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元國會

民元國會

中華民國初年國會,1912年3月6日,袁世凱根據南北議和的協定,和南京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的選舉結果,在北京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二屆臨時大總統(第一屆是孫中山)。從此至1928年12月張學良易幟,歸順南京國民政府,此間歷史被稱為中華民國初年,或者北洋軍閥時期。在這段歷史時期,中華民國曾有過兩屆國會,和一次流產的國會。

簡介

根據1912年3月11日頒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在約法施行後限十個月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由國會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國會的組織及選舉法,由參議院確定,於1913年1月進行大選。4月 8日國會在北京召開。國會由參、眾議院組成。參議院選舉張繼(國民黨)、王正廷為正副議長,眾議院選舉湯化龍(民主黨)、陳國祥為正副議長。在第一屆國會中,國民黨共占有392個議席,在參議院的274個席位中占123席,在眾議院的596個席位中占269席。國民黨雖占優勢,但未過半數。7月12日國會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袁世凱脅迫國會議員於10月6日選他為正式大總統。1914年1月10日袁下令解散國會。1916年6月6日袁病死後黎元洪繼任人總統。9日孫中山發表《規復約法宣言》並致電黎,提出“規復約法,尊重國會”的主張。8月1日重開國會。這時的國會議員,派系林立,國民黨人也是分分合合。張勛復辟,強迫黎再次解散國會。孫中山自述:發動首次護法運動即因為約法是共和國體之保障,“而約法之命脈,則在國會”。“然一般官僚武人輩所以必欲解散國會者,實即欲自根本上推翻共和國體耳”。1918年8月段祺瑞以安福國會取代第一屆國會。安福國會稱“新國會”,第一屆國會被稱為“舊國會”。1920年8月安福國會被解散。1922年6月“曹、吳輩毀法之徒,反假護法之名恢復國會”,迎黎代行大總統職務。1923年6月直系趕黎下台,通過賄選,使曹錕當上大總統,國會被斥為“豬仔國會”。1924年10月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囚曹錕。11月24日段祺瑞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至此,第一屆國會退出政治舞台。

1913年4月8日,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開幕典禮在北京新落成的眾議院議場舉行。

這天自上午9時起,議員們身著特製禮服陸續齊集會場。其中有參議員274人,眾議員596人,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皆列席,其他內外觀禮代表千餘人。11時,宣布典禮開始, 拱衛軍鳴禮炮108響以致敬。籌備國會事務局委員長施愚報告國會召集經過,並公推議員中年事最高的雲南參議員楊瓊為臨時主席。楊瓊就席後,委託林長民代讀開會詞,繼請袁世凱特派代表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登台致賀。

梁士詒代袁致詞說:“我中華民國第一次國會正式成立,此實四千餘年歷史上莫大之光榮,四萬萬人億萬年之幸福。世凱亦國民一分子,當與諸君子同深慶幸,”並高呼“中華民國萬歲!民國國會萬歲!”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