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林業局

江門市林業局是一個主要負責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行政職能的政府機構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 劃入的職能
原由水電局承擔的在宜林地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行政職能。
(二) 強化的職能
1、林業生態環境森林與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規劃、建設與保護。
2、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加強林地的保護和管理。
3、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
4、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
5、依法治林,加強林業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林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地方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執法工作。
(二)組織、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指導城市林業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三)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監控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管理和監督林木、竹林的採伐、運輸、經營、加工;依法管理林地、林權,監督林地開發利用;調處林地、林權糾紛。
  (四)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名錄的調整意見;在全市自然保護區規劃的指導下,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管理和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繁殖馴養及其(含製品)進出口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巨觀管理。
(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六)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政策措施;依法監管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
(七)指導林業基本建設,管理市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畫;監管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八)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指導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工作;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十)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林業局設11個職能科(室),其中監察科、法制科與辦公室合署辦公,市綠化委員會(市府工作機構)辦公室、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與營林科技科合署辦公,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與林政科合署辦公,編制統籌使用。
(一) 辦公室(掛監察科、法制科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機關文電、檔案、會議、信息、督查、保密、保衛、財務及資產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福利、職稱改革、技工等級考核、教育培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組織開展林業職工和林農培訓。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市林業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研究提出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林業產業和防治水土流失方面的綜合性方針、政策;開展林業調研、宣傳及普法教育;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
(二)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國家的林業產業政策;編制全市林業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生產、基建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管理林業基本建設、市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及林業專項貸款計畫;負責林業行業統計;監管林業資產及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務工作,協調外資引進和內部審計工作;研究提出涉農木材收購保護作價和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意見並監督實施。
(三)林政科(掛江門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管理和監督林木、竹林的採伐、運輸、經營、加工;依法管理林地、林權,審核征、占用林地,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宣傳教育、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負責全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和業務指導,受權查處違反野生動植物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維護本地區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負責全市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狩獵區的管理;制定全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發展、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全市野生動植物經營單位或馴養繁殖(培育)單位的監督管理,進行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經營利用和運輸的管理,研究提出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名錄的調整意見;擬建、申報各類型省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審議建立市級自然保護區的可行性;統一規劃、管理全市自然保護區,保護自然環境、自然資源;負責全市濕地資源管理的組織、協調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制定本地區濕地保護、發展、利用的總體規劃。
(四)營林科技科(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兩個牌子)
編制全市營林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種、森林經營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監督外資造林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提出森林植物的檢疫對象,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編制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林業科研、技術開發、科技推廣、技術監督、標準化和專利管理等工作;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技術市場建設;組織協調林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審核外商在我市的林業投資項目;指導、協調林業系統進出口業務。
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的規劃、設計、管理、建設、技術培訓、檢查驗收,建立生態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統,編制生態公益林年度建設項目和補償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造林綠化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編制國土綠化規劃,宣傳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參與並且監督執行城市綠化規劃;編制城鄉、部門綠化標準,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各行各業綠化工作。
(五)國有林場管理科
管理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和國有林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指導國有林場的體制改革;負責林區公路規劃測設和養護管理;協調、指導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巨觀管理;監督市屬國有林場及其他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市森林防火和市際山火聯防工作,編制森林防火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和森林火險區劃,監測和發布森林火災信息;協調指揮調度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森林消防監督;承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四、局直屬行政單位

江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是江門市公安局的派出機關、江門市林業局直屬行政單位,承擔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衛森林資源、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保障林業改革開放和林業生產建設順利進行等重要任務。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和珍稀植物資源等各類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業行政案件;組織、指導全市各級森林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和法制建設,組織實施公安幹警教育培訓規劃,開展專項鬥爭和林區治安綜合治理。

五、局屬下事業單位

江門市林業局森林病蟲害防治站是江門市林業屬下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調查及預測預報工作,負責本地森林植物的檢疫工作,並簽發省內檢疫證書和省授權辦理的出省檢疫證書。
江門市林業局種苗站是江門市林業局屬下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種子種苗的發展規劃;負責林木種苗市場監督和林木良種的審定、質量鑑定和表證示範推廣;調劑全市林木種苗餘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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