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透過法律、司法、檢察的理論文本和生動實踐,用跨學科的研究方法,將其自身的內在立場問題揭示出來,注重問題的漸次展開和意思的層層遞進。提出帶有批判性的知識問題,給出一個暫時的結論或建議,這只是行文的目的之一,更多地還在於開放出新的問題,或者是問題束。儘管提出問題並不等於解決問題,但它是解決問題的前提。
作者簡介
劉世天,1970年國慶節降生於吉林西部草原。少不更事,一度痴迷古籍與繪畫。後糊裡糊塗地開始研習法律至今,發表論文若干。從基層乾起,有三級檢察院工作經歷。現任吉林省檢察官協會副秘書長、省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副秘書長、省檢察文學藝術聯合會副秘書長、省首批檢察業務專家。
目錄
中國古代有檢察制度嗎?
中國檢察官的雙重角色
檢察官的客觀性義務?
檢察一體化與檢察官獨立:難解的“哥頓神結”?
檢察院可否作為法律監督機關?
法律監督是否消解審判權威?
誰來監督監督者?
檢察理念論要
——從佘祥林案件說起
社會學視域內的法律監督轉型
司法改革,誰主沉浮?
司法改革的藍圖如何繪就?
司法改革同樣需要“小崗村”?
司法何以能動?
——再讀季衛東教授《中國司法的思維方式及其文化特徵》一文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