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商業聯合會

江蘇省工商業聯合會,分為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實行會員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的原則。

聯合會主要職能與任務

(一)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的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
(二)引導會員自覺地把自身企業的發展與國家的發展結合起來,把個人富裕與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結合起來,把遵循市場法則與發揚社會主義道德結合起來,積極參加國家經濟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促進社會全面發展;
(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
(四)發揚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推動企業文化建設,提倡愛國、敬業、誠信、守法,引導會員樹立社會主義公私觀、信用觀、義利觀和法制觀,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
(五)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六)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光彩事業",致富思源、富而思進,扶危濟困、共同富裕,義利兼顧、德行並重,發展企業、回饋社會;
(七)為會員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會計、審計、融資、諮詢等服務;
(八)開展工商專業培訓,幫助會員改進經營管理,完善財會管理、照章納稅,提高生產技術和產品質量;
(九)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對內對外展銷會、交易會,組織會員出國、出境考察訪問,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十)增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和世界各國工商社團及工商經濟界人士的聯繫和友誼,促進經濟、技術和貿易合作的發展,協助引進資金、技術、人才;
(十一)為會員提供有關證明,協調關係,調解經濟糾紛;
(十二)辦好會辦企業、事業;
(十三)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

聯合會會員及權利、義務

本會會員分為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
各類企業,經申請批准後,均可參加本會為企業會員;會員的主體是非公有制企業,其中包括私營企業、民營科技企業、港澳台僑投資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為主的股份制公司和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等;具有法人資格的工商社團和其他有關社會團體,經申請批准後,均可參加本會為團體會員;原工商業者均為本會個人會員;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和經營者,個體工商戶等,經申請批准後,均可參加本會為個人會員;與工商業聯合會工作有聯繫的有關人士、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參加或被邀請為本會個人會員;與工商業聯合會建立工作聯繫的單位,可以通過協商,派代表參加或被邀請為本會個人會員。
實行會員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的原則。
本會會員有下列權利:在本會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向本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建議,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批評;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要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本會會員有下列義務:遵守會章;執行決議;交納會費;辦理本會委託的事項。

聯合會內設機構的職責及可提供的服務項目

辦公室
機關會務、財務、人事、機要、檔案、安全保衛、行政後勤和接待工作;開具非公有制會員企業人員出國(境)證明和辦理政審工作。
研究室
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工商聯工作的調查研究,提供本會參政議政的材料;本會重要文稿及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信息、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商史料、工商聯(商會)會志的徵集、編寫、研究工作;為會員企業提供政策、法規的諮詢服務。
會員處
全省工商聯的組織建設、會員發展和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會員政治安排的推薦;非公有制企業會計人員會計證的發放和管理;會費管理;非公有制企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評定。
宣教處
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提倡愛國、敬業、守法;宣傳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編輯出版會刊《江蘇工商》;開展對會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經濟處
為會員企業提供融資、審計、法律諮詢服務;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技術監督和價格管理等工作;組織會員企業參加展銷、貿易洽談會;幫助會員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會員企業星火、火炬計畫和股票上市項目的申報;會辦企業的指導、管理;組織和推動會員開展扶貧幫困活動。
聯絡處
組織會員出國(境)考察、參展、協助會員發展外向型經濟、協助政府引進資金、技、人才。
信息中心
通過計算機網路和各種傳播媒介,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存各類經濟、技術、市場和會務、政策等信息;為國(境)內外企業提供商務查詢、市場調查等各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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