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女性權利變化研究

作者:徐靜莉 著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5-1
版次:1
頁數:327
字數:266000
印刷時間:2010-5-1
開本:大32開
紙張:膠版紙
印次:1
I S B N:9787511806840
包裝:平裝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主要藉助民初的律令典章、司法判解、典型案例、民事習慣、統計資料、學術評論等材料,綜合套用靜態與動態相結合、史論結合及統計分析的方法,以大理院判解為核心,同時結合當時的法律文本,循著“制度—→司法判解—→生活實踐—→司法實踐”的路徑進行考察分析,並著重研究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民初女性在婚姻、繼承中的權利變化;妾的權利變化;女性權利的行使及實現。

作者簡介

徐靜莉,1969年生,山西保德人。1992年畢業於山西夫學法律系;2000年獲山西大學法學碩上學位;2008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律史學博士學位。自本科畢業以來,一直在高等學校從事法學教學與研究工作,現為廣東商學院法學院副教授。曾先後主持省、部級研究項目兩項,參加多項省、部級項目的研究,發表論文20餘篇。代表性成果有:“‘契約’抑或‘身份’——民初‘妾’之權利變化的語境考察”、“離婚婦女貧困化的制度探討”、“婚姻自由原則背後的矛盾衝突——抗戰根據地婚姻變革的分析”等。

目錄

導 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學術史的回顧
三、研究方法與材料的套用
第一章 民初有關女性權利的民事法源概述
第一節 《現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一、《現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修訂背景
二、《現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有關女性權利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民事習慣
第三節 條理及其主要表現形式
一、條理的含義
二、條理的表現形式之一:《大清民律草案》
三、條理的表現形式之二:大理院司法判解
第二章 婚姻司法判解中女性權利的變化
第一節 婚約判解中女性權利的變化
一、婚約定立中女性權利的變化
二、“許嫁女悔婚再許”中女性權利的變化
三、孀婦改嫁權利的變化
四、婚約解除中女性權利的變化
第二節 夫妻關係判解中妻權利的變化
一、妻人身權的變化
二、妻財產權的變化
第三節 離婚判解中女性權利的變化
一、傳統離婚法中女性的地位
二、民初女性離婚理由的變化
三、女性離婚權變化的不同視角分析
小結:由客體而主體:女性婚姻權利的變化
第三章 繼承司法判解中女性權利的變化
第一節 寡婦立嗣權的變化
一、寡婦立嗣的源起及其權利化
二、寡婦立嗣專權的強化與保護
第二節 女性財產繼承權的變化
一、女兒財產繼承權的變化
二、寡婦財產繼承權的變化
小結:由義務而權利:繼承判解中女性權利的變化
第四章 司法判解中“妾”之權利的變化
第一節 妾之身份的變化
一、妾之身份的界定
二、妾之身份的變化:扶正為妻
第二節 司法判解中妾之權利的變化
一、妾的財產權
二、妾的養贍權
三、妾在親子關係中的權利
四、妾在立嗣中的權利
五、妾對“家長”遺產的權利
六、妾與家長關係解除時的權利
小結:由身份而契約:民初妾之權利的變化
第五章 民初女性權利變化的實證分析——以統計數據為基礎
第一節 女性權利行使的實證考察——以離婚為例
一、女性提起離婚的比例分析
二、女性主動提起離婚的理由分析
第二節 女性權利的司法實現考察——以繼承為例
一、寡婦立嗣權的司法實現考察
二、女兒財產繼承權的司法實現考察
第六章 民初女性權利變化的基本軌跡:“變”“守”權衡、曲折演進
第一節 民初女性權利變化的主導性因素
一、社會變革:女性權利變化的根源
二、法律近代化:女性權利變化的路徑
第三節 民初女性權利變化的特點
一、立法層面:曲折進退、反覆未競
二、司法層面:“變”“守”權衡、演進緩慢
第三節 民初女性權利變化的制度影響
一、對隨後民事立法的影響
二、對最高法院初期司法實踐的影響
結論
參考書目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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