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傳剛

武傳剛

武傳剛,男,漢族,1971年3月出生,原籍山東省平邑縣,大學文化,1994年1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哈爾濱市雙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8年5月,因對大氣污染防治不力給予(因另案合併處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信息

工作履歷

1994.1——1997.6 尚志市亞布力鎮組織幹事 宣傳委員

1997.6——1998.2 尚志市亞布力鎮武裝部長

1998.2——1999.3 尚志市亞布力鎮副鎮長

1999.3——2000.8 尚志市亞布力鎮黨委副書記

2000.8——2002.9 尚志市帽兒山鎮黨委副書記 鎮長

2002.9——2006.11 尚志市帽兒山鎮黨委書記 人大主席

2006.11——2011.10 延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1.10——2012.11 中共延壽縣委黨委 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2012.11——2015.12 中共延壽縣委副書記

2015.12——2016.11 中共延壽縣委副書記 統戰部部長

2016.11—— 2018.02雙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人物事件

2018年2月13日經中共哈爾濱市委批准,中共哈爾濱市紀委、哈爾濱市監委對雙城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武傳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武傳剛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長期借用下屬車輛和收受禮品;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占用公車歸個人使用;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巨額財物;為謀取職務晉升,向他人行賄數額巨大,涉嫌受賄、行賄犯罪。

武傳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黨的宗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律意識,放縱私慾自甘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哈爾濱市紀委常委會和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哈爾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武傳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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