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構領導
局長、黨委副書記周志軍:主持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周飛躍:主持全局黨務工作,主管政工人事和幹部職工思想作風建設,協管防洪保全資金,聯繫河道管理站。
黨委委員、副局長肖樹國,分管人事股、水政股。具體分管政工人事、水政執法、老齡、工青婦、計畫生育、文明建設等工作。聯繫灣頭橋、龍田、迎春亭水管站。
黨委委員、副局長鄧建忠,分管水利股、農電股、水建辦。具體分管水利建設(樞紐工程、重點項目)、水利經濟、防汛抗旱及農電工作。聯繫威溪管理所屬鄧元泰、城西、轅門口水管站和江塘灌區水管站。
黨委委員、副局長易忠明,分管辦公室、協管計財股。具體分管辦公室日常工作和紀檢監察、綜合治理、信訪穩定、安全生產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工作。聯繫紅旗泵站和頭堂、荊竹、馬坪水管站。
副局長殷緒棟,分管水利股、人飲辦。具體分管小農水、人飲工程等工作。聯繫水浸坪、鄧家鋪、雙牌水管站。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達小紅,主持水利聯合工會工作,分管建整扶貧、雙聯等工作,協管計畫生育和婦女工作。聯繫龍文水管站。
黨委委員、防汛辦主任蔡定坤,分管防汛辦。具體分管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協管人飲工程和水政執法工作。聯繫楊柳大圳聯站和晏田、稠樹塘、秦橋水管站。
總工程師廖高榮,負責全局水利、水電技術工作,協管水利建設、水利開發等工作。聯繫安樂、大甸、司馬沖水管站。
監察室主任廖平樂,主要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2、內設機構
(1)武岡市水土保持局
(2)武岡市防汛辦
(3)辦公室
(4)人事股
(5)水利股
(6)農電股
(7)水政水資源股
3、主要職責
(1)研究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2)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發布水資源信息;指導全市水文工作。
(3)按照國家和我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4)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之間和跨鄉鎮的水事糾紛。
(5)擬定水利水電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水電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水電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利水電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6)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水利基建及小水電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水電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定水利水電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7)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督。
(8)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市水利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全市主要河流及其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9)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城鄉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各類水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
(10)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11)組織全市小水電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市水利水電隊伍建設。
(12)指導全市小水電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利行業的小水電站工程。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