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雅語語法

泰雅語語法(Glammal na Tayal、Atayal grammar)為基於泰雅語之語法。在語法的分類上台灣南島語言並不同於一般的分析語或其它綜合語里的動詞、名詞、形容詞、介詞和副詞等之基本詞類分類。比如台灣南島語裡普遍沒有副詞,而副詞的概念一般以動詞方式呈現、可稱之為“副動詞”,類之於俄語里的副動詞。 對於(附著)及時態改變時語詞的變化方面。泰雅語只有代詞本身會依格位之不同而進行變格運作。謂語本身不會依人稱之變化而進行變位運作;而是基於已然語氣及非已然語氣、以主事(AF)及非主事(NAF)的觀點結合時貌態語詞(TAM/TMA/動貌詞),再配合謂語的時態進行焦點變換來運作。基本的語法分類是將泰雅語詞類之詞綴、字詞結構及分類法,對比分析語等之詞類分類法加以條析判別。 而在語詞的表達上以"澤敖利泰雅語群"作為參考基準;以賽考利克泰雅語群作為一般通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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