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軍事概況

法國目前的軍事實力。

法國軍事概況

法國是北約集團成員國,但於1966年7月退出了北約軍事一體化組織,推行獨立的防務政策和軍事戰略。冷戰結束後,由於國際形勢特別是歐洲地區形勢發生了一系列戰後以來最為深刻的變化,法國的安全環境已大大改善。在此基礎上,1994年法國正式發表了指導21世紀初法防務政策和軍隊建設趨向的綱領性檔案一《國防白皮書》。白皮書明確指出,“有史以來法國首次在其邊界附近不再有直接的軍事威脅”,但國際戰略新格局尚未形成,世界進入了一個更加不穩定和不確定的新時期,法國的戰略和安全利益依然面臨多種形式的威脅和挑戰。法國國防政策的調整改革趨向和基本內容為:
(一)堅決捍衛法國的利益,確保法國的大國地位。
(二)致力於歐洲建設和為國際穩定作出貢獻,加強西歐聯盟的作用,強調歐洲的防務特性以作為北約的補充,在堅持不重返軍事一體化、自主支配核力量的前提下,將積極參加北約重大政治和軍事決策過程。支持聯合國在處理危機和維持和平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落實總體防務的思想,即在軍事防務的基礎上,密切協調和組織民防、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的行動,增強綜合的整體防務能力。
(四)提出威懾與行動平衡互補,核威懾與常規運用相結合的新的戰略思想。核威懾的基本概念不變,但今後將更多通過非核條件下的常規干涉行動,阻止戰爭、預防危機、限制衝突、維持和平。
(五)繼續加強質量建軍。軍隊建設應以“少而精,訓練有素”為原則,著重增強部隊的作戰效能。重新確定軍隊規模。優先加強軍事情報建設。改革作戰指揮體制。突出三軍參謀長在指揮軍事行動中的核心地位。重點提高戰略機動和快速投放能力。
(六)調整國防工業政策。走獨立發展、合作研製與直接引進二結合的道路。在1996年法軍制訂通過的《1997—2002年軍事綱領法》中,更是明確地提出了核威懾、預防、投送和保護本土的根本戰略。法國武裝力量由陸、海、空三軍和憲兵組成。最高軍事指揮機構為三軍參謀部。總統通過國防部和三軍參謀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現役部隊38.04萬人(含1.38萬直屬總部的人員和單位)。戰略核力量:10400人(其中陸軍1700人,海軍5000人,空軍3100人,憲兵600人)。裝備有戰略飛彈核潛艇“可畏”級4艘、潛射飛彈64枚;戰略轟炸機18架;中程彈道飛彈18枚。準戰略核力量,裝備有海軍“超級軍旗”攻擊機36架;空軍編有3個飛行中隊,裝備“幻影”2000N型轟炸機60架。
文職人員:約10萬人。
預備役部隊:29.25萬人,其中陸軍19.55萬人,海軍2.7萬,空軍7萬。
準軍事部隊:憲兵9.23萬人。裝備有裝甲車333輛,81毫米迫擊炮278門,巡邏艇16艘,各種飛機46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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