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泗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8號)和《中共泗水縣委泗水縣人民政府關於泗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泗發〔2010〕3號),設立泗水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加強對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統計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實施意見,並加強檢查、監督。(二)完成國家統計調查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全國統一的統計報表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普查,做好全縣統計報表管理工作。
(三)制定全縣的統計工作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統一領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統計工作。
(四)收集、整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五)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我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
(六)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
(七)做好全縣統計信息工作,推動全縣統計信息網路建設,為各級和社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八)抓好統計基礎工作建設和統計隊伍的自身建設,加強對統計幹部和統計專業人員的管理、培訓,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九)負責指導基層統計工作,定期組織基層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6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掛統計執法檢查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督辦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黨群等工作;指導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縣統計工作的政策規定;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實施上報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負責收集、整理、審核、匯總、上報國民經濟綜合報表;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匯總、整理全縣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全縣裝卸搬運及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租賃業、商務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居民服務業、其他服務業、體育和娛樂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稅收等統計數據;負責組織實施服務業重點城區、重點園區和重點企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工業交通統計科(掛能源統計科牌子)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商務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縣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人口普查、勞動力、工資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