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交通運輸廳設12個內設機構,各個機構各司其職,有效運行。

基本信息

領導班子

廳長: 劉興彬

靳明: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副局長。

職責調整

(一)將原省交通廳的職責劃入省交通運輸廳。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征稽職責。

(四)增加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

(五)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六)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省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省交通運 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省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省地方鐵路、民航產業發展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全省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省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省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全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省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省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省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省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制定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負責管理廳屬各類學校。

(十)負責全省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交通運輸廳設12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檔案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信訪、宣傳、外事等工作。

運輸管理辦公室

運輸管理辦公室(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辦公室)。承擔全省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全省運輸線路、營運車輛、交通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省物流業發展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公共汽車、城市捷運、軌道交通運營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道路客運、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立法規劃和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組織開展政策研究;指導全省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綜合規劃處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省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全省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提出國家、省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或參與全省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批;擬訂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相關技術標準;承擔公路標誌標線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

財務處

擬訂全省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資、信貸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及資產監管、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勞動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保護和衛生監督工作;指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工作;承辦廳業務主管社會團體相關事務。

建設管理處

承擔全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負責公路、水路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承擔省重點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維護工作。

安全監督處

安全監督處(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全省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路政管理處

路政管理處(省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辦公室)。擬訂公路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國家和省幹線公路、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運輸治理工作;承擔高速公路及重要幹線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參與實施交通管制;指導公眾出行路況信息服務和諮詢工作;提出全省公路收費站點設定、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的建議,經省政府批准後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綠色通道、搶險救災、農機跨區作業等通行費減免工作。

科技處

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負責管理廳屬各類學校;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河南省交通戰備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省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三)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省交通運輸廳機關行政編制為103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6名(含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規劃師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1名。

其他事項

(一)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省交通運輸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二)城市捷運、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省交通運輸廳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運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城市捷運、軌道交通規劃與城市公共運輸整體規劃有效銜接。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四)所屬國有企業(除金融投資類外)移交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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