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服務業簡介
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組建,由從事殘疾人服務業(醫療康復、康復訓練、特殊教育、殘疾評測評估、托養安養、住宿服務、日間照料、中途宿舍、職業康復與培訓、工療農療、社區支援、家庭康復養護、居家服務、職業能力評估、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法律服務、文化康樂、心理輔導、輔具研製與適配、無障礙交通與信息服務等服務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以及相關的管理人員和該領域的專家學者等自願參加組成,實行行業服務和自律管理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組織。宗旨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弘揚人道主義精神;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聯合我國殘疾人服務組織、機構及專業人士,形成一股促進殘疾人服務業發展的力量,使殘疾人服務業的發展能夠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需求;接受政府授權或委託,從事行業管理,加強殘疾人服務業標準化體系建設,規範殘疾人服務業的業務活動;維護殘疾人服務業機構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事業服務;起到協調、督促、規範、維護殘疾人服務業市場秩序的作用,推進殘疾人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殘疾人服務業業務範圍
一、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服務業行業管理政策和服務標準;二、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殘疾人服務業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和服務考核;推動建立殘疾人服務業行業規範和服務標準,加強殘疾人服務業機構的協調、自律。
三、承擔政府及相關部門委託或轉移的有關事項及工作任務;為殘疾人服務的專項經費的實施提供第三方評估支持。
四、組織開展殘疾人服務業發展情況的國內外、省內外的考察和調研活動。
五、為殘疾人服務業機構提供行業服務、專業培訓、推介諮詢、信息交流等服務;開發殘疾人急需的服務項目。
六、為殘疾人服務業機構提供專業人員服務和技術支持。
七、組織評定示範性殘疾人服務業機構,組織開展服務等級評定;開展殘疾人服務業機構的評比表彰活動。
八、建立殘疾人服務業機構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繫和溝通的平台機制,維護從業機構和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組織編寫殘疾人服務相關教材和科普讀物,做好殘疾人服務的宣傳工作。
十、推動與港、澳、台地區和國外殘疾人服務機構及組織建立交流協作關係,學習借鑑先進經驗和做法,開展業務技術培訓 ,提高本市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完成與殘疾人服務業相關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