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保護功能區

水環境保護功能區又稱水質功能區,是全面管理水污染控制系統,是維護和改善水環境的使用功能而專門劃定和設計的區域。

水環境保護功能區通常由水域和排污控制系統兩部分構成。建立水質功能區的目的在於使特定的水污染控制系統在管理控制上具有可操作性,以便使水環境質量及各種影響因素的信息得到有效的科學管理。因此、一個水質功能區應具備以下的內容和要求:①對水域及其排污系統(包括產污、排污、治理到水體的各水質控制斷面)的結構及其空間位置給以系統地確定和定量化;②建立起水污染控制系統的污染物流及其信息流的監控手段;③建立起系統內各過程的關聯關係以及各種關鍵信息間加工轉換的定量模型和軟體。這樣,既能滿足全面管理水質的需要,又能滿足高效率加工轉換水質管理信息的要求,以便用儘可能少的基礎數據,獲得有關水質監測、模擬、評價、預測、控制、規劃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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