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併購

)、收購(acquisition 1、兼併(mergers),是指一家企業吸收另外一家或幾家企業的行為。 3、收購(acquisition

什麼是正併購

概括來說,企業併購可以分為如下三種形式:正併購、逆併購和反併購。
正併購是指能導致企業規模及經營範圍擴大的併購行為,主要包括兼併(mergers)、合併(consolidation)、收購(acquisitions)及槓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 LBO)。

正併購的形式

1、兼併(mergers),是指一家企業吸收另外一家或幾家企業的行為。被吸收企業的法人地位消失(稱為被兼併公司),吸收的企業則存續(稱為兼併公司),用公式表示是:A+B=A。
兼併經常發生在實力比較懸殊的企業之間,兼併公司通常是優勢企業。例如,美國華爾街第二大投資銀行“第一波士頓”100%兼併了另一個比較小的投資銀行“DLJ”,藉以增強它在電信、高科技領域的實力,而“DLJ”從此在華爾街消失。
2、合併(consolidation),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企業結合後全部不存在,而在原來企業資產的基礎上創立一家新企業,用公式表式是A+B=C。例如,當年的美國線上與時代華納的合併。
3、收購(acquisitions),是指一家企業通過某種方式主動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權或資產的行為,其目的是獲得該企業的控制權。例如,陽光衛視2002年6月收購北大華億50%的股權,以及12月收購成報傳媒55.09%的股份。
一般來說,兼併和合併同收購有如下區別:兼併和合併是兩個或多個企業結合為一個企業,結合各方的資產進行重新組合,一般只有一個法人;而收購是一個企業通過收購資產或股權以實現對其他企業的控制,收購後通常只進行業務整合而非企業重組。收購後兩個企業仍為兩個法人,只發生控制權轉移。另外,兼併一般是善意的,而收購多數是惡意的。
4、槓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 LBO),是指一小群投資者以目標公司的資產為抵押進行大量的債務融資,來收購公眾持股公司所有的股票或資產。典型的情況是,收購者希望能保持對企業3-7年的私人所有權,在此期間,收購過程所產生的債務主要是通過資產售賣和企業的未來現金流量得以償清。收購者然後要么公開賣掉公司,要么獲取現金紅利。
槓桿收購的一種常見形式是管理層收購(MBO),通過這種方式,當權的管理集團取得新的非上市公司的大部分權益。例如,當年劉長樂和陳永棋收購亞洲電視就是採用槓桿收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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