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戲劇家協會

江蘇省戲劇家協會,前稱中國戲劇家協會江蘇省分會,籌建於1958年12月,1960年4月3日正式成立。

協會簡介

第一次代表大會選出理事76人,時有會員367人,其中全國會員72人。1991年易名為江蘇省戲劇家協會,周邨、王鴻、劉俊鴻、汪人元先後出任主席。

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經常組織創作人員深入生活,組織理論研究人員進行專題研究,並組織會員相互觀摩、交流技藝以及開展對外交流活動等。常年堅持舉辦省知名演員讀書班,不斷提高會員的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於2009年6月2日在南京召開,汪人元當選主席,王芳、王建偉、呂效平、李政成、李潔、楊麗娟(兼秘書長)、陳晶、陳澄、周東亮、竺小招、柯軍、徐秀芳、顧薌、蔣曉勤當選副主席,現有會員2760人,其中全國會員453人。

協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江蘇省戲劇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江蘇省戲劇家、戲劇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全省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江蘇省戲劇家協會是江蘇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江蘇省戲劇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全省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戲劇事業,為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江蘇省戲劇家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江蘇省戲劇家協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責。

任務

第五條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戲劇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六條鼓勵並採取有效方式組織會員深入生活,深入民眾,努力學習,鑽研業務,加強實踐,勇於創新;提倡題材、體裁、形式、風格、流派的多樣化,繁榮戲劇創作。積極開展創作經驗交流和藝術觀摩活動,不斷提高戲劇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水平。

第七條推動戲劇理論研究,提倡健康的戲劇評論,鼓勵用理論成果指導戲劇創作,促進戲劇的創新與發展。對戲劇藝術各門類的優秀成果,採取各種形式,包括舉辦全省性的評獎,予以表彰和鼓勵。

第八條尊重各民族戲劇、各地方劇種的藝術傳統和特點,大力培養地方戲劇家,加強劇種之間的藝術交流,積極促進各劇種藝術的發展。

第九條努力促進戲劇工作者在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團隊精神思想基礎上的大團結。努力在戲劇界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氣,積極發現和培養新生力量,重視民眾業餘戲劇活動。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以及海外僑胞中的戲劇組織和戲劇家的聯繫。

第十條積極參加中國劇協和江蘇省文聯開展的各項戲劇活動,積極開展對外戲劇文化交流,擴大同國際和各省、市、自治區戲劇組織的聯繫,增進同全國戲劇家的團結和友誼。

第十一條維護中國憲法所賦予會員的政治權利和經濟權益,保障會員從事創作、演出、評論、研究、國際戲劇交流活動的正當民主權利。

第十二條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根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文藝的特點和規律,改革和完善工作方式。增強行業自律能力,發揮行業服務、行業管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合作,依據國家政策發展文化產業。

會員

第十三條本會實行團體會員與個人會員相結合的體制,各市戲劇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全省性的產業文聯所屬的戲劇工作者協會及全省性的戲劇行業組織,凡贊成本會章程,有相當數量的本會會員和健全的辦事機構者,申請並經主席團審議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四條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的戲劇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經本人申請並由團體會員推薦,本會會員兩人介紹,報本會審批,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具備以下基本條件者可提出申請:全省的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兒童劇、木偶戲、廣播劇、戲曲電視劇等戲劇樣式的戲劇工作者,在所從事的編劇、導演、表演、音樂、舞台美術等專業或戲劇理論、教育、編輯、演出經營、管理、翻譯、組織工作和民眾普及工作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績、具有較高水平的專業和業餘戲劇工作者。

第十五條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交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有享用本會的福利設施權。團體會員單位接受本會的委託,負責聯繫江蘇省劇協在該地、該行業的會員。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十六條熱心支持江蘇戲劇事業、積極協助本會工作、卓有貢獻的海內外人士,凡贊成本會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由本會團體會員推薦或本會會員兩人介紹,經批准可成為本會名譽會員。名譽會員免繳會費,在本會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七條本會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第十八條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違法犯罪、觸及刑律,經本會領導機構討論通過,可停止或取消其會籍;凡已調離戲劇工作崗位並長期不從事戲劇活動者,本會通過一定程式勸其退會。名譽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違法違紀,在海內外造成不利於本會的影響,即取消其名譽會員資格。

組織第十九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江蘇省戲劇家協會全省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在全省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第二十條全省代表大會的個人代表,由各團體會員組織本地、本行業的江蘇省劇協會員,通過民主協商,推舉產生。各團體會員主持日常工作的一名負責人作為全省代表大會的團體會員代表。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由全省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中代表團體會員參加理事會的理事,由各團體會員推舉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作為候選人,再經全省代表大會選舉。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原單位另行推舉更替人選,報江蘇省劇協主席團確認。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其人選經省文聯黨組商協會主席團確定。駐會幹部由省文聯黨組管理。 

第二十三條全省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視需要設立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

經費

第二十五條本會經費來源:1、國家撥款;2、會員會費;3、社會贊助;4、開展有償服務和經營性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本會接受團體會員、會員、名譽會員和海內外社會各界提供的捐贈和贊助。 

附則

第二十六條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簡稱江蘇省劇協,英文名稱為JIANGSUTHEATERASSOCIATION。江蘇省戲劇家協會會址設在南京。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江蘇省戲劇家協會主席團。

領導機構

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第五屆名譽主席、顧問名單

名譽主席:劉俊鴻顧問:石小梅宋長榮姚遠汪人達徐昆慶倪同芳黃孝慈董健袁振奇趙家捷梁國英

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第五屆主席、副主席名單、秘書長名單

主席:汪人元

副主席:王芳王建偉呂效平李政成李潔楊麗娟陳晶陳澄周東亮竺小招柯軍徐秀芳顧薌蔣曉勤秘書長:楊麗娟(兼)

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名單

王芳王書龍王廷信王偉理王建偉王承剛方國康艾金梅史進過之紅呂效平朱軍劉勇劉揚生劉福生李潔李明華李政成李曉寧李雪梅李鴻良李朝潤楊寧楊文昭楊麗娟吳小平吳培軍何華平汪人元陳明陳晶陳蜜陳澄武愛苹竺小招周東亮房偉項正伯胡小元胡學純柯軍柏昱姚恭祥顧薌晁岱健徐全心徐秀芳徐春宏殷延平郭敬峰陶琴陶琪野人董紅蔣曉平蔣曉勤嵇道青焦志祥蔡偉廖壽儒燕凌魏佳寧

中國各戲劇家協會匯總(一)

中國戲劇是中華民族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她以富於藝術魅力的表演形式,為歷代人民民眾所喜聞樂見。戲劇家協會組織是由各民族戲劇家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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