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燃氣公司

法國燃氣公司

法國煤氣是一家位於法國的大型能源公司。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天然氣傳送,為燃氣市場及能源企業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和意見。公司以高技術的員工和豐富的資產為客戶提供所需的準時及低價的服務。

基本信息

公司簡介

2008年7月16日,法國兩家能源巨頭法國蘇伊士集團(Su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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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法國燃氣集團(Gaz de France,簡稱GDF)兩大集團正式宣布聯合,世界級能源巨頭——法國燃氣蘇伊士集團(GDF Suez)正式誕生。

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天然氣傳送,為燃氣市場及能源企業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和意見。

經營範圍

開發天然氣資源,天然氣工業、輸送,倉儲、分銷,工程服務與諮詢。

相關介紹

歷史

法國燃氣集團公司成立已有60年以來,在天然氣工業領域,以其先進的技術與工藝著稱。在天然氣開發生產、貿易、地面及海上運輸(液化天然氣)、商務運作以及服務等方面都占有領導地位。作為一家大規模的國際化集團公司,法國燃氣擁有雄厚的技術、人才以及財務資源。法國燃氣在眾多國家,參與了天然氣領域的投資與經營活動。例如,在柏林、義大利、匈牙利、羅馬尼亞以及墨西哥城天然氣配送的經營;在墨西哥、斯洛伐克天然氣的運輸;在印度、埃及液化天然氣項目的投資以及在北海天然氣的生產等。在中國,法國燃氣集團公司通過其分支機構參與了眾多工程項目。在上游,法國燃氣公司參與了德國(PREUSSAG),荷蘭(PRONED),埃及(IDKULNG項目),阿爾及利亞和挪威(SNOHVIT)的天然氣開發。在液化天然氣領域,法國燃氣公司憑藉其在法國西部(Montoir-deBretagne)和南部(FOSI&II)三個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的豐富經驗參與了印度(Dahej),加拿大,挪威和埃及的接收站項目。多年來,法國天然氣公司在歐美和歐亞之間採用調解的方法實行了限時貿易市場的短期契約。

兼併

法國國民議會27日以投票方式對該國《能源法》第十條進行修改,允許國有股份在法國燃氣公司總股份中的比例下降至三分之一左右。該修正案為法國燃氣公司的全面私有化開了綠燈,也使該公司與法國另一大能源企業蘇伊士公司合併成為可能。

修改後的《能源法》第十條規定,法國電力公司和法國燃氣公司是股份制公司,法國政府在上述兩大能源企業中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70%和三分之一。

義大利國家電力公司今年2月宣布對法國重要能源企業蘇伊士公司實施兼併。為防止本國戰略企業被外國公司收購,法國政府強令蘇伊士公司與法國燃氣公司合併以組成“全球能源巨頭”。但是,兩者合併將導致國有股份降至新集團總股份的40%以下,這與法國《能源法》第十條中有關“法國政府在法國電力公司和法國燃氣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70%”的規定相牴觸。為此,法國政府積極倡導修改這一條款。

法國政府推動法國燃氣公司私有化的舉措曾在國際上和法國國內均招致批評。在國際上,義大利等國指責法國庇護蘇伊士公司的做法有“經濟保護主義”之嫌,歐盟委員會也對此持有保留意見。在法國國內,主要反對黨社會黨以及各工會組織因擔心蘇伊士公司與法國燃氣公司合併將導致壟斷企業的出現和裁員而極力反對這一計畫。

調查

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說,法國燃氣公司涉嫌長期限制天然氣傳輸能力,達成天然氣進口安排並在天然氣進口設施方面投資不足,這些做法妨礙或削弱了法國天然氣市場上的競爭,違反了歐盟反壟斷規定。

歐盟委員會負責競爭事務的發言人喬納森·托德在當天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說,歐盟委員會掌握的初步證據顯示,法國燃氣公司有意不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增加投資,這樣進口到法國市場的天然氣就無法增加。如果的確存在故意不投資行為,那么就涉及到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問題。

歐盟調查人員2006年5月對法國燃氣公司進行了突擊搜查,並取得相關證據,時隔兩年之後,反壟斷調查才正式啟動。如被發現違法,法國燃氣公司最高將面臨年營業額10%的處罰。

去年7月,歐盟委員會還對法國燃氣公司和德國能源巨頭E.ON能源集團涉嫌共同瓜分市場的行為展開了反壟斷調查,迄今調查尚未結束。

法國燃氣公司辯解說,該公司近年來已加大了基礎設施投資力度,2007年投資總額約為15億歐元。該公司同時強調,將會配合歐盟委員會的調查。

按照計畫,法國燃氣公司將於今年年中與另一家法國能源巨頭蘇伊士公司完成合併,以組成全球第三大公用事業企業。

為促進歐盟能源市場上的競爭,歐盟委員會目前正試圖推動歐盟成員國通過一份能源行業改革方案,主張對大型能源企業的生產和配送網路進行拆分,即實行廠網分離。由於遭到法國和德國等大型能源企業所屬國的反對,該立法進程一直裹足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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