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造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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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開辦最早的造船企業。原為晚清政府經營的江南製造總局的造船廠,1905年改稱江南船塢,獨立經營。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歸北洋政府海軍部管轄,改稱江南造船所。原有船台和場地已在1911年加以擴充,1916年,又將船塢塢身拓長,能夠修造萬噸以上的船隻,成為當時上海最大的船廠。這時江南造船所主要是為外國客戶修造船隻。1905~1926年22年中,該所新造船艦共505艘,其中外國船艦318艘,占63%,新造船艦的總噸位為165133噸,其中外國船艦122950噸,占74.5%。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曾代美國造萬噸運輸艦四艘。1927年,江南造船所改隸國民黨政府海軍系統,修造政府海軍艦艇數量增多。1927~1937年11年中,共造新船230艘,排水量60842噸,其中為國民黨政府製造的大小軍用艦艇有85艘。此外,民族資本航運公司如民生輪船公司、三北公司、寧紹公司等都與江南造船所有業務往來。江南造船所在製造船艦之外,還經營修理業務。1927~1933年七年中,修船2407艘次。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江南造船所的部分機器設備內遷四川,留在上海的設備、廠房全被日本侵略者侵占。1945年抗戰勝利,國民黨政府在接收過程中營私舞弊,江南造船所損失嚴重。1946年7月的所謂美國海軍援華法案,規定將美國剩餘艦艇271艘供給國民黨政府使用,江南造船所就依靠修配美國剩餘船隻維持。造船業務明顯下降。1946~1949年5月三年多時間中,僅造船34艘,9557噸,絕大多數是小型駁船和拖船。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改為國營江南造船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