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道監察御史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屬江南道之主官。掌道事。初為掌道,乾隆十四年 (1749) 確定本道職掌。定設掌印御史滿、漢各一人,御史滿、漢各三人,皆為正五品。光緒三十二年 (1906)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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