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區劃

水環境區劃分為兩個層次:水環境功能區劃和水污染控制單元劃分。 水(環境)功能區劃:將水體按照其功能加以劃分,並依據功能的重要程度和污染危害程度確定相應的水環境質量目標。 水污染控制單元:一個水環境功能區與其相關污染源所占的區域總和,對這些區域進行劃分,即為水污染控制單元劃分。

水環境區劃分為兩個層次:水環境功能區劃和水污染控制單元劃分。
水(環境)功能區:水體使用功能所占有的範圍。
水(環境)功能區劃:將水體按照其功能加以劃分,並依據功能的重要程度和污染危害程度確定相應的水環境質量目標。
水污染控制單元:一個水環境功能區與其相關污染源所占的區域總和,對這些區域進行劃分,即為水污染控制單元劃分。
劃分目的:複雜的問題分解為單元問題來處理,將區域污染控制、環境目標管理責任制、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分解落實到各水污染控制單元、各具體污染源。
水環境區劃是實現水環境綜合開發、合理利用、積極保護和科學管理的基礎,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的必要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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