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時間
部門 | 星期 | 上午 | 下午 | 晚上 |
館辦公室 | 周一至周日 | 7:50-21:30 | ||
電子閱覽室 | ||||
圖書閱覽區 | 7:50-11:30 | 14:00-21:30 | ||
報刊閱覽區 | ||||
圖書借閱區 | 14:00-17:30 | 不 開放 | ||
文獻采編部 | 周一至周五 | |||
技術部(辦) | ||||
信息諮詢部 |
備註1:周五下午理論學習,除電子閱覽室,其他部門均不對外服務。
備註2:自習室開放時間為6:00-21:30。
機構設定
部門職能
部門名稱 | 部門基本任務 | 部門主要職責 |
辦公室 | 協助館長處理和協調圖書館日常事務和各部門業務。 | 1.負責學校和館內各項工作的落實和督辦;負責與學校各部門工作的聯繫與協調 2.負責館內各部門業務工作的協調;全館對外業務的聯繫 3.館內有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及組織實施;協助館領導做好公文處理及文檔工作 4.負責各種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編寫並向校辦和檔案館提交圖書館年鑑 5.負責全館對外宣傳和信息匯總、審核、發布、報送 6.負責讀者意見的整理、協調與反饋工作 7.協助館領導做好對外交流和外事工作,做好各類來訪接待工作 8.負協助館長綜合協調和組織各類會議和活動 9.負責人事、勞保、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 10.負責圖書館安全衛生管理 11.負責借閱證辦理、文印服務、上網充費 |
採訪與編目部 | 根據學校教研需求,承擔各類文獻的收集、整理、分編、典藏等。 | 1.協助館文獻資源建設工作組制訂各類文獻購置計畫及預算 2.通過購買、接受捐贈等方式採選符合館藏標準的各類型文獻 3.負責全館圖書財產帳、採購帳的編制與管理 4.負責全館各類型文獻的分類、著錄、標引、加工、典藏及報導工作 5.負責本館書目數據建設和維護工作 6.向CALIS聯合編目中心上傳書目數據 |
流通閱覽部 | 提供各類文獻的外借,閱覽服務。 | 1.負責紙質文獻的外借服務 2.各類書庫和閱覽區的日常管理 3.負責讀者資料庫的管理維護 4.負責各類讀者服務費用的結算 |
參考諮詢部(文獻檢索教研室) | 提供參考諮詢、讀者教育與培訓、數字資源建設與推廣、文獻傳遞等服務。 | 1.開展多種形式的參考諮詢服務:當面諮詢、電話諮詢、網路表單諮詢等 2.開展多層次全方位讀者教育與培訓工作:學分課程教學、新生入學教育、系列專題培訓講座等 3.負責數字資源的建設、推廣、諮詢與培訓服務 4.開展文獻傳遞信息服務 5.負責網路服務體系的建設 6.工具書庫的日常管理 7.承擔或參與相關研究項目 |
技術部 | 保障數字資源利用環境,為圖書館的各類服務提供技術支持。 | 1.圖書館計算機系統和網路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
館藏分布
樓層 | 室名 | 房間號 | 館藏或相關服務 |
一樓 | 自習室 | 101、102、108、109 | 自主學習 |
二樓 | 圖書借閱室 | 205 | 紙質圖書(開架,外借) |
館辦公室 | 204 | 借閱證辦理、掛失、文印服務 | |
三樓 | 工具書閱覽室 | 301 | 工具書、西文書(僅供閱覽) |
報刊閱覽室 | 307、308 | 紙質報紙、現刊、過刊(僅供閱覽) | |
四樓 | 圖書閱覽室 | 401 | 紙質圖書(僅供閱覽) |
電子資源免費閱覽室 | 407(1-62號) | 館藏資源檢索、館藏光碟 | |
多媒體閱覽室 | 407、408 | Internet瀏覽、館藏資源檢索 | |
五樓 | 采編部 | 508 | 圖書採購加工、新書通報 |
規章制度
入館須知
為了維護圖書館廣大讀者的共同利益,保持圖書館的環境與秩序,請讀者明確並自覺遵守下列條款:
1.讀者憑本人借閱證進入圖書館。
2.入館請保持衣著整潔,舉止文明。
3.請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持圖書館安全、安靜、整潔。
4.館內嚴禁吸菸,嚴禁攜帶危險品入館;嚴禁攜帶寵物入館。
5.愛護圖書館的文獻資源和公共設施,嚴禁隨意刻畫和塗抹。
6.出入圖書館通道時,如遇監測器報警,請自覺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
7.不得在圖書館進行各類違法違紀活動。
8.如違反以上條款,將受到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借閱規則
1)借閱證的辦理、使用、掛失及補證辦法
1.該校師生員工憑圖書借閱證使用圖書館資源,離開學校時將借閱證退還圖書館。
2.一位讀者只能持有一張借閱證,且僅限本人使用,如有發現轉借情況,圖書館有權暫留此證,請持有人憑有效證件前來領取並說明情況。
3.如借閱證遺失,應立即到圖書館館辦公室掛失;原證找到後可憑本人有效證件和原證解除掛失;借閱證掛失前所有被借圖書由該證所有人負責。
4.如須申請補辦借閱證,請到館辦公室辦理,補辦新證後原證作廢。
5.圖書館讀者離校時,應將所借圖書館所有文獻(包括圖書、期刊等)歸還圖書館,如有遺失,按章賠償。
2)借閱許可權
讀者類型 | 借閱本數 | 圖書 | 過刊 | ||||||
社科自科圖書 | 文藝書 | 新書 | 借期 | 續借 | 借期 | 續借 | 本數 | ||
教師 | 15 | 5 | 15天 | 30天 | 可續借1次 | 15天 | 不能續借 | 2 | |
學生 | 10 | 2 | 15天 | 30天 | 可續借1次 | 只可閱覽 |
3)借閱各類文獻規定
1.借書:
(1)所借圖書均須憑本人借閱證到借書處辦理借閱手續。
(2)借書時請檢查所借圖書,如發現有被污損、殘缺等情況,請立即向管理人員說明。
(3)工具書、現刊、報紙不外借。
(4)如遇困難或有特殊需要,請隨時與管理人員聯繫。
2.還書:
(1)讀者所借各類文獻請在到期日前還回,直接還至還書處即可。
(2)讀者借閱文獻逾期請按《圖書館違章處理工作規則》第四條的規定支付逾期費。
(3)讀者借閱文獻遺失請按《圖書館違章處理工作規則》第五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3.續借:
(1)讀者根據需要,自行在網上按規定辦理續借。
(2)續藉手續須在所借圖書到期前辦理。續借只能辦理1次,借期從上次借閱到期之日後算起。
(3)過期的圖書不辦理續借。
4.對於違反圖書館規章制度的讀者,圖書館有權酌情暫停其借閱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