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時效

民法時效

《民法時效》是2007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葛承書。

內容簡介

民法的時效制度是我國民事法律中的一項基本制度,有利於穩定社會經濟秩序,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保證人民法院及時、準確地解決各種民事糾紛。

《民法時效:從實證的角度出發》採用比較研究的方法,對世界兩大法系以及我國的時效制度、國際私法中的時效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地探討。

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為“時效制度概述”。該章共分三節。首先對時效制度的起源與發展做了詳盡而清楚地描述,揭示了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以及我國時效制度的來龍去脈。接下來對時效制度的立法動機進行了深入地剖析,符合邏輯地得出了社會公益乃時效制度之真正動機的結論。時效制度的功能一直以來為理論界表述得五花八門,眼花繚亂。《民法時效:從實證的角度出發》從時效制度的真正動機與目的出發,得出時效的所謂功能實際上涵蓋了時效的動機、目的與影響三個方面的內容。本章最後對時效的種類與名稱也進行了獨到地分析。得出了一個全新的時效圖譜。

第二章為“訴訟時效”。該章共分九節,分別就訴訟時效的效力、適用範圍、期間的種類、強制性、起算形式、停止、中斷、延長以及援引九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比較研究。本章的新意表現在:一是本章用了相當的篇幅對英美法系法域中的訴訟時效制度做了儘可能完整地描述,這在國內尚屬首次。二是本章提出了許多獨到的見解,比如通過對世界各法域訴訟時效制度的考察,令人信服地得出訴訟時效效力之表現並非如通說中的五種形態(即訴權消滅、勝訴權消滅、實體權消滅等),而是除特殊情形外均表現為抗辯權發生;對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也本於時效制度的特徵逐層剖解,得出只有救濟權意義上的請求權才適用於訴訟時效;通過對訴訟時效中斷事由諸種情形的分析,得出訴訟時效中斷並不一定意味著要重新起算的結論,並對訴訟時效中斷的定義進行了重新界定,等等。

第三章為“取得時效”。考慮到取得時效與訴訟時效存在諸多共性,為避免過於繁複,本章所探討的問題僅限於取得時效與訴訟時效不同的幾個方面。該章共分五節,分別就取得時效的具體表現、適用要件、立法體例、適用範圍以及如何解決取得時效與訴訟時效適用同一標的物時所產生的衝突等五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探討。關於取得時效的具體表現,對於大陸法系法域而言,是不言而喻的,這裡主要探討了取得時效在英美法系法域及我國的具體表現。我國理論界對英美法繫上的取得時效制度研究至今尚付闕如,而我國從新中國成立以來由於受前蘇聯的影響,一直沒有正面確認取得時效制度,因此對英美法系法域及我國的取得時效制度進行介紹、分析頗具新意。關於取得時效的適用要件,總體來說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是基本接近的,《民法時效:從實證的角度出發》根據各法域的立法規定及相關判例進行了歸納。取得時效的立法體例是針對其與訴訟時效在民法典中的位置如何排列而言的。由於英美法系中普遍不存在民法典,故對立法體例的探討僅限於大陸法系各法域及我國。取得時效的適用範圍,在各法域中表現得並不相同,本章在分析比較各法域之不同的基礎上,對我國未來民法典確立取得時效制度的適用範圍提出了立法建議。本章最‘後結合英美法系中反占有制度兼具取得時效與消滅時效效力的特點,創新性地提出了解決當取得時效與訴訟時效適用同一標的物時所產生的衝突的辦法。

第四章為“國際私法中的時效問題”。本章分三節,分別就時效的識別、時效的法律適用以及時效衝突的解決方法三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探討,並提出了一些新見:依據權利是否只能在訴訟或仲裁中行使為標準得出時效應識別為實體問題的結論;時效既不應完全依附於主要問題的準據法,也不宜作為獨立的法律問題來確立準據法,而應作為一個先決問題來單獨確立準據法等。

目錄

1 第一章時效制度概述
1 第一節 時效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1 一、時效制度的起源
7 二、時效制度的繼承與發展
16 第二節 時效制度之立法動機與功能
16 一、時效制度之立法動機
24 二、對時效制度功能的檢討
32 第三節 時效的種類與名稱
32 一、時效的種類
38 二、對時效名稱的探討
42 第二章訴訟時效
42 第一節訴訟時效的效力
42 一、各法域訴訟時效效力之通說
45 二、對訴訟時效效力通說之剖析
66 第二節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
67 一、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只限於請求權
7l 二、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僅為救濟權請求權
87 三、不適用於訴訟時效的救濟權請求權
89 四、對幾種通說認為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的探討
10l 五、各法域訴訟時效適用範圍及其評價
102 六、我國訴訟時效適用範圍及立法建議
102 第三節訴訟時效期間的種類
103 一、大陸法系訴訟時效期間種類
109 二、英美法系訴訟時效期問種類
117 三、我國訴訟時效期間種類
119 四、對各法域訴訟時效期間種類的評價
126 五、對我國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長短的立法建議
128 第四節訴訟時效期間的強制性
129 一、當事人可否加長或縮短訴訟時效期間
13l 二、當事人可否預先拋棄時效利益
134 三、關於訴訟時效期間強制性的評價
136 第五節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形式
136 一、大陸法系法域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形式
144 二、英美法系法域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形式
156 三、我國訴訟時效期問的起算形式
158 四、對各法域訴訟時效期問起算形式的評價
159 第六節訴訟時效期間的停止
162 一、大陸法系訴訟時效期間的停止
169 二、英美法系訴訟時效期間的停止
172 三、我國訴訟時效期間的停止
174 四、對各法域訴訟時效停止制度的評價
177 五、對我國訴訟時效停止制度的立法建議
178 第七節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
179 一、大陸法系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
185 二、英美法系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
188 三、我國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
188 四、對訴訟時效中斷的定義及中斷後的重新起算點的反思
197 五、我國訴訟時效中斷制度之立法缺陷及立法建議
201 第八節訴訟時效期間的延長
202 一、大陸法系訴訟時效期間的延長
204 二、英美法系訴訟時效期間的延長
208 三、我國訴訟時效期間的延長
208 四、對各法域訴訟時效延長制度的評價
210 五、對我國訴訟時效延長制度的立法建議
213 第九節訴訟時效的援引
213 一、大陸法系訴訟時效的援引
214 二、英美法系訴訟時效的援引
215 三、我國訴訟時效的援引
216 四、對各法域訴訟時效援引制度的評價
217 五、對我國訴訟時效援引制度的立法建議
219 第三章取得時效
219 第一節取得時效制度的具體表現
219 一、取得時效制度在英美法系中的具體表現
238 二、取得時效制度在我國的具體表現
241 第二節取得時效的適用要件
24l 一、大陸法系取得時效的適用要件
246 二、英美法系取得時效的適用要件
25l 三、我國未來建立取得時效制度的適用要件
252 第三節取得時效的立法體例
252 一、大陸法系取得時效的立法體例
254 二、我國未來建立取得時效制度的立法體例探討
258 第四節取得時效的適用範圍
258 一、大陸法系取得時效的適用範圍
260 二、英美法系取得時效的適用範圍
260 三、我國未來建立取得時效制度的適用範圍探討
第五節取得時效與訴訟時效適用同一標的物時所產生衝突的解決
280 第四章國際私法中的時效問題
280 第一節時效的識別
281 一、大陸法系對時效的識別
282 二、英美法系對時效的識別
288 三、我國對時效的識別
289 四、時效依其性質應識別為實體問題
293 第二節時效衝突的解決方法
293 一、時效衝突法方法
294 二、國際統一時效實體規則方法
295 三、對兩種時效衝突解決方法的評價
296 第三節 時效的法律適用
296 一、大陸法系時效的法律適用
299 二、英美法系時效的法律適用
303 三、我國時效的法律適用
303 四、對諸法域時效法律適用規則的評價及思考
310 五、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對時效法律適用的影響
314 參考文獻
326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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