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信訪局

沂源縣信訪局是縣委、縣政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代表縣委、縣政府受理人民來信、來電,接待人民民眾來訪。

主要職責

2、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和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

3、按照縣委、縣政府領導的意見和要求,向同級有關部門、下級機關及企事業單位交辦、轉辦有關信訪案件。

4、檢查、指導、督促鄉鎮和縣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的信訪工作。

5、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應急協調處理民眾赴市、省、京上訪異常、突發信訪事件;調查處理信訪老戶問題和重要信訪案件。

6、負責徵集人民民眾的建議、意見,篩選比較重要的建議、意見,為縣委、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重要信息。對帶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訪問題搞好調查研究,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建議。

7、負責組織實施規定,認真做好縣信訪工作的目標管理,不斷提高信訪工作質量。

8、依據政策規定,認真做好民眾來訪的思想疏導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積極發揮上承下達、聯繫協調、溝通信息、參謀諮詢的作用

二、深入實際進行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供領導參考

三、做好各種檔案材料的起草和文書處理工作

四、做好各種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

五、做好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

六、及時準確上報月度、季度、年度統計報表

七、注重信訪信息工作,準時刊發《信訪周報》、《信訪簡報》,及時上報信息

八、認真做好不安定因素排查、上報工作

九、做好檔案材料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十、做好縣領導接訪日的組織安排

十一、認真做好老幹部工作

十二、認真落實衛生制度,創造潔淨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十三、認真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接訪科

一、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山東省信訪規定》的要求,認真熱情接待民眾來訪。

二、對民眾到縣委、縣政府反映問題的,要及時跟蹤做工作,積極宣傳信訪法規,引導他們到縣信訪局或指定場所有理有序地反映問題,維護好正常信訪秩序。

三、承辦上級行政機關和本級行政機關負責人以及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上訪事項;

四、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上訪案件的依法分流工作,向有關單位轉辦、交辦、督辦信訪事項,嚴格落實“三項制度”;

五、積極參與調查、處理重點疑難案件,認真及時起草上級要結果案件的處結報告;

六、指導檢查各級的處訪工作,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向有關單位提出處理建議;

七、秉公辦案,文明接訪,不得以權謀私,不得推諉、敷衍、拖延,不得將檢舉、揭發、控告材料轉給被檢舉、揭發、控告的單位和人員,不得丟失,隱匿和擅自銷毀信訪材料

八、認真調查研究,每月寫出一份有調查、有分析、有建議的接訪工作綜合性材料,為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為省市信訪部門提供有價值的信訪信息;

九、認真落實“重心下移,責任下移”工作要求,及時有效的處理民眾來訪;

十、及時將檔案材料整理歸檔;

十一、認真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信科

一、加強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二、認真受理民眾來信,及時閱信、登記、轉辦、交辦、督辦和回訪每一件信訪案件;

三、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妥善處理民眾來信,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四、嚴格按照辦信工作“三見面”制度的要求,妥善處理民眾來信;不得積壓、遺漏、拖延,不得丟失、隱匿和擅自銷毀來信,不得將檢舉、揭發、控告信轉交或將內容透露給被檢舉人或單位;

五、對重要緊急來信及時呈報分管領導閱批;對上級要結果的信件,按時查結上報,不託、不延;對反映問題較為嚴重的信件,要及時督辦,了解情況,協調承辦單位按期處結;

六、每月按時上報“黨政主要領導處理信訪問題登記表”和認真做好月份、季度、半年和年度來信的統計和分析;

七、每月寫一份有調查、有分析、有建議的辦信工作綜合性材料,為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為省市信訪部門提供有價值的信訪信息;

八、及時將案件材料整理歸檔

九、認真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督查科

一、對全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信訪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對各級黨委、政府關於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對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各單位的信訪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四、對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交辦和上級黨委、政府信訪局交辦的信訪事項,重大、緊急、突發信訪事項以用自行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督查。

五、對帶有政策性、傾向性的重要信訪問題進行督查調研,提出完善建議。

六、按照《信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對有關機關、單位進行督辦,並提出改進建議。

七、按照《信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對在信訪工作中推諉、敷衍、拖衍、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後果的黨政機工作人員,向有關機關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

八、及時將檔案材料整理歸檔。

九、認真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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