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

簡介

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會徽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會徽
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組建於2011年2月,是河南籍各民族文學愛好者等自願組合的非盈利性社團組織,是聯繫廣大文學愛好者、工作者的紐帶和橋樑,是繁榮我國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為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不懈奮鬥。
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是以原創文學為主、以文學網為依託的一個新穎的組織機構,在保證學會會員收入盈利的情況下來確保學會的運贏;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與實體雜誌社以及國內著名文學網站合作,給予學會會員一個文學發展的平台,使學會會員有機會獲得額外的稿費收入,同時促進學會會員的個人寫作能力的發展,提高學會會員的交流能力。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英文譯名:The New Generation Literature Union OfHe Nan Province,英文縮寫:NGLHN。
第二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是河南籍以及長期在河南省內居住、工作、學習的各民族文學愛好者等自願組合的非盈利性社團組織,是聯繫廣大文學愛好者、工作者的紐帶和橋樑,是組織文學愛好者學習、創作、交流、研討,提高文學創作水平和科學文化知識的平台。
第三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宗旨:“繁榮我國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為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不懈奮鬥。
第四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河南省藝術研究院、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現辦公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百花路錦繡華庭A座1005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業務範圍
(一):組織文學愛好者學習、創作、交流、研討,提高文學創作水平和科學文化知識。
(二):鼓勵和幫助文學愛好者深入生活,擴大視野,到社會實踐中汲取營養,豐富素材。
(三):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和革命傳統文學,學習和借鑑文學前輩的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
(四):創辦文學網站,給予會員寫作發展的平台。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會員由單位會員與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凡贊成本會章程,符合具備加入條件年齡在45周歲以下者,由本人申請,通過後即為本會會員。
申請會員的基本條件(符合任何一項即可):
(一):正式出版過著作(含長篇小說、詩歌、散文、童話、新聞評論、文藝評論和個人作品集等)
(二):在市級報刊正式發表過作品
(三):在各級文學比賽活動中獲得過獎項
(四):縣級以上文聯的會員,或受縣級以上文聯領導推薦
(五):有優異的文學功底(在申請表中附加本人的一部文學作品,含長篇小說、詩歌、散文、童話、新聞評論、文藝評論和個人作品集等,由創研部審核,通過者即為會員)
第九條:會員入會程式:
(一):下載並填寫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會員部審核,凡符合入會標準即可通過
(三):按指定法律程式提交會費
(四):由理事會授權的會員部發放會員證件
第十條:會員享受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相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上交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有嚴重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經常務委員會或委員會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全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委員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委員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各部部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委員會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設立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由委員會選舉產生,在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委員會負責(常務委員人數不超過委員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委員會須有2/3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委員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的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養高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第二十五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監督和督導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各部門工作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第三十一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費使用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財政部分 《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七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並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如果本社團因其他原因自行解散或合併需要註銷,由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終止會議。
第四十條:本團體終止會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學會組織機構
主席團職責:主席團是會員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代行會員代表大會相應職責,其中主席團主席會議是學會除會員代表大會之外的最高級別會議,是整個學會的核心,主席團是學會的最高領導機構。
秘書處職責:秘書處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召集學會各項會議並進行記錄,負責學會各項檔案政策的研究和發布,負責檔案整理與每年年末匯報工作。
辦公室職責:辦公室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主席團人員各項議程安排,協助主席團主持學會日常工作。
組織部職責:組織部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對學會幹部的考察與提拔,負責舉辦會員代表大會的工作。
紀檢部職責:紀檢部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對學會所有活動、機構、會議、人員的監督和督察。
宣傳部職責:宣傳部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學會全面的宣傳工作。
統聯部職責:統聯部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與顧問的聯絡,與各高校、合作單位、友好單位、文學人士的聯絡。
創研部職責:創研部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組織學會會員進行創作,給他們指引方向。
財務部職責:財務部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學會進出資金的簽收與發放。
會員部職責:會員部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對要求入會會員的審查工作,負責關於學會會員的全面工作。
活動部職責:活動部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策劃組織學會各項活動。
文學網運營中心職責:文學網運營中心是主席團的直屬單位,只對主席團負責。負責主持文學網的各項工作。團體加入簡章

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為更好更快的發展,大力發展我國原創文學事業,決定施行團體會員加入制度,使更多熱愛文學的社會團體能夠找到一個發展的平台、能夠促進本身團體的文學寫作發展。
第一條:為確保學會會員每年的盈利,團體會員中每位會員的標準與個人會員加入標準一致。
第二條:團體會員申請加入時,符合會員標準的人數不得少於四十五人。
第三條:每年,團體會員中的人員可增加也可減少,但不得少於最低團體會員標準,若團體會員中的人員因外部原因離開團體會員單位,可申請轉為個人會員(若未達到三年會員期限,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條:團體會員單位設代表兩人,若有調整,可向學會申請更換團體代表。
團體會員代表職責:
1:代表團體會員單位每年做年終總結
2:每年可向學會申請一次會員單位活動資金
3:統一發放活動資金時,代表應做活動資金使用記錄並提交學會財務部
4:團體單位內人員獲得稿費後學會若未聯繫上本人,學會將轉寄會員單位代表,由代表轉發至本人。
5:學會每年組織外出活動時,團體會員代表應切實負責團體會員安全。
6:團體會員代表為團體單位人員選拔產生,同時無條件成為河南省文學會委員會委員代表本團體單位進行事物表決。
第五條:自團體會員單位加入學會3個月後起,每12個月(一年)內可向學會申請一次外出活動資金,按照人數比例發放600元——1500元,若團體會員人數超過活動資金比例,可向學會申請2000元左右的活動資金補助,同時學會官方網站宣傳活動內容。
第六條:團體會員單位個人會費與個人會員會費一致,按照國家統一標準收取,每年50元人民幣,一次性交清三年會費;以河南省新一代文學會官方網站指定賬號為準。
第七條:團體會員單位代表在收到學會審核通過證明書之後,統一將會費匯至學會指定賬號,其會員證件在一個月內寄至團體會員單位代表處,由團體會員單位代表發至個位團體單位會員。
第八條:由於團體會員單位人數過多,團體會員單位自行成立聯繫網(如QQ群,YY等)由學會領導加入督導工作,團體會員單位人員不再加入學會成立的聯繫網(內為個人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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