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法起源
功法與另一古藉《武當劍法大全》內容大致相同,該書乃由諸季亭記錄李晨芳將軍口述劍法心德輯錄而成。如經考據,則此種武當劍法可能是失傳了的實戰劍法。原帖子作者提醒武術愛好者應珍惜之及加以整理研究,其中劍理尤為重要。
劍綱
劍式 梵谷底、斜正、曲直、左右、進退、伸縮、每一動作為一式,曰劍式。
劍情 彼如此來,吾如此應,有感而動,不在人先,不落人後,曰劍情。
劍理 動必有由,曰劍理。
劍勢 劍在敵旁,動必能及,隨機應變,無所不通(適),使敵生畏,能敗敵而不為敵所敗,曰劍勢。
劍德 謙而不滿,敬以采事,遜乃不遨(傲),敏乃能捷,慧才見巧,制而能讓,敵敗不怨,曰劍德。
劍意 知己知彼,相敵而動,曰劍意。
劍志 能避人險,動必傷人,曰劍志。
劍法 人以此式來,我以此式應之,或以變式施之,總以能脫險而加刺擊於敵人不必以第二式之動作即能取勝者,曰劍法。
劍用 經者常也,庸者不易也。無成法不能為彀率,舍規矩不能成方圓,守經不變則為拙工。若尺矩不失,因物而施,曰劍用。
劍法十三勢疏證
劍法十三勢名稱——擊、截、刺、抽、劈、洗、格、帶、提、壓、點、棚、攪。
十三勢之功能——擊,敲之使退也;截,阻之勿進也;刺,之於前也;抽、拔(之)於後也;劈,由上斬下也;洗,由下掠上也;格,破其實而陷之也;帶,攻其虛而避之也;提,撬之使揚也;壓,鎮之使定也;點,制之於上也;棚,制之於下也;攪,能失敵之主張,居中御外,統領八才,凡十二勢之動作皆兼而之者也。
十三勢之對象——擊與截對,刺與抽對;劈與洗對;格與帶對;提與壓對;點與棚對。天地有陰陽,即有順逆、相對、交錯,而後消長變化生焉。故此十二勢其勢皆相反也。攪,惟此一勢,則無論陰陽橫直,皆我自為之,不因人而成事,亦無與對抗者。
十三勢之攻守——擊、刺、劈、格、提、點皆有攻之勢也。截、抽、洗、帶〉壓、棚皆有守之勢也。攪,有攻有守,能攻能守,或攻或守,似攻似守,是攻是守,又兼有彼十二勢之才能以成己勢,故能統眾而為師,相彼而後動,其態圓,得天地之正形,是為各勢之冠,其(它)諸勢中無一足與相配相敵,無不為其所化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