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議

語出:《三國志·魏志·鮑勛傳》:“詔曰:‘ 勛 指鹿作馬,收付廷尉。’廷尉法議:‘正刑五歲。’”

fǎyì
ㄈㄚˇㄧˋ
法議(法議) 
根據法律議罪。《三國志·魏志·鮑勛傳》:“詔曰:‘勛指鹿作馬,收付廷尉。’廷尉法議:‘正刑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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