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監察是指水行政執法機關依據水法規的規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遵守、執行水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採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執法活動。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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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政監察規定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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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水政漁政監察條例
為加強水政、漁政監察工作,維護水事和漁業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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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監察實務
第一章河流與水資源 二、河流的水文特徵 第三節水資源概述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目錄 -
陳文兵[原浠水縣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陳文兵,女,主任醫師,碩士研究生導師,溫州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婦產科教研室秘書,2009年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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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
水利事業行政管理的總稱。包括國家與地方水法的制定與實施監督,國家與地方水利行政機構的設定,水利方針、政策、法令、法規的制訂與實施,水事糾紛的調解與裁決,...
介紹 任務 發展 監察工作章程 -
湖南省水政監察總隊
湖南省水政監察總隊湖南省水利廳從 3、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協調處理水事糾紛。 5、指導和監督市(州)、縣水政監察工作。
概況 主要職責 總隊領導 -
江西省水政監察總隊
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省水政監察總隊設辦公室、綜合監察支隊、河道監察支隊、水資源監察支隊、裝備管理科5個正科級機構。 人員編制省水政監察總隊全額撥款事業...
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 領導職數 -
東莞市水政監察支隊
二、對立案查處的水事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准,並履行監督處理或處罰決定。 三、對水事活動的許可申請進行前期審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