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水環境功能區區劃
(穗府(1993)59號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六日)
為控制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江河湖泊等地面水水質,按照不同功能的水域執行不同的標準值,實施高功能水體高標準保護,低功能水體低標準保護的要求,以利於水資源綜合開發、合理利用、積極保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制定本區劃。
一、制定區劃的依據
制定廣州市水環境功能區區劃的主要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條;
《廣州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
《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和第十條;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
同時還依據:
廣州市和各區、縣(含番禺市,以下同)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廣州市水環境現狀,以及水環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與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相銜接的需要;
國家“七五”科技攻關項目《廣州河段水環境背景特徵和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的研究成果;河流水文特徵、水體自淨能力和自淨規律、各區域對飲用水源的影響程度。
二、江河水環境功能區區劃
(一)功能區分類
根據各河段水體的使用功能,廣州市江河水環境功能區劃分為飲用水源功能區和綜合用水區兩大類型。
飲用水源功能區,是指由縣級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集中式供水水廠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准保護區和規劃中的新飲用水源污染控制區範圍內的水體。
綜合用水區包括河流上游水源涵養區,港口航運用水區和工農業用水區。
(二)飲用水源功能區
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新飲用水源污染控制區的水域具體範圍如下:
1.西村水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西村水廠的硬頸海吸水點周圍半徑二百米及衛生河(含硬頸海引河)。
2.石門水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石門水廠吸水點周圍半徑二百米。
3.江村水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江村水廠吸水點周圍半徑二百米。
4.西村、石門、江村水廠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
流溪河從李溪壩至鴉崗的流溪河與白坭河匯合處,三十三點四公里;白坭河從五和的新街河與白坭河匯合處至鴉崗的流溪河與白坭河匯合處,十一公里;西航道從鴉崗的流溪河與白坭河匯合處至白鵝潭,十八公里;前航道從白鵝潭至廣州大橋下水面,七點八公里;後航道從白鵝潭至海珠涌西口對開水面一公里。共七十一點二公里。
5.西村、石門、江村水廠飲用水源准保護區
流溪河從從化縣街口鎮的松江里對開水面至李溪壩,四十八點四公里;白坭河從赤坭墟上游的赤坭橋下水面至五和的新街河與白坭河匯合處,十四點三公里;新街河從河西對開水面至五和的新街河與白坭河匯合處,十一公里;後航道從海珠涌西口對開水面至洛溪橋下水面,七點一公里;佛山水道廣州河段,十二點五公里。共九十三點三公里。
6.新塘水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新塘水廠大墩吸水點周圍半徑二百米。
7.新塘水廠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
增江從石灘的鐵路橋下水面至觀海口,五點八公里;東江北幹流從土江對開水面至甘涌口對開水面,二十點七公里。共二十六點五公里。
8.新塘水廠飲用源准保護區
增江從荔城人民橋下水面至石灘的鐵路橋下水面,十九點一公里;東江北幹流從龍地對開水面至土江對開水面,三點三公里,以及甘涌口對開水面至南崗鎮的龜山對開水面,八點二公里。共三十點六公里。
9.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沙灣水道沙灣水廠取水口上下游各一公里。
10.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
順德水道、紫坭河和沙灣水道從九如圍頭水面至大刀沙圍頭水面除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以外的水域,十九點七公里。西樵水道從大坳口水面至下北斗水面一公里;騮崗水道從騮崗涌口至石基涌口對開水面一公里。共二十一點七公里。
11.新飲用水源污染控制區
三枝香水道從小蘭沙對開河面的燈塔至大石橋下水面,四點五公里;大石水道從北聯對開水面至東涌對開水面,四點五公里;陳村水道廣州河段,十七公里。共二十六公里。
(三)綜合用水區
各水源涵養區、港口航運用水區和工農業用水區的水域具體範圍:
1.流溪河上游水源涵養區
流溪河從玉溪河與從化縣北界交匯點至松江里八十點六公里。
2.呂田河水源涵養區
呂田河從桂峰山至流溪河水庫庫尾二十五公里。
3.增江上游水源涵養區
增江從磨刀坑至荔城人民橋下水面四十三點六公里;永漢河從增城縣界至鄭屋二點五公里,共四十一點三公里。
4.派潭河水源涵養區
派潭河從龍門坳至大樓四十一點三公里。
5.黃埔港口航運用水區
前航道從魚珠對開水面至新沙對開水面十三公里。
6.蓮花山港口航運用水區
蓮花山水道從蓮山對開水面至沙環對開水面四點五公里。
7.南沙港口航運用水區
獅子洋水道從坦頭對開水面至蒲洲對開水面七點五公里。
8.□江上游工業用水區
□江從大石古至良塘二十四公里。
9.流溪河左灌渠農灌用水區
從流溪河大坳壩東端至瓦窯崗二十九點五公里。
10.流溪河右灌渠農灌用水區
從流溪河大坳壩西端至利園二十五公里。
11.白坭河上游工農業用水區
九曲河從花縣縣界至白坭墟七點五公里;巴江從白坭墟至赤坭橋四公里,共十一點五公里。
12.石井河工農業用水區
石井河從大力崗至西航道沙貝海匯入口十一點八公里。
13.芳村花地涌工農業用水區
花地涌從芳村花地入口至東□三公里;花地水道從田心至南□五點五公里。共八點五公里。
14.黃埔涌工農業用水區
黃埔涌從前航道黃埔涌西口至官洲水道洪安回東口七點五公里。
15.番禺屏山涌、市橋河工農業用水區
屏山涌從蘇地崗至黃京圍十點五公里;龍灣涌從龍灣水閘至黃京圍三點二公里;市橋河從黃京圍至大刀沙頭十一點六公里。共二十五點三公里。
16.西福河工農業用水區
西福河從福和墟至新屋二十六公里。
17.珠江幹流河網工農業用水區
珠江幹流河網廣州市轄江段範圍內,除各飲用水源功能區、水源涵養區,港口航運用水區以外的水域。包括:珠江前航道廣州大橋以東段、瀝□水道和三枝香水道洛溪大橋以東段、官洲水道、東江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段、蓮花山水道沙環以南段、獅子洋水道從東江口至坦頭段及蒲洲以南段、沙灣水道大刀沙頭以東段、騮崗水道石基涌口以南段、西樵水道下北斗以南段、欖核水道、上橫瀝、下橫瀝、蕉門水道、潭洲水道等。
(四)水環境目標
擔負一定的指定功能的水域,執行國家規定的相應標準。
1.以下水域以《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的Ⅱ類標準值作為水環境目標:
(1)各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水域;
(2)西村、石門、江村水廠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流溪河人和壩至廣州河段西航道沙貝的河段。
2.以下水域以《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Ⅲ類標準值作為水環境目標:
(1)西村、石門、江村水廠飲用水二級保護區內除流溪河人和壩至廣州河段西航道沙貝段以外的水域;
(2)新塘水廠和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水域;
(3)規劃中新飲有水源污染控制區內的水域;
(4)西村、石門、江村水廠飲用水源准保護區內流溪河大坳壩至李溪壩河段的水域;
(5)各水源涵養區內的水域。
3.以下水域在滿足上列區域水環境目標可達的前提下,以《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的Ⅳ類標準值實施水質管理:
(1)西村、石門、江村水廠飲用水源准保護區內除流溪河大坳壩至李溪壩河段以外的水域,以及新塘水廠飲用水源准保護區內的水域;
(2)各港口航運用水區;
(3)各工農業用水區。
三、廣州市區內主要河涌的水環境功能區區劃
有城市景觀功能要求或提供工農業用水功能要求的河涌:沙河涌、獵德涌、棠下涌、車陂涌、魚珠涌、東圃涌、烏涌、文涌、南崗涌、海珠涌、石溪涌、塞坎涌、東□涌。以《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的Ⅳ類標準值作為水環境目標。
四、主要湖泊、水庫水環境功能區區劃
廣州市主要湖泊、水庫功能分四類:飲用水源、旅遊用水、水力發電用水、農灌用水。
(一)地面飲用水水源:洪秀全水庫,水質以《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Ⅱ類標準值作為水環境目標。
飲用水補給水源:流溪河水庫、黃龍帶水庫、溫泉天湖水庫、芙蓉嶂水庫、福源水庫,水質以《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Ⅲ類標準值作為水環境目標。
(二)旅遊娛樂用水:麓湖、流花湖、東山湖、荔灣湖,水質以《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Ⅳ類標準值作為水環境目標。
(三)水力發電功能用水:廣州蓄能電站上下水庫,水質以《地成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Ⅳ類標準值作為水環境目標。
(四)農灌用水:九灣潭水庫、三坑水庫、和龍水庫、磨刀坑水庫、新莊水庫、水口水庫、木強水庫、增塘水庫、聯安水庫、余家莊水庫、百花林水庫。水質以《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88》Ⅳ類標準值作為水環境目標。
五、說明
(一)在本區劃頒布後,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其指定功能和水環境目標納入區劃管理。
(二)各功能區的區界,以廣州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辦公室在1∶10萬地圖上劃定的區界為準。
(三)本區劃由廣州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本區劃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