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0年軍校和國防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符合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 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參加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的面試、體檢和錄取。 各院校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控制線,由省招生辦公室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志願共同確定。

省轄市教育局、公安局,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部,濟源市人武部,軍隊各有關院校招生辦公室,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各有關駐普通高等學校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總政治部幹部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乾發〔2008〕19號)的有關規定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考生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和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本省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未婚,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軍隊,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風正派、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志願獻身國防事業。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生的體檢標準。

二、招生計畫

2010年軍隊、武警部隊院校(以下簡稱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961名(男生937名、女生24名)。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418名(男生410名、女生8名)。招生計畫詳見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印發的《招生考試之友》。

三、填報志願

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的考生志願實行網上知分填報,時間為6月10日至28日。第一志願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可以填報1-5個專業;第二志願為平行志願,可以填報 1-4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可以填報1-5個專業。
符合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時間為6月10日至6月28日。政治考核由縣(市、區,下同)人民武裝部會同本縣招生辦公室、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組織實施。政治考核期間,縣人民武裝部會同縣招生辦公室、公安部門組成考核組,由人民武裝部1名領導擔任考核組組長,具體負責本縣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校國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
6月初,由志願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到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或河南國防教育網上下載《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簡稱《政治考核表》,此表可用A4型紙複製),由學校組織志願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寫《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2001〕1號)執行。考生所在中學應當對考生在校表現作出鑑定;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應當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係等進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見;縣人民武裝部應當及時匯總考核情況,由政治考核組客觀公正地對考生作出考核結論,並由考核組組長簽字負責。常住戶口不在畢業中學所在縣的考生,參加畢業中學、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戶口所在地縣人民武裝部政治考核,考核表最終結論由戶口所在地人民武裝部蓋章。
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縣人民武裝部應當組織複議。考生須於6月28日前到縣人民武裝部查詢政治考核情況,政治考核合格的領取並攜帶本人《政治考核表》,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招生面試、體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參加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的面試、體檢和錄取。
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縣人民武裝部要認真負責,集中時間和人員,按時完成政治考核任務。縣招生部門和考生所在學校、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和支持,並提供相關的情況。政治考核實行責任制,誰考核、誰簽字、誰負責。錄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造成退學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黨紀、政紀處分。

五、面試和體檢

面試、體檢工作定於6月30日至7月3日在鄭州市進行。面試、體檢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省招生辦公室配合,軍隊院校招生人員參加。
各院校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控制線,由省招生辦公室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志願共同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數量按考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以不低於招生計畫數的3倍劃定。6月29日,考生要及時上省招生辦公室網查詢參加面試、體檢的最低分數控制線,凡第一志願達到並超過最低控制線的考生要在規定的面試、體檢時間前一天報到。報到時需攜帶身份證、准考證、《政治考核表》,然後領取《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面試表》(以下簡稱《面試表》)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面試結論及體格檢查表》(以下簡稱《體檢表》),當日即可參加面試,次日早晨6時空腹到體檢點抽血檢驗後再參加體檢。未參加政審、面試、體檢或結論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軍隊院校招生的錄取。
面試工作人員由駐豫有關軍隊院校、駐鄭州大學選培辦和省軍區人員組成,面試通常採取目測、口令調整和語言交談等方法進行。面試結論分合格、不合格兩種。面試現場設複議組,負責對有爭議的面試結果進行複議,並作出最終結論。
體檢標準嚴格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後發〔2006〕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體檢結論由主檢醫師區分指揮專業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並簽署意見。除血檢和尿檢以外,其他體檢結果現場告知考生。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複查,複查結論為最終結論,考生需在體檢複查表簽字確認。血檢和尿檢結果於7月4日12時在河南國防教育網公布,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如對血檢和尿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於7月5日12時前申請複查,複查結論為最終結論。凡申請複查的考生應在體檢複查表簽字確認。
考生面試、體檢報名地點在河南省徵兵接待站(對外稱將軍賓館鄭州市經七路33號附1號),面試、體檢地點在鄭州市緯三路國小(鄭州市經七路49號,將軍賓館對面)。
六、錄取
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協助下,由軍隊院校招生辦公室會同省招生辦公室共同組織實施。各院校要提前做好錄取有關準備工作,錄取中的問題一般通過網上、電話或傳真解決,軍隊院校也可委託省軍區做好有關信息聯絡工作,具體事宜由院校直接與省招生辦公室和省軍區招生辦聯繫。
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為提前批次錄取。省招生辦公室從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計畫數的120%投檔。招生院校根據政治考核、面試、體檢情況及專業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省招生辦公室從非第一志願符合錄取條件並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照計畫缺額數量向招生院校投檔。生源仍不足時,省招生辦公室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空缺的招生計畫,公開徵集上線合格考生的報考志願,按照計畫缺額數量向招生院校投檔。院校不得拒錄符合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不得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章程》之外附加錄取條件。招收國防生高校調劑後生源仍然不足時,剩餘的招生計畫應轉為統招計畫。
招生院校應在投檔範圍內錄取考生。對省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專長並獲得省級以上相應證書者,現役軍人子女和軍隊因公犧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檔比例內優先錄取。
錄取過程中,院校要按照規定程式和要求,按時完成提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1個工作日的,經全軍招生辦公室同意後,由省招生辦公室在投檔範圍內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代為錄取並報教育部備案。軍隊院校依據省招生辦公室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連同省招生辦公室提供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直接寄發考生本人。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格檢查等相關材料,由省軍區招生辦統一轉遞到相關院校。
新生入學3個月內,由招生院校依據有關規定,組織新生政治複審和身體複查。對因複審複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的,院校要及時通知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和省招生辦公室。對院校體檢複查結果有異議的,由軍隊院校在總後衛生部指定的駐地終級鑑定醫院進行復檢,按照《關於做好退兵復檢終級鑑定工作的通知》(參動〔2006〕153號)執行,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軍隊院校因政治考核或身體複查不合格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校錄取條件的,本人可向省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調整轉錄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習。錄取為國防生的考生經入校複審複查合格後,簽訂國防生協定,確定為國防生。複審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國防生資格,由學校根據其高考分數上線情況,轉到錄取要求相應的普通高等學校。
附屬檔案:1.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
2.面試、體檢工作進程表
附屬檔案2:
面試、體檢工作進程表
時間 省 轄 市
6月30日 新鄉洛陽開封許昌
7月1日 鄭州、安陽、周口、濮陽、漯河
7月2日 南陽駐馬店商丘三門峽濟源
7月3日 信陽平頂山焦作鶴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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