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永濟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一)
(二)負責編制本市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交通基礎設施、城鄉公共運輸、綜合運輸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執行;制定本市交通近期建設維護、年度項目投資、專項資金開支等計畫並監督檢查;負責本市交通行業綜合統計、預測及信息引導等工作。
(三)負責對本市交通旅客運輸、物流和貨物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運輸場站、經營性停車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駕校等行業管理;負責公路、水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和本市國防交通保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假日旅客運輸和搶險物資、救災物資、重點物資、交通戰備物資運輸等工作。
(四)負責本市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監督管理本市交通建設,履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式,監督管理交通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對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負責本市重大交通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公路路政管理、交通設施養護管理;負責道路交通技術規劃,安全設施的規劃、管理及經營性停車場設施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本市水上交通的海事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制定本市交通行業科技政策;組織科技開發、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交通行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套用和培訓工作;負責實施交通行業計量、標準化工作;負責本市交通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本市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安全、公路工程建設及養護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安全管理進行綜合指導與監督,督促法人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組織協調本市交通行業重特大責任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的處置,牽頭進行一般責任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參與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八)負責本市交通行業的依法行政,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交通行政執法及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本市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下撥、使用和監督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職工培訓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技術教育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