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1.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憑身份證、戶口簿、會考證,在戶口所在的縣(市、區)報名。 4.台灣省籍考生應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和相關的戶口簿。 2.報考重點大學少年班的考生,憑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續,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到戶籍地的縣(市、區)招辦辦理報名事宜。

豫招普【2010】2號
各省轄市招辦、各重點擴權縣(市)招辦:
為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我辦已於2009年11月份下發了《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採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09]10號),並專門召開了2010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採集工作視頻會議,對有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鑒於今年首次實行網上採集考生信息,在體育、藝術類報名工作結束後,各級招辦及時進行了總結,進一步最佳化了程式,為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全面展開奠定了基礎。
為做好下一階段的報名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安排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工作分信息採集和信息確認兩個階段。
信息採集階段:通過網上信息採集系統採集考生基本信息。基本做法是:考生交費並獲取報名序號和註冊密碼,憑報名序號和註冊密碼登錄網上信息採集系統進行信息填報,填報成功後,系統自動為考生派發14位考生號。考生圖像信息和身份證晶片信息由縣(市)級招辦安排適當時間和場地組織採集。
信息確認階段:由報名所在地各縣區招辦從系統中下載考生信息,列印考生報名登記表並下發給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簽字之後的登記表由縣級招辦存檔備查。
全省統一報名時間為1月5日至2月5日,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此時間段內統籌把握,合理安排。

二、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參與或組織群體性作弊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手續

1.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憑身份證、戶口簿、會考證,在戶口所在的縣(市、區)報名。
對在本省內異地就讀、確需在就讀地報考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經就讀地的縣(市、區)招辦核准其會考考籍,由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中學學籍證明,憑身份證、戶口簿、會考證可在就讀地報名。各地接受的異地報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必須與對應的當地會考考籍庫名單一致。不在會考考籍庫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這類考生類別為應屆,畢業類別為其它)。
2.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憑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也可在以上證件齊全的前提下,憑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
3.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和同等學力報考者,憑身份證、戶口簿和學歷證明(普通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在戶口所在的縣(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不得異地報考。同等學力證明須由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審核。
4.台灣省籍考生應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和相關的戶口簿。
5.在河南定居並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須持河南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僑居留證”(暫住證不能報考),在定居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報名。

四、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

1.往年已被高校錄取沒有報到入學今年重新報名的,如考生已在學校報送的錄取未報到考生名單中,可以接收考生報名;如未在名單中,考生須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未報到證明,縣(市、區)招辦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新生學籍查詢系統”查詢核對,確屬未註冊的,方可接受其報名。全省報名信息匯總後,還要與高校學籍部門集中進行核對,經查實確屬高校在校生報名的,要通知其所在高校嚴肅處理,直至開除高校學籍。
2.同一考生違規重複報名的,取消今年的報名資格。
3.對於考生會考庫與身份證姓名不一致的,須核准事實。經查確係同一考生,原則上以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屬於同音字、相近字、缺字、生僻字、與戶口簿上曾用名一致的,可以接受。對此類考生,要從嚴審查,確保準確無誤。
4.對於以往屆生身份報名,未參加過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應書面說明往年未參加高考的原因,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應認真審查,確認考生身份無誤後,方可接受其報名。

五、特殊類別招生報名

凡報考普通高校的各類考生,均須按有關規定履行報名手續。否則,其錄取結果將無法確認上報。具體如下:
1.普通高校招收的保送生、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含免試生)以及報考香港、澳門、古巴高校的考生,均按普通高考的統一要求履行報名手續、採集報名信息。
2.報考重點大學少年班的考生,憑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續,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到戶籍地的縣(市、區)招辦辦理報名事宜。
3.盲聾啞殘疾考生提前單獨招生、運動訓練及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提前單獨招生、專科升本科招生、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等報名工作按有關檔案規定辦理。
4. 報考提前單獨招生的盲聾啞殘疾考生、職教師資、運動訓練及民族傳統體育的考生,如同時兼報普通高考,須按單獨招生和普通高考統一招生的要求分別進行報名。

六、照顧對象及審核辦法

凡屬於政策性加分照顧的考生,報名時要提供照顧對象相對應的證書和檔案的原件,要認真履行審核人員簽字、考生確認手續,並進行公示。
1.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獲得者,依據省教育廳印發的檔案。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獲得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發明創造或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等將或二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須出具相應機構頒發的檔案和證書,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應有省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表彰的相應檔案和證書。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和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冊、秩序冊和省(市)體育局批准等級運動員的檔案。
4.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須出具《立功受獎證書》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退出現役證》。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考生,應提供河南省外事僑務辦公室統一出具的《河南省歸僑僑眷證明信》(該認證當年使用,一次有效;上年度認證的考生今年申請照顧時須重新辦理認證手續)。
6.台灣籍青年考生應有河南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辦出具的證明。
7.烈士子女應有《革命烈士證明書》和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8.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應有《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退出現役證》和戶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門頒發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書》。
9.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考生,應提供安置縣(市、區)人民政府移民部門出具的考生移民身份證明及安置地的戶籍手續。
10. 少數民族考生應持本人身份證和父母身份證、戶口簿。
11.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由村委會出具證明。
12.退役士兵應出具《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退出現役證》和縣級民政部門證明。
13.殘疾軍人應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和縣級民政部門證明。
14.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應出具《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和縣級民政部門證明。
15.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應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和縣級民政部門證明。
16.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由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和縣級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17.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由省公安廳出具證明。
各級招辦應明確專人負責照顧對象的審查工作。照顧對象證明材料經縣級招辦審查無誤後複印存檔,審查人和考生在複印件上籤字。
各省轄市、縣招辦報送照顧對象時須提供材料如下:第2、4、5、6、7、8、9項為照顧證明原件;第10項為由公安部門集中認定蓋章和縣招辦審查蓋章的名單;第11-17項只報數據盤;第3項審核辦法另文安排。數據盤上報辦法另文安排。具體上報省招辦時間如下:
4月26日 鄭州、平頂山、鶴璧、三門峽、焦作、安陽、商丘、駐馬店、南陽、項城、濟源和永城;
4月27日 開封、洛陽、新鄉、濮陽、許昌、漯河、周口、信陽、鞏義、固始和鄧州。

七、報名資格審查與監督

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是嚴肅考風考紀、維護公平公正和保證考試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各級招辦要加強宣傳,教育考生誠信報考,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要結合網上報名的新特點,積極探索考生資格審查新辦法、新機制,確保考生信息真實、準確。考生照相和身份證掃描工作現場要實行集體辦公,考生資格審查、證件審核、照相和證件掃描等各崗位都要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具體組織方式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報名結束後,分學校以班級為單位列印包含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證圖像、民族、應往屆類別和照顧特徵等基本信息的班級考生基本情況表,由班主任和語文、數學、外語任課教師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分別在學校和班級進行公示;在縣(市、區)招辦報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縣(市、區)招辦負責,在轄區各中學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3月5日至11日,公示的同時要公布省、市、縣(區)三級招辦舉報電話。各級公示期間公布的舉報電話要指定專人接聽和記錄,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查清,認真處理。公示期滿後,由報名點負責人(中學校長或縣招辦主任)分別簽字確認。
對各類照顧對象考生,我辦匯總後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集中公布,長期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各級招辦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誰主管、誰簽字,誰主辦、誰簽字,誰審核、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報名和照顧資格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照顧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並根據情節對考生和有關責任人做出進一步處理。

八、報名收費

各地在報名時,要按照河南省有關檔案核定的標準收取報名考務費,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取消停止徵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 號檔案收取電子信息採集費,不得亂收費。
體檢收費由實施體檢的部門按照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收取。
鑒於今年我省首次實行網上報名,各級招辦要做好宣傳,積極指導,加強服務,確保考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同時要注意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和完善報名工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