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汝陽縣移民局為隸屬縣水利局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5名,領導職數1正1副,經費形式為財政全供。同時成立汝陽縣駐嵩縣陸渾水庫辦事處,該機構為隸屬汝陽縣移民局的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3名,領導職數1名,經費形式為財政全供。局長袁光周,駐嵩縣陸渾水庫辦事處主任李富春。
歷史沿革
1976年陸渾水庫移民搬遷汝陽後,成立汝陽縣人民政府移民安置辦公室,事業機構,有5名工作人員,編制4名。
1997年,汝陽縣機構改革,撤併入水利局。
2002年,汝陽縣機構改革,移民辦作為水利局的一個內設股室,配1名工作人員
2007年11月27日,汝陽縣編委〔2007〕32號《關於成立汝陽縣移民局的通知》,核定編制5名,領導1正1副。同時成立汝陽縣駐嵩縣陸渾水庫辦事處,隸屬移民局,編制3名,領導1名,均屬財政全供事業單位。
汝陽縣水利局內設機構移民辦公室同時撤銷,工作職能整體轉移到新成立的移民局承擔。
2008年4月5日,汝陽縣人民政府移民局正式掛牌成立,領導到位。
主要職責
做好移民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做好移民後期扶持,資金髮放,工程項目建設,移民信訪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