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梁治平現任中國藝術研究研究員,其著作包括《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法律的文化解釋》、《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等。
媒體評論
自序 自序 這個集子收錄了我自1985年至1987年這3年中間寫就和發表的大部分文章,一共是19篇。其中,有13篇是發表在北京三聯書店的《讀書》雜誌上,它們是全書的主幹。 從內容上看,這組文章涉及領域眾多,時間和空間的跨度也很大,但是在方法和主題方面,它們卻是相當一致的。這種情形與我的研究興趣和研究方法有很大關係。 我取的基本立場,簡單說就是“用法律去闡明文化,用文化去闡明法律。”這是一個很寬泛的原則,因為文化的概念本身就極有彈性。就更具體一層的方法來說,誠如一位學界前輩所言,我的研究主要是“社會學”的。這裡我還可以補充一句,我的研究也是“歷史的”和“比較的”,唯獨不是思辨的,至少不是純思辨的。我無意為自己建構一個完整的體系,更不願被“理論”束縛了手腳。我需要一項原則作理論的支點,於是就把“法律文化”作了自己研究的對象。更確切地說,我不是在研究“法律文化學”,而是研究法律文化中的個案,研究可以歸在這個大題目下面的種種具體問題。這是我興趣所在,雖然這樣做的結果不免要給人以內容上龐雜的印象。 不過,內容的龐雜未必就是主題的散亂。事實上,就這本集子所收的文章來講,主題是相當集中的。編排此書目錄所以大費躊躇,也是因為這個緣故。 按時間順序編排文章的辦法最簡單,但顯然不合適。最後以(1)概說;(2)中國法;(3)西方法;(4)中、西法律傳統之比較四目作大致的分類,實在是勉強為之。實際上,這些文章不但是以同一種方法討論著同一個大問題,而且是透著同一種關切的。在我來說,所以要寫下這樣一組文字,不純是為了滿足學術上的好奇心,也是為了對今天嚴峻的現實作出一種回應。 中國古代法經歷了數千年的發展,終於在最近的一百年里消沉歇絕,為所謂“泰西”法製取而代之。但是另一方面,淵源久遠的文化傳習,尤其是其中關乎民族心態、價值取向和行為模式的種種因素,又作為與新制度相抗衡的力量頑強地延續下來。由此造成的社會脫節與文化斷裂轉而成為民族振興的障礙。這一點,經常成為熱衷於“觀念現代化”的人們的話題。然而,“人的現代化”云云終究還是皮相之談,既然大家想要確立的只是隱藏在西制後面的全套價值觀念。 雖然中國的進入現代社會不得不以學習西方開始,但是中國現代化的完成,又必定是以更新固有傳統結束。任何一種外來文化,都只有植根於傳統才能夠成活,而一種在吸收、融合外來文化過程中創新傳統的能力,恰又是一種文明具有生命力的表現。在這意義上說,上面談到的社會脫節、文化斷裂等現象已經是一種“文化整體性危機”的徵兆了。這樣講並不過分。 …………
目錄
主編者言自序 1 比較法與比較文化 2 比較法律文化的名與實 3 身份社會與倫理法律 4 “禮法”還是“法律” 5 “從身份到契約”:社會關係的革命 6 古代法:文化差異與傳統 7 “法”辨 8 說“治” 9 中國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一個文化的檢討 10 從蘇格拉底之死看希臘法的悲劇 11 中古神學的理性之光與西方法律傳統 12 自然法今昔:法律中的價值追求 13 文明、法律與社會控制 14 從權力支配法律到法律支配權力 15 法法律法治 16 法制傳統及其現代化 17 情理道德自然法 18 海瑞與柯克 19 死亡與再生後記重印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