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環酸注射液

氨甲環酸注射液

氨甲環酸注射液,本品主要用於治療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尤進所致的各種出血,本品尚可用於:1.前列腺、尿道、肺、腦、子宮、腎上腺、甲狀腺等富有纖溶酶原激活物臟器的外傷或手術出血;2.用作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t-PA)鏈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3.人工流產、胎盤早期剝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纖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宮腔內局部纖溶性增高的月經過多症;4.用於防止或減輕因子Ⅷ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術後的出血;5.中樞神經病變所致輕症出血,如蛛網膜下腔出血和顱內動脈瘤出血,套用本品止血優於其他抗纖溶藥,但必須注意並發腦水腫或腦梗塞的危險性;對於重症有手術指征的患者,本品僅可作輔助用藥;6.用於治療遺傳性血管神經性水腫,可減少其發作次數和嚴重程度;7.血友病患者發生活動性出血,可聯合套用本藥。

基本信息

成份

氨甲環酸注射液 氨甲環酸注射液

本品為氨甲環酸的滅菌水溶液,主要成份為氨甲環酸。
化學名稱:(E)-4-氨甲基環己烷甲酸。
化學結構式:

氨甲環酸注射液 氨甲環酸注射液

分子式:CHNO
分子量:157.21
本品不含輔料。

性狀

本品為無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本品主要用於治療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尤進所致的各種出血,本品尚可用於:
1.前列腺、尿道、肺、腦、子宮、腎上腺、甲狀腺等富有纖溶酶原激活物臟器的外傷或手術出血;
2.用作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t-PA)鏈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3.人工流產、胎盤早期剝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纖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宮腔內局部纖溶性增高的月經過多症;
4.用於防止或減輕因子Ⅷ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術後的出血;
5.中樞神經病變所致輕症出血,如蛛網膜下腔出血和顱內動脈瘤出血,套用本品止血優於其他抗纖溶藥,但必須注意並發腦水腫或腦梗塞的危險性;對於重症有手術指征的患者,本品僅可作輔助用藥;
6.用於治療遺傳性血管神經性水腫,可減少其發作次數和嚴重程度;
7.血友病患者發生活動性出血,可聯合套用本藥。

規格

(1 ) 2ml:0.2g (2)5ml:0.5g (3)10ml:1.0g

用法用量

脈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為防止手術前後出血,可參考上述劑量,為治療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劑量可酌情加大。

不良反應

本品不良反應較6-氨基己酸為少。
1.偶有藥物過量所致顱內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瀉、噁心及嘔吐。
3.較少見的有經期不適(經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於本品可進入腦脊液,注射後可有視力模糊、頭痛、頭暈、 疲乏等中樞神經系統症狀,特別與注射速度有關,但很少見。

禁忌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套用本品的患者要監護血栓形成併發症的可能性。對於有血栓形成傾向者宜慎用。
2.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高纖溶狀態,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3.血友病或腎盂實質病變發生大量血尿時要慎用。
4.宮內死胎所致的低纖維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療較本品安全。
5.慢性腎功能不全時用量酌減,因給藥後尿液中藥物濃度常較高。
6.治療前列腺手術出血時,本品用量也應減少。
7.必須持久套用本品者,應作眼科檢査監護(如視力測驗、視覺、視野和眼底)。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可透過胎盤,並可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應謹慎。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1.與青黴素、尿激酶等溶栓劑或輸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2.口服避孕藥、雌激素或凝血酶原複合物與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

藥物過量

尚不明確

藥理毒理

本品為抗纖維蛋白溶酶藥,其化學結構與賴氨酸相似,能競爭性地阻滯纖溶酶原在纖維蛋白上吸附,從而防止其激活,保護纖維蛋白不被纖溶酶所降解和溶解,最終達到止血效果。

藥代動力學

按體重靜注15mg/kg,1小時後血藥濃度可達20ug/ml; 4小時後血藥濃度為5ug/ml。本品能透過血腦屏障,腦脊液內濃度可達有效水平(1ug/ml),腦脊液中纖維蛋白降解產物可降低到給藥前的50%左右,靜注量的90%於24小時內經腎排出。本品在乳汁中分泌,其量約為母體血藥濃度的1%。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10~30℃)。

包裝

安瓿,每盒5支,每盒10支。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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