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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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以設立...
行為概念 特徵 形式 分類 成立要件 -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附有決定該行為效力發生或者消滅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條件類型分為延緩條件與解除條件。
概念 條件 條件類型 條件成就 條件約束 -
要式民事法律行為
要式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採用法律規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生效的民事行為。
概念 特徵 -
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是指法律事實的一種。能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人的活動(行為)。同法律事件不同之處在於它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人們有意識的自覺活動的結果。...
起源 概念 成立條件 特徵 結構 -
經濟法律行為
經濟法律行為是指經濟法主體實施的,從其內容到形式均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行為。經濟法律行為是有效的法律行為,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它能夠引起經濟法律關係...
研究意義 界定 特徵 基本分類 -
不要因法律行為
不要因法律行為,指法律沒有規定必須採用某種特定形式,採用任何一種形式都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即當事人在意思表示方式的選擇上,不受法律的特別限制。例如,...
簡介 表述及內涵 分類的意義 關於法律原因 梅迪庫斯的觀點 -
要式法律行為
要式法律行為是指必須履行某種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它的內容包括行為人行為的合法性和成立條件的必要性,根據對要式法律行為劃分的標準不同,可分為以下...
理論與實踐 認定處理 -
房地產法律行為
合法的房地產行為和有效的房地產行為才是房地產法律行為。 (二)房地產法律行為的形式要件房地產法律行為的形式要件是對行為人的經濟法律行為在形式方面的法定要...
房地產法律行為的特徵 房地產法律行為的分類 房地產法律行為的要件 -
民事行為能力
所謂民事行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獨立的行為去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有民事權利能力而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要想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
含義 概念 特徵 條件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