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通知
關於2014-2015學年第二學期組織中小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通知
各中學、中心國小、區直學校:
龍巖市永定區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學校自上學期正式開營以來,堅持 “實踐、感悟、創新、成長”的活動理念,對參加實踐的學生健康成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深受廣大師生、學生家長、有關部門的好評。我局結合各有關學校的教學工作實際和 永定區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學校的工作,為有計畫、有步驟地安排好中小學生到龍巖市永定區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學校參加綜合實踐活動,進行體驗教育,現將2014-2015學年第二學期參加綜合實踐學校安排如下(見附屬檔案一),並提出以下要求:
廣泛宣傳,加強教育
各校要加強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宣傳教育,幫助學生充分認識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目的、意義,增強學生積極參與的自覺性;同時,各校還要通過發放《告學生和學生家長書》等形式,宣傳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家長的配合和支持。
高度重視,強化領導
參加實踐活動的學校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一名學校行政帶隊具體負責,各班班主任全程配合參與學生活動並跟蹤管理。各參加實踐活動的學校在學生參加實踐前,要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
精心組織,確保全全
社會實踐學校要認真周密制定實踐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加強學生在實踐基地期間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監督管理。參加實踐學校要按照師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預案措施,切實做好學生往返途中的安全保護,做好與社會實踐學校的安全工作對接,確保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
規範收費,從嚴管理
各校嚴格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關於永定縣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執行,嚴禁搭車收費。學生到實踐學校參加活動往返交通費用由原學校代辦,按實結算。學生食宿由實踐基地統一安排,日常生活用品自帶。
以上要求請有關學校認真落實,嚴格按安排表實施,切實做好我區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教育活動。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學校,具體工作請與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學校副校長李漢斌聯繫。
附屬檔案一、2014-2015學年第二學期中小學生綜合實踐安排表
附屬檔案二、關於永定縣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學校收費標準的批覆
龍巖市永定區教育局
2015年3月5日
抄送: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區關工委、區物價局、區有關領導。
附屬檔案一:
2014-2015學年第二學期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安排表
期數 時間 學校和年級
1
2015年3月16日-3月20日
城關中學七八年級、高頭中心國小六年級
2
2015年3月23日-3月27日
胡文虎國小六年級、城郊中心國小六年級
3
2015年3月30日-4月3日
高陂中學八年級 、大溪中心國小六年級
4
2015年4月6日-4月10日
高陂中心國小六年級230人
5
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
高陂中心國小六年級103、高陂二中八年級
6
2015年4月20日-4月24日
培豐中心國小六年級60高陂二中七年級
7
2015年4月27日-5月1日
培豐中心國小六年級216
8
2015年5月4日-5月8日
培才中學八年級
9
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
撫市中學八年級
10
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
培豐中學八年級、湖山中心國小六年級
11
2015年5月25日-5月29日
培豐中學七年級、古竹中心國小六年級
12
2015年6月1日-6月5日
高陂中學七年級 、白土中學七八年級
13
2015年6月8日-6月12日
撫市中學七年級
14
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培才中學七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