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橫禍”這句話的來歷,始於南宋寧宗年間。當時南宋小朝廷,偏安江南,內憂外患,財政危急,施行“增稅、加耗”的敲剝稅制。就是在原有的“正稅”(土地稅、人頭稅)基礎上,再稅外加耗,如“正耗”、“加耗”、“耗利”、“耗費”等。這樣苛剝還是不夠用,於是南宋小朝廷又增加一項軍事費用“月樁錢”,勒令各州縣按月解送,由於是一種非常軍事稅賦,都是打著“十萬火急”的旗號,誤期按軍法論處,所以稱為“橫禍”。
地方政府便趁機巧立名目,無中生有,蠻不講理地按月追加“橫賦”,如“曲引錢”、“納醋錢”、“賣紙錢”、“戶長甲貼錢”、“保正牌銀錢”、“兩訴不勝罰錢”、“勝訴納歡喜錢”、“折納牛皮牛筋牛角錢”等,殊名異目,無奇不有,弄得民不聊生,哀聲載道。以後百姓把這種人禍天災,統稱為“橫禍”,從此這個詞就在民間產生了。