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戲劇,漢魏以來,與百戲合,至唐而分為歌舞戲及滑稽戲二種;宋時滑稽戲尤盛,又漸借歌舞以緣飾故事;於是向之歌舞戲,不以歌舞為主,而以故事為主,至元雜劇出而體制遂定。南戲出而變化更多,於是我國始有純粹之戲曲。
在中國戲曲漫長的發生、發展過程中,始終與民間文化血脈相連,得到了來自於民間的直接的藝術滋養,諸如民間歌舞、說唱、雜耍、神話、故事、傳說等民間文藝樣式,為戲曲提供了永不枯竭的活力與源泉,而戲曲也參與了普通民眾生活與精神世界的生成和構造,在與民間社火、迎神賽社、廟會等民間日常生活、民俗儀式的相伴共生中,顯示了自身在民間獨特的生存樣態和景觀。
質言之,民間文化是孕育傳統戲曲的母體,戲曲的根系深深地扎在民間的土壤,民間文化以多種形態和成份呈現於戲曲的文本、表演等各個層面。
本書以“民間文化與‘十七年’戲曲改編”為論題,在展開細緻深入的研究論述之前,顯然有必要對民間文化與中國傳統戲曲的關係作一種大致的描述和考察,這既是從“民間”的維度對中國傳統戲曲的發生、發展、性質、功能等方面所作的概括性的梳理和探討,同時也構成了本書的研究語境、理論視野和寫作支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