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玄武機構

1、玄武區依法執政協調指導小組,由區委辦公室牽頭。 2、玄武區依法行政協調指導小組,由區政府法制辦牽頭。 3、玄武區公正司法協調指導小組,由區委政法委牽頭。

領導小組

玄武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
組 長:儲永宏 徐曙海
副組長:易 兵、曹 曙、吳為民、胡士寧、張 發
成 員:姚正陸、王少華、李大海、劉 雲、藍 軍、黃棟林、徐曉潔、石 磊、戴康順、張可道、王冬梅、丁 璇、張 傑、胡圓圓、甄再躍、梁 靜、楊 傑、夏桂萍、王 榮、李正雲 、彭慶安、黃大志 、張仲金 、吳士建、徐勁松、李玉鵬、袁 芳、周曉波、王敬玲、馬千山、楊發寶、陳 瑞、林 寧、湯 政、王彥興、莊佳峰、周長俊、楊雯懿、蔣 健、王禮銘、徐力躍、陳寧偉、郭 鐮、張義斌、王 莉、李 瑩、尹 征、孫 薈、方誌秀、陳競賽、盧衛東、周 暉、劉許鷹、馬學民、薛華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委政法委,易兵、曹曙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丁璇、張傑、梁靜、夏桂萍、彭慶安、黃大志、徐強、楊宇峰湯浩等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席晨、曹靜同志任專職副主任。
玄武區委政法委依法治理工作科
科 長:楊學彬
工作人員:萬燕春、黃偉
玄武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分支機構
為加強對全區依法治區工作的協調指導,根據省、市有關要求和我區實際工作需要,在玄武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8個依法治區工作協調指導小組:
1、玄武區依法執政協調指導小組,由區委辦公室牽頭。
2、玄武區依法行政協調指導小組,由區政府法制辦牽頭。
3、玄武區公正司法協調指導小組,由區委政法委牽頭。
4、玄武區法制宣傳教育協調指導小組,由區司法局牽頭。
5、玄武區依法經營協調指導小組,由玄武工商分局牽頭。
6、玄武區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指導小組,由區民政局牽頭。
7、玄武區法治玄武新聞宣傳協調指導小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
8、玄武區法治玄武督查指導小組,由區紀委(監察局)牽頭。

工作職責

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是依法治區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上級有關法治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研究制定法治建設的工作發展規劃、實施計畫;
2、研究決定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學法守法、依法管理、組織保障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3、負責本區“法治區創建先進單位”建設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4、按照省、市關於建設“法治區創建先進單位”的工作部署,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決定本區推進法治建設工作的重大事項;
5、對各街道、各部門法治建設工作進行考核、評比;
6、領導辦公室工作;
7、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制度

1、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實行全體成員會議制度,每年召開一至兩次。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主要聽取工作匯報,研究決定依法治區工作的重大事項;
2、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時,全體成員參加,辦公室副主任列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須請假,請有關方面領導同志列席會議;
3、領導小組實行成員分工聯繫制度,定期檢查,反饋情況,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準確、真實的材料;
4、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或職務變動,不再擔任領導小組成員時,新成員任命前,暫由本單位其他負責同志履行成員職務,參加會議,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5、領導小組確定一位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
6、領導小組實行會議紀要制度、請示報告制度、工作調研製度、工作總結制度、檢查考核制度;
7、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一至兩次全區工作會議或經驗交流會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部署工作。

辦公室工作職責

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是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依法治區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的指示精神,具體制定並協調落實法治建設的工作規劃、計畫;
2.指導有關單位、部門做好法治建設的各項工作;
3.加強對全區創建“法治江蘇合格區”工作情況的掌握和協調;
4.組織實施本級法治建設工作的檢查考核驗收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等工作;
5.完成領導小組賦予的其它任務。

辦公室工作制度

1、領導小組辦公室由主任、副主任和辦公室成員組成。辦公室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並由一名同志擔任專職副主任;
2、辦公室每季度召開一次主任會議,主任、副主任出席,其他有關人員可列席會議,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並主持;
3、辦公室建立依法治區工作聯絡員制度,聯絡員由區機關各部門及各街道選派一位幹部擔任,定期召開由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員和聯絡員參加的聯席會議,交流情況,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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