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有線電視收費管理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有線電視服務收費管理,規範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的價格行為,維護有線電視用戶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具有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資質的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向有線電視用戶提供服務並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

第三條有線電視收費包括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有線電視延伸服務收費、增值業務服務收費。

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是指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通過電纜、光纜等方式,向有線電視用戶提供經國家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基本公共收視頻道、基礎公共信息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有線電視延伸服務收費是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為用戶開通有線電視收視服務所提供的有線電視入戶信號傳輸設施、標準化終端設備、線路鋪設等服務收取的費用。

增值業務服務收費是指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向有線電視用戶提供信息節目、數位電視付費節目、頻道時移回看、付費點播節目、高畫質電視及家庭影院、三維立體影像電視、移動多媒體、通信、網際網路數據傳輸等個性化服務,由用戶自願訂閱並收取費用。

第四條有線電視收費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全省有線電視收費管理辦法。省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有線電視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互動數位電視基本服務費標準。省廣電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有線電視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依據《江蘇省定價目錄》規定的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本轄區範圍內有線電視收費標準。由縣(縣級市)改為市轄區的地區,繼續按原有定價許可權管理。

第五條有線電視收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根據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向用戶所提供服務的性質、特點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包括模擬電視、數位電視,以下同)實行政府定價,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江蘇省定價目錄》規定,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在履行定價成本監審和價格聽證程式後制定。

有線電視初裝費、互動數位電視基本服務費以及基本收視維護費標準外的終端收視費等與有線電視主營業務相關具有行業或者技術壟斷的延伸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增值業務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根據經營成本和市場需求情況自主確定。

第六條制定、調整政府定價管理的有線電視收費標準,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效率的原則;

(二)經營成本和社會承受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三)促進有線電視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第七條制定、調整政府定價管理的有線電視收費標準,可以由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建議,並提供下列真實有效材料:

(一)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的理由、水平(幅度)和調整後的收費增減額;

(二)制定、調整收費項目的服務範圍、服務標準、節目內容和質量,對有線電視用戶的影響;

(三)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的相關數據資料,包括財務決算報表(報告)、審計報告、近三年來該收費項目的成本構成和服務成本變化情況;

(四)其他相關材料。

第八條有線模擬電視向有線數位電視轉換期間及其投資回收階段,其基本收視維護費依據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的合理成本、合理利潤和稅金制定。

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採用新技術和提高服務質量等導致經營成本、支出發生明顯變化或者經營體制發生重大調整,基本收視維護費標準可以重新制定、調整。

第九條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調整有線電視收費標準,應當依法履行成本監審、聽取社會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等程式,並公布制定調整價格的決定。制定、調整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應當履行價格聽證程式。

第十條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當在制定、調整的有線電視收費標準、服務內容執行20個工作日前,通過新聞媒體、網際網路等多種形式向有線電視用戶公告,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十一條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向用戶提供的業務質量指標和服務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要求,同時應當向社會公布所傳送的基本收視頻道目錄,基本收視頻道的數量應當符合廣電主管部門的規定。

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當向已完成數位電視整體轉換區域的用戶提供不少於60套公共數位電視節目和相關娛樂性節目;向未進行數位電視整體轉換區域的有線模擬電視用戶提供不少於30套模擬電視節目。

在國家規定的關閉模擬信號時間之前,對於有線電視數位化已整體轉換區域未申請使用有線數位電視的原有線電視用戶,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為其提供至少6套電視節目暫時免費收看。

第十二條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當向社會公布其業務種類、服務範圍、服務時限、資費標準,並向省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當按規定對下列用戶實行收費優惠政策:

(一)老紅軍、老八路及其遺孀用戶,憑相關證明免收主終端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

(二)五保戶、城市三無人員戶,憑縣(區)級民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證件免收主終端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

(三)低保戶、特困戶憑民政部門、總工會認定證明,主終端基本收視維護費按8元/月標準執行;

(四)各級民政部門認定的領取國家定期撫恤補助金的優撫對象用戶,享受主終端基本收視維護費20%的優惠;

(五)敬老院、福利院、養老機構等社會福利機構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按當地居民用戶終端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縣(市、區)城鎮(不含)以下農村居民用戶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收費標準應低於城鎮居民用戶的標準,實施城鄉一體化的地區可按城鎮居民用戶標準收取。

對非經營性集團用戶的有線收費優惠,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四條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開展開通、移機、停機、復機、過戶等業務,不得收取各類手續費;對已開通入網或已收取有線電視網路配套工程建設費的住宅用戶,不得再向申請用戶收取初裝費。

第十五條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當保障合法用戶的基本收視權,遵循用戶入網自願、退網自由的原則,按照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標準和規範以及承諾的服務項目和內容,向有線電視用戶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向用戶提供服務時,雙方應嚴格遵守所簽訂的契約或協定。

開展增值業務,業務方案應簡單清晰,便於監督,收費應透明公開,應由用戶自願選擇訂購,不得與基本收視節目捆綁銷售、合併收費。

第十六條有線電視用戶應當按時繳費,雙方應當嚴格遵守簽訂的協定、契約。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可以按月、按季或者按年收取,由有線數位電視用戶自願選擇,按預存或預付方式繳費。

第十七條有線電視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當向社會公示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優惠政策和服務內容以及12358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和價格主管部門、廣電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八條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成本調查情況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建立有線電視收費動態調整機制和政策效應評估機制。

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成本調查監審。

第十九條有線電視網路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本辦法規定,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或調整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不得強制用戶開通增值業務服務項目並收費。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有關規定查處。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省物價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省物價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2012年12月10日印發的《江蘇省有線電視收費管理辦法》(蘇價規〔2012〕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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