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內設8個職能股室: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事股、計財股 、基教股、職教股、審計股、法制安全股;內設四個辦事機構:師訓站、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就業辦、區教育基金會秘書處;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區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與教育局合署辦公 ;有區教育工會、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中小學生保健所、教育教學研究室、勤工儉學管理站、電教儀器站、教育服務中心等7個二級機構。下轄中國小123所,其中國小88所,初級中學19所,九年制學校7所,普通高級中學3所,公辦職業高中1所。在校普高學生10129人,在校國中學生13443人,在校小學生34910人。全區中國小核定編制數3926人,在職的中國小教職工3688人,其中國小1984人,國中1171人,高中533人。專任教師2973人,占教職工總數的75.9%。
全區中國小教師中,國小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100 %,專科以上學歷74.9%;國中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97.8%,其中本科以上學歷56.9%;普通高中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97.3%。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合格人才。
2.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3.部署、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區教育改革。
4.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統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
5.統籌全區各類教育的協調發展,管理和指導全區幼兒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和各級各類學校現代信息技術教育。
6.指導和組織全區大中專、普通中國小招生工作以及成人高等教育、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和其他學歷教育考試。
7.統籌規劃全區教師隊伍建設、管理與調配,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育系統職稱評聘工作和教師、幹部檔案、專業技術職務檔案的管理。
8.規劃並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指導、管理各級各類學校安全、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勤工儉學工作以及危房改造、校舍維修和辦學條件的改善。
9.承擔全區教育科研工作,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法改革與研討。
10.督查、指導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和各項辦學行為。
11.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經費的預算與決算,負責對預算內外經費的管理、審計、使用監督。
12.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工作,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劉經讓 男,白族,湖南桑植人。1971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1993年6月畢業於吉首大學中文系,大學本科文化。先後任新橋鎮黨委委員、教字埡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橋頭鄉黨委書記,南莊坪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區扶貧開發辦黨組書記、主任,區委辦常務副主任等職。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分工: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張秋收 男,土家族,永定區橋頭鄉人。1969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局長抓日常工作,協助分管黨建、招生、綜治維穩、安全信訪工作。
楊衛群 女,土家族,永定區尹家溪鎮人。1965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區人民政府主任督學。
領導分工:協助分管局機關、督導、工青婦團、計畫生育、語言文字工作。
田丹子 男,土家族,永順縣青坪鄉人。1964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分管成人、職業、民辦教育及勤工儉學工作。
黃先庚 男,土家族,永定區合作橋鄉人。1956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分管計財、資助管理、服務中心工作。
余國忠 男,土家族,永定區陽湖坪鎮人。1966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領導分工:協助分管基教、教研、體衛、幼教、紀檢監察工作。
張 力 男,土家族,永定區永定辦事處人。1962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區教師進修學校書記。
領導分工:協助分管人事、就業工作。
趙宗厚 男,土家族,永定區後坪鎮人。1963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領導分工:協助分管項目、建設扶貧工作。
覃正雲:男,土家族,永定區西溪坪辦事處人。1964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區教育工會主席。
領導分工: 主持工會工作,協助業務工作。
龔 飆 男,土家族,永定區沙堤鄉人。1968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區人民政府副主任督學。
領導分工:協助分管督導工作。
屈澤周 男,漢族,永定區謝家埡鄉人。1962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文化。現任永定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張家界旅遊學校書記。
領導分工:主持旅遊學校黨務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黨務。協助黨政領導抓好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建設;協助有關領導抓好機關建設、內務管理、車輛管理、接待工作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2.負責行政和黨組工作安排、工作報告、各類通報、工作總結、典型材料、有關檔案的起草和下發。
3.審核各股室撰寫的各類材料、通知、通報和起草的檔案。
4.負責黨政文書檔案的裝訂與管理,檔案收發,接傳電話,上傳下達,打字複印,教育宣傳及信訪、保密、保衛工作。
5.負責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局級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及會議記錄工作。
紀檢監察室
1、糾偏職責。糾正教育系統中不執行、不正確執行、拖延執行和嚴重違背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政府決定、命令的現象,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懲處和糾正教育系統中出現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以權謀私、奢侈浪費等腐敗現象;糾正官僚主義、失職瀆職、缺規少章、管理混亂、紀律渙散等現象。
2、懲處職責。對違反行政紀律取得財務的教育系統人員,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違反師德師風教職工給予處理,對違規違紀者給予警告、記過、降職、撤職和開除等處分。
3、教育職責。將宣傳教育工作貫穿在檢查執行、守法情況、受理申訴、查處違規違紀案件(事件)等各項工作中。懲處違紀者時注重對他們的思想教育,使他們清其違紀行為的嚴重危害和產業違紀行為的思想根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增強法制觀念、紀律觀念和廉潔從教意識。向廣大教職工、社會民眾宣傳有關反腐敗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引導和激勵他們積極檢舉揭發違法違紀行為。
4、保護職責。促使教育局機關依法行政,維護行政管理工作的運行秩序,保障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對被舉報但經查實並不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認真為其澄清事實,挽回名譽;糾正教育系統中存在的不正之風,維護社會民眾和廣大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人事股
1、規劃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含社會力量辦學)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
2、按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聘任制度、教師職務制度的實施。
3、負責特級教師的評聘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和專家工作。
4、指導教育系統幹部和教師培訓工作。
5、負責局機關及二級機構、中國小校機構編制、幹部調配、考核、獎勵等有關工作。
6、指導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
7、負責或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幹部和職工的表彰獎勵、教師調配工作。
基教股
1、負責和指導基礎教育工作及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2、執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及評估標準。
3、組織指導中國小德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工作。
4、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編寫地方教材。
5、歸口管理中國小教材、配套用書;指導信息技術教育。
6、組織國中會考和高中調研會考;負責普通國中的招生學籍和國小學籍工作。
7、參與中國小布局調整、教學儀器設備配備。
8、負責管理全區各級各類中國小校有關基礎教育的業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
9、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
10、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11、參與普通高、國中畢業生招生考試考生及保送生的資格審查。
職教股
1、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2、規劃並指導職業和成人教育教學改革。
3、負責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調整、教材配備及招生、學歷、學籍管理工作。4、指導職業和成人教育學校德育工作。
5、協調指導全區農村、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及職工基礎文化教育。
6、按有關規定,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設定、調整、更名的審、報批和管理工作。
計財股
1、負責擬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中國小布局調整。
2、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3、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統計並監控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
4、編制區本級教育經費預決算;管理中央、省和市區本級教育專款、各種外資和捐贈款。
5、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和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學校建設標準,擬定區直學校基建投資計畫。
6、負責有關稅務、財務檢查等協調工作;參與管理教育系統校辦產業工作和勤工儉學工作。
審計股
1、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2、維護財經紀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保障國有資產和教育經費的安全。
3、負責局機關及全區中心學校、中學、完小以上校長離任審計、基礎審計、財務審計和教育專項經費審計。
4、監督並審計中國小收費情況;負責全區城市教育費附加及用於教育的城市建設維護費的審計。
法制安全股:
1、負責抓好學生德育教育、行為習慣養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常識教育等,以減少、防範和遏制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
2、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檔案精神,研究制訂全區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畫,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學校安全工作形勢,研究制訂落實工作措施。
3、組織、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指導全區學校、幼稚園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檔案制度,及時報送有關材料,做好安全台帳的歸檔工作。
6、做好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直屬單位的安全工作考核,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對本系統的考核檢查工作。
師訓站
1、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師的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按照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本區教職工實際,每年將安排一次有針對性教育意義的主題教育活動,促進教職工教書育人、開拓進取、敬業愛崗思想認識的提高。
2、負責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崗位培訓、考試、教學實踐以及《繼續教育登記證書》的辦理。
3、負責對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省、市級骨幹教師的申報、赴外培訓、教學實踐活動及證書申辦。
4、負責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班主任培訓工作。
5、督促落實全區中國小教師的學歷達標和高層次學歷提高工作。
6、負責安排全區中國小教師的新課程培訓工作及中國小教師學科技能競賽活動。
7、組織實施“名師工程”建設。負責區級名教師的評選、年度考核、管理和市級名師的申報工作。
8、負責區級師德標兵,業務標兵的評選和省、市級師德標兵、業務標兵的篩選申報工作。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在永定區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經辦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相關貸後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繫制度,負責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協助經辦銀行催還貸款;負責向省、市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等學校和經辦銀行及時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
3、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等資助工作。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負責永定區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工作。
4、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出台的關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及時收集和掌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關信息,提出資助名額、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立貧困生資助工作檔案,
5、資助政策宣傳工作。會同永定區有關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在全區範圍內,利用廣大人民民眾和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和諮詢等工作。
6、其他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按照各級人民政府的部署,負責完成其他有關資助工作。
就業辦
1 、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
2、掌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形勢,開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調研,為政府制定和及時調整畢業生就業政策提供依據,當好參謀。
3、負責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報到派遣及改派等有關手續。
基金會
1、動員、組織各方面力量向國內外熱心於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募捐以籌措資金,通過資金資助推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2、在永定區教育局的指導下表彰獎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組織尊師重教的各種活動。
3、扶持、發展以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為重點的基礎教育事業,資助品學兼優的特困學生完成學業。
4、表彰、獎勵、宣傳為發展永定教育事業做出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團體和單位。
5、開展與國內外教育組織和熱心於永定教育事業發展的其他組織、個人的友好往來和相互合作。
教育督導室(合署掛靠單位)
1.組織實施本區的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評估檔案及制度。
2.對本區貫徹實施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對本區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教育領導和管理、保證經費投入、最佳化教育環境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4.依據職責,對本區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進行評估。
5.對辦學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和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6.會同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協調本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7.總結推廣重視教育督導工作的有關部門及自評自查自改成績顯著的學校的先進經驗,並及時上報。
8.辦理區人民政府和上級督導部門委託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合署掛靠單位)
1.負責自學考試報名、建檔,發證審查及教材發放工作。
2.負責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務、體檢、建檔及有關工作。
3.負責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報名、考務、建檔,普通高中的錄取及有關工作。
4.負責成人高校招生的宣傳及有關工作。
區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合署掛靠單位)
1、負責永定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宣傳、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3、制定永定區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4、負責指導語言文字的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工作。
5、組織開展語言文字的社會調查和社會諮詢服務工作。
6、籌劃、組織每年的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
7、組織開展國語培訓工作,協助市語委辦開展測試工作。
8、及時上報交流語言文字工作開展情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