘六通三達’。三達與三明義相同。之旨,西域備詳,東土靡記。自頂(項)日各本皆作頂。內典錄、續僧傳作項。按本書四白馬寺下記此事作‘項背日月光’,詳見注。楊氏一人所言,不應彼此歧異。水經谷水注亦作‘項佩白光’,則此句當以作項為是,今正。三寶記作頃,亦項字之訛。感夢,滿月流光〔八〕,陽門飾豪。吳琯本、漢魏本作毫,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同。按豪毫古通。 眉之像,夜台圖紺發之形〔九〕。爾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爾作邇,同。來奔競,其風遂廣〔一0〕。至晉永嘉〔一一〕唯有寺四十二所〔一二〕。逮皇魏受圖〔一三〕,光宅嵩洛〔一四〕,篤信彌繁,法教逾盛。王侯貴臣,棄象馬〔一五〕如脫屣,漢魏本屣作履。庶士豪家,舍資財若遺蹟。於是昭提〔一六〕各本昭作招。按昭與招音同,說見注。櫛比。內典錄比作批,非。寶塔駢羅,爭寫天上之姿〔
一七〕,競摸吳琯本、漢魏本、吳集證本作模。三寶記作摹。山中之影〔一八〕。金剎〔一九〕與靈台〔二0〕三寶記作雲台。按雲台謂陵雲台,見本書一瑤光寺下,亦通。比高,廣殿共阿房〔二一〕等壯。豈直木衣綈繡,土被朱紫〔二二〕而已哉!暨永熙〔二三〕多難,皇輿遷鄴〔二四〕,諸寺僧尼,亦與時徙〔二五〕。至武定〔二六〕五年,歲在丁卯,各本皆同。三寶記作武定元年中,無歲在丁卯四字。按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歷代三寶記篇云:‘楊炫之自序見三寶記九,與今本異同數十字,皆比今本為長。其最關史實者,為今本武定五年,歲在丁卯,余因行役,重覽洛陽句。三寶記作武定元年中,無歲在丁卯四字,諸家皆未校出。據藏本,則此 四字當為後人所加。’ 陳先生雖未明言五年與元年為孰是,揆其意似以三寶記為然。考楊氏寫此記,即因行役洛陽而感作。寫成時期當距此極近。今按本書三報德寺下記武定四年,高歡遷石經於鄴,本書四永明寺下記武定五年,孟仲暉為洛州開府長史。若依三寶記作元年,則作記之時,相距似覺過遠。且武定元年,高歡與宇文泰戰於邙山,洛州復入於東魏。以事理論之,此際兵馬倉卒,恐亦非炫之重遊洛陽之時。故仍以從今本作五年為是。余因行役,重覽洛陽。城郭崩毀,宮室傾覆,寺觀灰燼,廟塔丘墟〔二七〕,真意堂本、照曠閣本丘作邱,漢魏本作丘,同。墻被蒿艾,巷羅荊棘。自城郭崩毀句下至此,三寶記作‘墻宇傾毀,荊棘成林’ 。與今本不同。野獸穴於荒階,山鳥巢於庭樹。游兒牧豎,躑躅於九逵〔二八〕;農夫耕稼(老),各本皆作稼。三寶記作老。按農夫耕老正與上句‘游兒牧豎’為對文。若作耕稼,與下句藝黍義嫌重複,故作老為是。藝黍於雙●(闕)〔二九〕。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作闕。按字書無● 字。蓋闕字或書作●,因以致誤。當據正。麥秀之感,非獨殷墟〔三0〕,黍離之悲,信哉周室〔三一〕。京城表里三寶記作內外。凡有一千餘寺〔三二〕,今日寮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作寥。三寶記亦作寥。按寮與寥同,廣雅釋詁:‘寮,空也。’廓,鍾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皆作鍾。按鍾與鍾古字通。聲罕聞。恐後世無傳,故撰斯記。然寺數最三寶記作眾。多,不可遍寫,今之所錄,上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上作止。三寶記亦作止。大伽藍〔三三〕。其中小者,取其詳世諦事,三寶記作‘詳異世,諦俗事’。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詳下有異字。因而出之。先以城內為始,次及城外,表列門名,以遠近為五篇。余才非著三寶記著作注。述,多有遺漏。後之君子,詳其闕焉。
大和十七年,《後魏》按後魏之號,乃後人稱拓跋氏魏以別於三國之魏。炫之魏臣,斷無自稱後魏之理。此殆後人旁註誤入正文。二字當衍。高祖遷都洛陽,詔司空公穆亮營造宮室〔三四〕。洛陽城門,依魏、晉舊名。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舊下有門字。
東面有三門。北頭第一門吳琯本、漢魏本無門字。曰‘建春門’〔三五〕,漢曰‘上東門’。阮籍詩曰:‘步出上東門’〔三六〕是也。魏、晉曰‘建春門’,高祖因而不改。次南曰‘東陽門’,漢曰‘東中(中東)門’〔三七〕,吳集證云:‘水經注曰:東陽門,故中東門也。此二字倒。御覽作中東門是也。’按元河南志亦作中東門,當是。詳見注,今正。魏、晉曰‘東陽門’,高祖因而不改。次南曰‘
青陽門’,吳集證云:‘按水經註:陽渠水於城東隅枝分,北逕清陽門,故清明門也。則凡青陽、青明之青字,皆當作清字。各本俱脫書水旁。惟何氏本(按即漢魏叢書本)於城內修梵寺作清陽門,不誤。’按水經谷水注朱謀瑋本作清陽門,吳氏當即據之。但趙一清與戴震校本皆改作青陽門。考青陽門在東面,自取爾雅釋天‘春為青陽’之義,則作青者實不誤。吳說殆非。又清明門,如隱堂本、綠君亭本、真意堂本皆作清,與谷水經注同,吳說亦誤。漢曰‘望京門’〔三八〕,元河南志作望門,見注。魏、晉曰‘清吳集證本清作青。明門’,高祖改為‘青漢魏本、張合校本作清。陽門’。
南面有三(四)吳琯本、漢魏本作四。張合校本亦作四。按四字為是,說詳下文。門。東頭第一〔門〕吳集證本一下有門字。按以東西兩面門文例之,此當有門字。今據補。曰 ‘開陽門’。初,漢光武遷都洛陽,作此門始成,而未有名。忽夜中有柱自來在樓上。後琅玡郡開陽縣言南門一柱飛去,使來視之,則是也。遂吳琯本、漢魏本遂作因。以‘開陽’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陽下有縣字。按以文義言之,不當有縣字。為名〔三九〕。自魏及晉,因而不改,高祖亦然。次西曰‘平昌門’,漢曰‘平門’〔四0〕,魏晉曰‘平昌門’,高祖因而不改。次西曰‘宣陽門’〔四一〕,漢曰‘津門’,綠君亭本注云:‘一本多一陽字。’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津下有陽字。按此文多有脫誤,說詳下。魏、晉曰‘津緣君亭本注云:‘一作宣。’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宣。陽門’,高祖因而不改。唐晏鉤沈云:‘水經註:谷水又南東屈,逕津陽門南。又東逕宣陽門南。又東逕平昌門南。又東逕開陽門南。是魏時洛陽南面有四門。而考之晉書地理志,亦云有四門。但西頭作建陽門,疑為津字之誤。然為四門則無異詞。此雲三門,當存疑。’張合校云:‘案水經谷水注谷水云云(按與唐氏引相同,今略)。是魏時南面四門,了無疑義。又案晉書地理志亦云南有四門。又案太平寰宇記南面凡三門。開陽門在巳上。次西,漢有小苑門,在午上,晉改曰宣陽門。引述征記曰:謻門即宣陽門也。引華延雋洛陽記曰:即漢之宮門。次西,漢曰津門,在未上。是宣陽門漢名小苑門,不名津陽。而津門漢又另是一門,非即宣陽門也。依此文則南面三門,平昌居中,東為開陽,西為宣陽。然宣陽實在午上,為中門。則洛陽南面巳上一門,巳午之間一門,午上一間。未上無門,亦不可通。是知此條中有闕文。宣陽、津陽本系兩門,一在午上,一在未上,因中有奪誤,遂連為一。各本見下文三門,因而據改首句四字為三字。漢魏仍為四字,雖非善本,亦可貴矣。 ’按元魏遷都洛陽,除西北隅新辟承明一門外,余門悉仍其舊。漢、晉洛陽城為十二門,後魏時則為十三門。元河南志:‘後魏京城,門十二。’其下列舉各門仍為十三,是二字當為三字之誤。又河南志及漢晉四朝洛陽宮城圖(繆荃孫附印在元河南志首),南面有四門。東首開陽門,漢同。次西平昌門,漢為平城門。次西宣陽門,漢同。次西津陽門,漢同。志、圖所記後魏城闕,都本伽藍記。據此觀之,則當時所見本,南面自有四門,而宣陽、津陽別為二門,與谷水注相同,可以無疑。又按本文‘魏、晉曰津陽門,高祖因而不改’。即謂仍津陽舊名。顯與上文宣陽門不相涉,下有脫文,其誤猶可揣知。漢魏本改津陽為宣陽,遂使原跡泯沒,益滋迷惑。吳氏集證反謂作宣為是,不知宣陽、津陽同見於本書卷三城南各條下,津陽字固不誤,吳氏亦失之毫 睫。細審此文,‘次西曰宣陽門’句下,當脫‘漢曰宣陽門魏晉因而不改,高祖亦然,次西曰津陽門’,二十一字。
西面有四門。南頭第一門曰‘西明門’,漢曰‘廣陽門’。魏、晉因而不改,高祖改為‘西明門’〔四二〕。張合校云:‘太平寰宇記作晉改曰西明門。’次北曰‘西陽門’,漢曰‘雍門’。魏晉曰‘西明門’〔四三〕,高祖改為‘西陽門’。次北曰 ‘閶闔門’,漢曰‘上西門’,〔上〕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有上字。按元河南志亦有上字,見注,此當有。有銅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四四〕。魏、晉曰‘閶闔門’,高祖因而不改。次北曰‘承明門’。承明者,高祖所立,當吳琯本、漢魏本無當字。金墉城〔四五〕前東西大道。遷京之始,宮闕未就,高祖住在金墉城。城西有王南寺,高祖數詣寺吳集證本無寺字。沙門論議〔四六〕,吳琯本、漢魏本作義。故通此門,而未有名,世人謂之新門。時王公卿士常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當。 迎駕於新門。高祖謂御史中尉李彪〔四七〕曰:‘ 曹植詩云:謁帝承明廬〔四八〕。此門宜以承明為稱。 ’遂名之。
北面吳琯本、漢魏本無面字。有二門。西頭曰‘大夏門’,漢曰‘夏門’,魏、晉曰‘ 大夏門’〔四九〕。嘗吳琯本、漢魏本作帝。真意堂本嘗上有帝字。造三層樓,去地二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二字。十丈。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此下又有‘高祖世宗造三層樓去地二十丈’十三字。吳集證云:‘李善文選注引陸機洛陽記曰:大夏門,魏明帝所造,有三層,高百尺。又水經註:谷水又東歷大夏門下,故夏門也。陸機與弟書云:門有三層,高百尺,魏明帝造。據此,則嘗字當從何本作帝,其上脫去魏明二字。二字當從何本衍。’唐鉤沈本即據此作‘魏明帝造三層樓,去地十丈。高祖、世宗造三層樓,去地二十丈’。按元河南志三大夏門下云:‘宣武造三層樓,去地二十丈。洛陽城門樓皆兩重,去地百尺,唯大夏門甍棟峻麗。’此文即本伽藍記。則楊氏所稱大夏門樓,為後魏宣武帝新造,非指魏明帝所造言也。吳氏說不可從。嘗字上疑脫世宗(即宣武帝之廟號)二字。吳琯、漢魏等本文嫌重複,疑原是別本異文之注,誤併入正文。洛陽城門樓皆兩重,去地百尺,惟大夏門甍棟乾雲。東頭曰‘廣莫門’,漢曰‘ 谷門’,魏、晉曰‘廣莫門’〔五0〕,高祖因而不改。〔
自〕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有自字,義長,今據補。廣莫門以西,至於大夏門,宮觀相連,被諸城上也。
一張合校云:‘照曠無一字。’按照曠閣本此句亦別起行,門字在第二字,第一字空格,津逮秘書本與之同,但綠君亭初印本(津逮即用綠君亭板)一字尚有,則當因版壞所致,非原本缺也。門有三道,所謂九軌〔五一〕。綠君亭本注云:‘一作九逵。’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九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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