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

民不畏死

民不畏死:懼怕,人民不怕死,形容不怕死的氣概。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同樣作為國家來說,也有專門做這項工作的部門和機構,是別的人不能越俎代庖的,刑法是國家的大事,事關人命的死刑更是頭等大事,從立案、取證、判決到執行,每個環節都必須慎之又慎,寧縱毋枉,否則就是好殺、草菅人命。《道德經》,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為其時諸子所共仰,傳說是春秋時期的老子(即李耳,河南鹿邑人)所撰寫,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民不畏死詞目 民不畏死

發音 mín bù wèi sǐ

釋義 畏:懼怕。人民不怕死。形容不怕死的氣概。

出處 《老子》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向使民常畏死,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譯文:民眾不怕死,又怎能用死來威脅他們呢?如果民眾一貫都怕死,那么對膽敢胡作非為、逆天行事的人我抓來殺掉,還有誰敢妄動呢?就算民眾一貫都怕死,那也應該由專司誅殺的人去殺。代替專司誅殺的人去殺,就象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伐一樣。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伐,很少有人不會傷到手的。

點評:本章是談死刑與統治關係的一章,核心內容是“殺亦有道”。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第七十二章上說過,政府對於民眾的治理,不外乎“恩”、“威”二種方法。其中的“威”就是政府的強制力,“威”到了盡頭,就是“死”刑。

死刑永遠都不是目的,而只應該是手段。對於罪大惡極的人處以死刑,這對其他潛在的作惡的人是一種威懾。威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試圖作惡者不敢作惡,這就保證了社會的治安,使絕大多數人能夠安定的生活。這才是死刑的意義。

“民不畏死”,為什麼“不畏死”?人的天性就是“畏死”,之所以“不畏死”是因為有比死更不能忍受的東西在壓迫他們。孟子說:“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死有所不避也。”當統治者對老百姓的壓迫已經到達了讓老百姓寧可死也不願意承受的地步,那么當然就“民不畏死”了。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治理天下的基本條件就是要“以百姓心為心”——關注老百姓的根本利益。這是個大前提,這就是“恩”;有了這個“恩”作基礎,才有“威”的施展餘地。“威” 是建立在老百姓對政府的“信”的基礎上的。“信不足,焉有不信。”——老百姓不信任政府,只是因為政府自己不夠誠信罷了。只要政府是真心實意地為老百姓的利益服務,老百姓又怎么會不信任政府呢?

只要滿足了老百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的生活需要,當然絕大多數人都會“畏死”——誰會能過好日子還去找死呢?但是任何社會都免不了有極少數的“為奇者”——惟恐天下不亂的人。這樣的人數儘管少,但對社會安定的影響和破壞力卻不小。從治理國家這個層次上來說,必須要懲罰他們,制止他們繼續破壞其他大多數人享有安定幸福生活的權利。

懲罰的最高級就是死刑。前面說過,死刑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既然是手段,就要注意效果,不要適得其反。死刑只殺必須殺而且應該殺的人,這樣才有震懾力和良好的社會效應。

“向使民常畏死,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即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去執行死刑,也應該由專司誅殺的人去幹這個事。代替專司誅殺的人去殺,就是代替高明的工匠去砍伐。而代替高明的工匠去砍伐,很少有人會不傷到手的。

“大匠靳”就是符合“道”的砍伐。就好像春天令萬物生,夏天令萬物長,秋天令萬物收,冬天令萬物藏一樣都是自然規律。萬物服從這樣的規律,沒有秋冬的收藏哪來春夏的生長?

秋季就是專司肅殺的季節,這叫殺之有度。同樣作為國家來說,也有專門做這項工作的部門和機構,是別的人不能越俎代庖的,刑法是國家的大事,事關人命的死刑更是頭等大事,從立案、取證、判決到執行,每個環節都必須慎之又慎,寧縱毋枉,否則就是好殺、草菅人命。

亂殺、不依法度來殺人,這件事無論是誰來做都是違反“道”的,所以“必傷其手”。任何一種制度在建立的時候都有其符合規律的內在必然性,正確地掌握這些內在的必然性而把制度控制在一個合情、合理、合度的範圍之內,這也是“道蒞天下”的表現。

出處

《民不畏死》出自老子的《道德經》第七十五章。

《道德經》,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為其時諸子所共仰,傳說是春秋時期的老子(即李耳,河南鹿邑人)所撰寫,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37章在前,第38章之後為《德經》,並分為81章。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

《道德經》到了公元前206年-公元200年,被奉為道教經典,所以有學者認為《道德經》被分為八十一章有明顯的道教的九九歸一的思想,在內容的分割上未免牽強。但道德經前三十七章講道,後四十四章言德,簡單說來,道是體,德是用,二者不能等同。至清代魏源首次破此慣例而分《道德經》為六十八章,相對保持了每章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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