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者:張世琦
出版社: 中國檢察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2-02
ISBN: 7-80086-909-1
頁數: 164頁
內容簡介
法律幫助一點通叢書。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可避免地會遇到一些糾紛,這些糾紛處理得好,可能會對人們的生活、社會的經濟發展有益;處理得不好,則有可能產生負面的影響。本書採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以問答方式列舉出一些日常生活、生產、經營中出現的糾紛,並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及法律依據,它對於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運用法律武器,正確處理糾紛具有指導意義。本書內容包括:債務糾紛及預防;債務糾紛的性質的認定與責任;債務糾紛處理辦法等等。
目錄
一 債務糾紛及預防
1 什麼叫債?
2 債有什麼特徵?
3 債發生的法律事實有哪些?
4不當得利之債產生的條件有哪些?
5 無因管理之債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6 債的種類有哪些?
7 什麼是債的主體?
8 債的內容是什麼?
9 債的客體有哪些?
10 什麼叫債的履行?
11 債的履行原則有哪些?
12全面履行原則內容有哪些?
13 什麼叫債的實際履行原則?
14 什麼是債的協作履行原則?
15 什麼叫債的不履行?債的不履行情況有哪些?
16 債的效力有哪些?
17 什麼是債的轉移?
18 債權可以轉移嗎?
19 債務能夠轉移嗎?
20 什麼叫債的擔保?債的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21 債能消滅嗎?
22 超過銀行貸款利率10倍的約定有效嗎?
23 債權人拒絕債務人履行債務怎么辦?
24 懸賞廣告也是一種債嗎?
25 什麼叫債的保全?
26 什麼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行使代位權?
27 為什麼要預防債務糾紛?
28 怎樣預防債務糾紛?
二 債務糾紛的性質的認定與責任
(一) 契約之債
1 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也要承擔責任嗎?
2 標的物違法,契約是否有效?
3 契約未成立,可否要求退還貸款?
4 口頭契約不生效嗎?
5 征訂單是一種要約嗎?
6 贈與人對其撤回贈與所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嗎?
7 未成年人訂立經濟契約有效嗎?
8 可以跟未來簽契約嗎?
9 被人脅迫簽訂的契約是否有效?
10 超過一年,還能請求撤銷重大誤解的契約嗎?
11 債務人提存的程式有哪些?
12 合夥債務在合伙人之間如何分擔?
13 合夥債務由合伙人個人財產清償,合適嗎?
14 沒有書面協定,怎樣確定合夥關係?
15 退夥了,還應對合夥債務承擔責任嗎?
16 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由誰來承擔?
17 什麼是隱名合伙人?隱名合伙人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18 公民之間的借貸,能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嗎?
(二) 擔保之債
1 擔保的作用有哪些?
2 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之外,能否設定擔保?
3 什麼是反擔保?反擔保與擔保的區別有哪些?
4 第三人能作為反擔保中的擔保人嗎?
5 擔保契約無效,擔保人還應承擔民事責任嗎?
6 董事、經理違法擔保,公司應承擔民事責任嗎?
7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訂立擔保契約,該代表行為是否有效?
8 擔保期間能消滅擔保物權嗎?
9 保證人不能履行保證行為的,債權人能否要求賠償?
10 單方出具的擔保書,也是保證契約嗎?
11 保證人在主契約上籤字、蓋章的,應否承擔保證責任?
12 超過最高保證額,還要承擔保證責任嗎?
13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嗎?
14 債權人轉讓主契約、保證契約的,保證人還要承擔保證責任嗎?
15 保證期間可以自動中斷、中止或延長嗎?
16 債務人破產了,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嗎?
17 尚未完工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築物,可以辦理抵押嗎?
18 抵押物被繼承或者贈與的,抵押權就會消滅嗎?
19 作為契約擔保的定金有數額上的限制嗎?
(三) 侵權之債
1 受害者為什麼得不到賠償?
2 受害者的孩子我也得管嗎?
3 沒有過錯,也得賠償嗎?
4 受害者可以得到雙份補償嗎?
5 “工傷概不負責”有效嗎?
6 未按規定輸儲戶掛失,銀行應該承擔民事責任嗎?
7 單位擔任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嗎?
8 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致他人損害的,只能由撫養子女的一方承擔民事責任嗎?
9 受委託監護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10 採取了安全措施,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11 陽台窗戶掉了砸傷人,使用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嗎?
12 收水費被住戶的狗咬傷,能索賠嗎?
13 被狗咬傷為什麼可以不予賠償?
14 枯樹倒了傷人,是不可抗力嗎?
15 洗浴時衣服被盜竊,浴池應當賠償嗎?
16 妻子被牛抵傷,醫療費應由誰承擔?
17 未滿18周歲,能獨立承擔賠償責任嗎?
18 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19 公安機關確有過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嗎?
20 啤酒瓶“爆炸”,應向誰索賠?
21 死者的肖像受到侵害,親屬可以要求賠償嗎?
22 孩子被人教唆,造成他人損害,父母也應承擔賠償責任嗎?
23 宣揚他人隱私,應承擔民事責任嗎?
24 高中生打架傷人,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嗎?
三 債務糾紛處理辦法
(一) 自行和解與調解?
1 出現債務糾紛後,雙方怎樣自行和解?
2 和解協定對雙方是否有約束力?
3 調解的方式有哪些?
(二) 仲裁
1 什麼是仲裁?仲裁與訴訟的區別有哪些?
2 哪些糾紛不能仲裁?
3 仲裁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4 仲裁員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5 哪些仲裁協定無效?
6 國內仲裁程式有哪些?
7 對仲裁員可以申請迴避嗎?
8 調解達成協定的,仲裁機構應製作什麼文書?
9 仲裁裁決能被撤銷嗎?
10 仲裁裁決怎樣執行?
11 我國仲裁機構有哪些屬性?
12 仲裁程式的特點是什麼?
13 什麼是仲裁協定書?
14 什麼是涉外仲裁?
15 涉外仲裁、涉外訴訟與國內仲裁有什麼區別?
16 涉外仲裁的原則有哪些?
17 涉外仲裁機構的受案範圍有哪些?
18 涉外仲裁協定的內容有哪些?
19 涉外仲裁程式有哪些?
20 涉外仲裁裁決的效力及怎樣執行?
21 怎樣寫仲裁申請書?
(三) 訴訟
1 哪些民事糾紛由人民法院主管?
2 什麼叫管轄?
3 級別管轄有哪些規定?
4 地域管轄有哪些規定?
5 什麼情況下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6 什麼是特別地域管轄?
7 契約糾紛,應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轄?
8 保險契約糾紛,應由何地人民法院受理?
9 票據糾紛應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轄?
10 聯運契約糾紛,應由何地人民法院受理?
11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應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轄?
12 哪些案件由特定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13 案件受理後,可以移送到其他法院嗎?
14 什麼是指定管轄?什麼條件下發生指定管轄問題?
15 當事人可以協定確定法院管轄嗎?
16 受理案件的法院沒有管轄權,怎么辦?
17 可以申請審判人員迴避嗎?
18 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9 什麼是訴訟代表人?其與訴訟代理人有何區別?
20 什麼是第三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何區別?
21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由誰來代其進行訴訟?
22 可以委託他人進行訴訟嗎?
23 證據的種類有哪些?
24 什麼叫舉證責任?
25 哪些糾紛應由對方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26 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嗎?
27 如果擔心證據可能滅失,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進行證據保全嗎?
28 怎樣計算抗訴期間?
29 送達訴訟文書的方式有哪些?
30 調解協定達成後,可以反悔嗎?
……
(四) 涉外訴訟與執行
1 案外人可以對法院正在執行的標的提出執行異議嗎?
2 為了暫緩執行,被執行人可以提供擔保嗎?
3 被執行人死亡了,人民法院還能執行嗎?
4 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能執行嗎?
5 執行依據被撤銷,已執行的標的物能退回嗎?
6 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有時間限制嗎?
7 申請執行後,為什麼人民法院不予執行?
8 人民法院的執行措施有哪些?
9 多人申請,債務應當如何清償?
10 人民法院可以在執行過程中中止執行嗎?
11 什麼情況下發生執行終結?
12 什麼是執行和解?執行和解的效力如何?
13 涉外民事案件有哪些特點?
14 什麼是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主權原則?
15 什麼是司法豁免權?
16 我國對涉外民事案件管轄的特別規定有哪些?
17 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送達是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