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社會學[社會學術語]

比較社會學(logcomparative socioy),是社會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通過將兩個以上社會的社會學時間資料進行比較研究,探討其共性和差異性,進而闡明社會發展變遷的條件和規律的一門社會學分支學科。 社會人類學和功能人類學亦將其研究稱做“比較社會學”。最早提倡並實踐比較社會學這一概念的是法國社會學家迪爾凱姆。德國社會學家韋伯則出色地運用比較方法進行了社會學研究。他曾比較了中國宗教、印度宗教、新教各自的社會作用,得出了新教倫理導致了資本主義產生的結論。他的比較研究成果表明,比較的能力大大有助於人們對某一特定社會的分析,尤其是有助於發現因果關係。二次大戰以後,比較社會學重新受到重視,研究的領域廣至文化、狹至親屬關係,主題非常廣泛。

亦稱“功能社會學”。創始人是法國早期著名社會學家杜爾克姆(Emile Durkheim)。

派系

比較社會學基本上是兩派,即歷史學派和經驗學派: 歷史學派主張把比較社會學看做是一種以時間為比較對象的歷史性研究,主要目標應該是探討社會變遷的時間序列過程。在這一學派看來,社會的研究就是歷史的研究,因為社會的現實不久就將成為歷史。這一學派的代表人物有:賴斯比特、貝拉、艾森斯塔特等。

經驗學派則趨向於把比較社會學視為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文化或社會的比較,著重於經驗資料的蒐集、統計及分析。比較研究有四個基本層次:

1.社會內部體系單位的比較,側重於各種不同社會制度和功能的比較以及各種相關聯的變項間因果關係的比較;

2.比較社會研究,重點在於研究某社會制度或現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社會裡的功能與角色比較;

3.比較歷史研究,其重點在比較同一社會裡不同時期的社會制度的歷史發展過程;

4.多層次比較研究,包括時空與空間兩變數的綜合性比較。比較社會學的研究已涉及了產業、政治、階層、流動、城市等社會學的廣闊領域。

比較方法

比較社會學研究有橫向比較和縱向比較兩種方式。

縱向比較是對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現象的比較,用來比較的對象既可以是同一社會、社區或群體,也可以是不同國家或地區。

橫向比較則是時同一時間不同對象之間的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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