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II標準[歐Ⅱ標準]

歐II標準[歐Ⅱ標準]
歐II標準[歐Ⅱ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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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Ⅱ號排放標準是指尾氣的排放指標,中國是套用的歐洲標準中國自1999年開始實施歐Ⅰ排放標準,同年停止了含鉛汽油的生產和使用,並不再生產化油器汽車。今明兩年中國將開始實施歐Ⅱ排放標準,而分別成功申辦奧運會和世博會的北京、上海將提前實施這一標準。 國內大多數新生產的轎車已提前達到歐Ⅱ的排放標準,達到歐Ⅲ標準的轎車生產準備工作也正在進行。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建立實施在用車的排放監控制度。從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將對機動車的尾氣排放標準由現在的歐洲I號改為歐洲II號,到2008年,則正式實施歐洲III號標準。

汽車尾氣排出的污染物主要有碳氫化合物(HC)、氮氧合物(NOx)、一氧化碳(CO)、微粒(PM)等,它們主要通過汽車排氣管排放。由於汽車排放污染物對環境造成的危害日益嚴重,世界各國和地區都先後制定了限制汽車廢氣排放的限量值,其中歐盟制定的歐洲標準是一項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執行的參照標準。

排放舉例

歐洲Ⅱ號排放標準 歐洲Ⅱ號排放標準

歐洲排放標準屬於一個非常專業的技術範疇,現通過 舉例來解釋歐洲I號、歐洲Ⅱ號標準到底是什麼意思:

以設計乘員數不超過6人(包括司機),且最大總質量不超過2.5t的轎車為例。我國於1999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這個階段必須達到的排放標準限值為:一氧化碳不得超過3.16g/km;碳氫化合物不得超過1.13g/kin;其中柴油車的顆粒物標準不得超過0.18g/kin;耐久性要求為5萬km。以上便是歐洲I號排放標準。2004年1月1日以後,標準又有所提高:汽油車一氧化碳不超過2.2g/kin,碳氫化合物不超過0.5g/km;柴油車一氧化碳不超過1.0g/km,碳氫化合物不超過0.7g/km,顆粒物不超過0.08g/km。這便是2004年我國將要實行的歐洲Ⅱ號排放標準。

廢氣排放標準

歐洲汽油車廢氣排放標準(參考)

歐洲Ⅱ號排放標準 歐洲Ⅱ號排放標準

標準 歐Ⅰ 歐Ⅱ 歐Ⅲ 歐Ⅳ 實施

時間 1995年底前 1995-2000年 2000-2005年 2005年底起

HC 1.1% 1.1% 0.66% 0.46%

CO 4.5% 4% 2.1% 1.5%

NOx 8% 7% 5% 3.5%

PM 0.36% 0.15% 0.1%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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